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3 15:07:58老邱

第二百六十四章 時間黑線

23:59:56

23:59:57

23:59:58

23:59:59

00:00:00

00:00:01

.............................................................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

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

於六個月內為之

上面的時間數字中,一直到23:59:59,

都還屬於六個月最後一天;

而自00:00:01之後,

都屬於超過六個月後的第一天  第一分 第一秒

但是,如果告訴的時間,

剛好是00:00:00?

告訴是否合法?     就從這裡開始......................(待續)

 

gang 2009-09-30 22:19:20

不合法。00:00:00是一天的開始,所以當六個月的最後一天的時間從23:59:59跑到..00:00:00時,已經屬於超過六個月後的一天。

sean 2009-09-04 16:23:39

莫非這是一個有關時效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