2012-12-04 16:14:55老邱
第三百八十九章 當英雄遇上壞蛋 三
案件起訴了,被害人到庭接受詢問,
基於保護受侵害的被害人,被害人與被告並不能
直接接觸.
法官當庭詢問被害人,被害人一字不答,
完全聽不懂法官的問題,也根本無法指認被告
是誰?共有幾個.
被告方面也聲請傳訊了證人,
證明案發當日,被告人不在現場,而是
下班之後,跑到菜市場其他攤位與朋友喝一杯,
朋友來做證了,法官明顯不相信,
證人證明案發那陣子,證人與被告幾乎天天喝酒,
不是你買滷味,就是我拿一手啤酒,
法官冷笑,一再詢問幾月幾號,誰買啤酒,
誰買滷味,滷味哪些種類,價位各是多少,
要是你,你會記得,每天喝酒的朋友,
今天誰帶滷味,又喝了幾罐啤酒嗎?
所以法官完全不採信證人的說詞...
直接認定被告之ㄧ性侵,被告之ㄧ把風,
被害人所稱呼被告二人,
一為戴眼鏡者(性侵者)
一為綽號帥哥(把風者)
天殺的,我的那位當事人沒戴眼鏡,
納豆般矮肥的身材,他能叫帥哥,
那我就是強尼戴普了嘛,
況且被害人還說過,帥哥的老闆是女生,
被害人當日找腳踏車前,還看到帥哥跟老闆一起送貨,
我們在二審時傳過被告的老闆,老闆的證詞很簡單:
我是男人,奈何,法官還是不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