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4 22:23:49老邱

第二百八十六章 生死競速 中

因為週三下午得去一趟外地的看守所,

所以算一算,我只剩下週四一天完整的時間了,

我必須先到看守所,讓他親自簽下委任狀 非常上訴聲請狀,

然後最好當日北上最高法院檢察署遞狀,

趕在週四之前將狀紙送進去,

否則如果週五真的要執行,一切都來不及了,

而且在最高法院遞狀後,因為真正的執行機關

是台南高分院的檢察署,

所以保險的一點的做法,在最高法院遞狀後,

應該再趕回台南高院遞一份狀紙,

表示已經提起非常上訴了,請暫勿執行.

拿到資料已經是週三的下午五點,

發現本案與某人權團體有關,

我跟該團體的人員聯絡,

確認一下我自己想的步驟有沒有遺漏,

該團體建議我,可以的話 在台北多遞一份書狀到法務部

的檢察司,因為聽說該機關是專門負責審核可不可以執行的,

所以算一算,台南看守所--高鐵--最高法院--法務部--高鐵--台南高院

我必須在週四一天完成,

不能出差錯 資料不能有遺漏,否則沒有修補錯誤的機會

 

週四一早,先到事務所準備了幾份要送到各單位的書狀,

完成時看看時間已經九點半了,天氣陰陰的,

其實應該回家換開車到台南看守所,給他簽完名後,

直接到看守所旁邊的高鐵站搭車,

由於我早上是騎基車到事務所的,

回家開車可以避免下雨,

但是剛剛跨上機車時,我又想到如果上午已經來不及到台北遞狀,

下午趕回台南時會時間很緊迫,台南高院附近要停車得停個老遠,

乾脆賭一把吧,我賭不會下雨,

可以省下回家開車的時間,況且機車可以停在高鐵站附近,

不用像汽車停個老遠,還擔心回台南遞狀時會來不及,

接近十點出發到第一個目的地,台南看守所.

一過仁德交流道,我就後悔了,天陰的氣候,

瞬間變成暴雨,

雖然套上雨衣,雨水依舊從褲管慢慢滲入身體各處,

安全帽 眼鏡上  更是一片模糊,

好不容易感到看守所,已經全身溼透,

心急如焚的我,又因為這次接見還沒有委任狀,

得辦理公務接見,比平常的律師接見多花了一點時間,

不過我在登記資料時,看到另一位扶助律師剛剛才辦理接見,

他同樣也是辦理另一位死刑犯的非常上訴的,

心理不禁湧起吾道不孤的欣慰

(其實昨晚看到死刑犯的判決內容,心中非常質疑,

這樣的被告,是否有意義再救?而且也不過是再拖一次時間)

見完面,簽完字,他顯然還記得三年前我幫他義辯過那件案件,

他看到全身溼透的我,大概也知道我立刻得北上,

默默向我向我鞠個恭....

出了看守所,時間已經是十一點七分了,

我必須趕上十一點十七分北上的高鐵,

否則可能會來不及,

索性雨衣也不穿了,全力往高鐵站衝刺,

終於趕到了,我在最後一刻上了車,

在車上昏沉沉的睡去,

只是到了台中站時,我突然全身顫抖的冷醒,

我才發現  我的座位已經是濕撘一片,

我  冷的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