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5 14:50:18老邱
第三百八十四章 瞬間的殺意 十
兩天後的臨時偵查庭
承辦檢察官穿著由你哭黑色羽絨外套
做在地下室臨時偵查庭內,
會匆匆趕來,是因為警方來電,已經拘提到
一直不出庭的證人,通聯電車上那位女生
檢察官也匆匆下令,快去看守所,
把在押的嫌犯提來,
讓兩人來個對質,孰是孰非 一併確定.
(由於有人表示 一天寫一點 有點必節的感覺
希望加快進度,不過本文走向如何,連作者本人都尚未
確定,是走沉默羔羊的驚悚風?還是傑佛遜 狄佛的逆轉風
或者 一貫以來的搞笑風? 尚在兩可之間,所以請讀者
切莫心急,尤其 棒賽 之類的留言,請勿在此高雅
質感 專業的 地方留言)
細看證人的年籍資料,以年齡推算,確實當年不足十歲,
不過看看先前的警詢筆錄,證人自稱父母健在,
似與當年東部急診室爆炸案不符合,
檢察官先問:XXX ,那個誰誰誰 是妳男友嗎?
證人低頭一下,猛一抬頭:是的
檢察官再問:既然是妳男友,又為了你在電車上殺人,
我們又沒有禁見他,怎他被收押兩週了,
都不見你去會客的紀錄呢?
證人:因為我是XX百貨公司的專櫃小姐,
最近百貨公司都在週年慶 所以工作太忙
沒有辦法去(證人一邊陳述,一邊看看檢察官身上的
衣服)
檢察官不安的拉拉衣服,再問:好,那我問你,
你男友平常有隨身攜帶瑞士刀的習慣嗎?
那天是下班時間,你說你是專櫃小姐,
為何會跟妳男友,在同一班電車上?
你當時應該 還在上班時間啊
(由於檢察官的太太 是百貨公司常客,
所以檢察官對於XX百貨營業時間 可說暸若指掌)
證人正要回答,只見偵查庭側門一開,
嫌犯被法警押解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