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9 22:26:41老邱
第三百五十二章 惡火 二
每次接到 基金會的來電,
總是憂喜參半,很怕接到惡性重大
卻又死不認罪的案件,
這次的基金會的來電,
詢問我是不是願意接一件縱火小三的案件,
我的習慣是如果案件沒有衝庭,
通常是會接受的,
然後接案、閱卷,約當事人,
如果當事人在押,看過卷之後在去看守所辦律師接見,
看完卷宗後,第一個直覺是想退案,
畢竟自己心裡的尺度,不太能接受這種不顧公安
任意縱火喪心病狂的人,
不過看到起訴書上被告的年齡,我倒是有點訝異,
一個五十歲左右的婦女,已經不是衝動的年輕人了,
竟然還會因為已婚的男友有意疏遠,
深夜跑到男友住家社區縱火,
看到卷內的火災鑑定報告,
看到法醫的鑑定報告,更知道這件縱火案已經釀成了
有人死亡的悲劇。
不過比較特殊的是鑑定的內容,
死者是ㄧ位獨居領有殘障手冊的老太太,
因為火災驚恐下而死亡,
到底死亡原因與縱火之間是否有直接因果關係,
法律上有很大的爭議。
再看看檢察官的起訴書,檢察官除了公共危險罪之外,
對於有人死亡,起訴了被告殺人既遂罪,
對於其餘負傷的傷者,也對被告起訴了殺人未遂罪,
死亡鑑定報告寫的有點含糊,
既說死者是死亡後遺體遭焚毀,
又說死者死於驚恐引發心臟痼疾,
但是死因結論上又記載 為「綜合性住宅失火引起」
並列甲、乙兩項死亡原因,
這對被告的罪名是影響很大的,
看了卷,嘆了氣,
還是決定往女所去一趟,
看看被告是否如想像中的窮兇惡極…
(悄悄話)
2012-01-13 1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