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4 16:14:55老邱

第三百八十九章 當英雄遇上壞蛋 三

案件起訴了,被害人到庭接受詢問,

基於保護受侵害的被害人,被害人與被告並不能

直接接觸.

法官當庭詢問被害人,被害人一字不答,

完全聽不懂法官的問題,也根本無法指認被告

是誰?共有幾個.

被告方面也聲請傳訊了證人,

證明案發當日,被告人不在現場,而是

下班之後,跑到菜市場其他攤位與朋友喝一杯,

朋友來做證了,法官明顯不相信,

證人證明案發那陣子,證人與被告幾乎天天喝酒,

不是你買滷味,就是我拿一手啤酒,

法官冷笑,一再詢問幾月幾號,誰買啤酒,

誰買滷味,滷味哪些種類,價位各是多少,

要是你,你會記得,每天喝酒的朋友,

今天誰帶滷味,又喝了幾罐啤酒嗎?

所以法官完全不採信證人的說詞...

直接認定被告之ㄧ性侵,被告之ㄧ把風,

被害人所稱呼被告二人,

一為戴眼鏡者(性侵者)

一為綽號帥哥(把風者)

天殺的,我的那位當事人沒戴眼鏡,

納豆般矮肥的身材,他能叫帥哥,

那我就是強尼戴普了嘛,

況且被害人還說過,帥哥的老闆是女生,

被害人當日找腳踏車前,還看到帥哥跟老闆一起送貨,

我們在二審時傳過被告的老闆,老闆的證詞很簡單:

我是男人,奈何,法官還是不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