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5 10:58:22老邱
第二百三十九章 正義? 真理?兩個女人之ㄧ
有一種東西叫正義,正義需要高強的功夫…
(取自網路作家九把刀的名言)
印象中這幾年來的十月份,總是諸事不順,
遠的有「一公升的眼淚為證」,近的有「光雖的十月為憑」
今年的十月,又發生了什麼樣的事呢?
按照慣例,我們看下去………..
大概是因為早婚吧,坐在我面前的她,不像是年齡與我相仿,反倒是像極了如
同手上資料所顯示,ㄧ位三個小孩的媽,外加低收入戶證明,顯示她上面經濟
的困窘,歲月帶來的摧殘。
看著第一審的判決書,因為駕駛小貨車,在中部一條尚未開通的道路上,清晨
與一名高齡七十左右的婦人發生交通事故,婦人送醫不治,第一審考量被告主
動自首,判了不到一年的刑期,但是仍需入監服刑。
跟她交談的過程中,她開口的次數根本不多,多半是他的先生在一旁義正嚴
詞,主張他太太並沒有嚴重過失,對方所騎乘機車的道路,被高高的柵欄圍
起,視線上根本看不到,所以太太駕駛的小貨車已經轉彎完成後,對方才從封
閉的道路中,唯一可通行機車的小道竄出,攔腰撞上太太的右車身,所以不僅
對方自己有過失,甚至主管道路到底能否通行的政府機關,應該也有嚴重過
失。
我不禁開口問了問先生:「你好像對於交通事故過程很熟悉?」
先生告訴我,交通事故發生時,他就坐在太太的身旁,對於交通事故發生過程
親眼目睹。
或許是因為職業的關係,當時我心裡就懷著疑惑,疑惑的事項是啥,我想很多
人ㄧ目瞭然。
案件必須先趕著上訴,所以我們結束了第一次的會談,先是遞了上訴狀,接著
就是閱卷回來研究,
第一審時,她並沒有聘請律師,而是讓自己的先生當輔佐人,法官多次詢問車
禍經過有關詳情,她不是回頭望著先生,就是由先生代答,從筆錄問答過程
中,顯然法官也疑惑了。
當晚在卷內中,我看著當事人兩次的筆錄,警察詢問時,她第一次的筆錄表示
自己沒有駕照,檢察官詢問時,她表示自己有駕照,其實我很想第二次跟這對
夫妻討論案情時,當面提出我的質疑,甚至請太太出示駕照,說實話,我甚至
想把自己的車子開來事務所,當面看看這位太太是不是會開車,我終究還是沒
有這樣做,基於一個辯護人的立場,
基於她們夫妻的保證,現在就是看看,有沒有方法讓高院的法官,除了自首之
外,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理由,可以再度減刑,也可以讓因為家貧無法理賠賠償
金的她,有不用服刑的機會。
他的先生再度提出了很專業的意見,說明了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屬,甚至提出已
經向道路主管機關函詢的經過,
不知為什,她的先生越專業,在討論的過程中,我的心理就是越不快…….
終於到了開庭的日期,面對一個很難讓她笑的法官(收到傳票之際,其實我已
經搖頭嘆氣),
當我們提出要求再函詢有關被害人行駛路權是否已經開放,要釐清被害人本身
的過失是否嚴重時,法官看了看卷,幾乎是用冷笑來回應,並且當場公開了心
證,表示照片上的路那麼寬,還有函詢之必要嗎?
我心中暗暗著急,畢竟這是一個只能上訴到二審就結案的案件,法官判了就是
定案了,沒有辦法再上訴第三審。
接著法官又當庭詢問被害人的家屬,詢問雙方有無和解的可能性?被害人家屬
表示,被告只願意賠償三十萬元,跟家屬所要求的二百萬元差距過大。
法官看了看我,也看了看被告,淡淡的說了ㄧ句:「這樣我知道被告犯罪後的
態度了,候核辦」
(你真的看過卷了嗎?你知道被告家裡是低收入戶嗎?你知道她三個小孩的營
養午餐錢都是公所代繳,還有公所證明嗎?你知道這件案件是法律扶助嗎?被
告根本請不起律師,你知道被告有可能根本不是開車的人嗎?雖然我ㄧ點證據
也沒有,你就認為被告寧可花錢請律師,也不願賠償對方錢,所以犯後態度惡
劣…….)
退了庭,被告的先生立刻擁向我,又提出了要調查什麼什麼資料,證明道路當
時還沒有開通等等…….
我冷冷的瞪了他ㄧ眼,又看了當事人一眼,
默默脫下法袍離去。
(取自網路作家九把刀的名言)
印象中這幾年來的十月份,總是諸事不順,
遠的有「一公升的眼淚為證」,近的有「光雖的十月為憑」
今年的十月,又發生了什麼樣的事呢?
按照慣例,我們看下去………..
大概是因為早婚吧,坐在我面前的她,不像是年齡與我相仿,反倒是像極了如
同手上資料所顯示,ㄧ位三個小孩的媽,外加低收入戶證明,顯示她上面經濟
的困窘,歲月帶來的摧殘。
看著第一審的判決書,因為駕駛小貨車,在中部一條尚未開通的道路上,清晨
與一名高齡七十左右的婦人發生交通事故,婦人送醫不治,第一審考量被告主
動自首,判了不到一年的刑期,但是仍需入監服刑。
跟她交談的過程中,她開口的次數根本不多,多半是他的先生在一旁義正嚴
詞,主張他太太並沒有嚴重過失,對方所騎乘機車的道路,被高高的柵欄圍
起,視線上根本看不到,所以太太駕駛的小貨車已經轉彎完成後,對方才從封
閉的道路中,唯一可通行機車的小道竄出,攔腰撞上太太的右車身,所以不僅
對方自己有過失,甚至主管道路到底能否通行的政府機關,應該也有嚴重過
失。
我不禁開口問了問先生:「你好像對於交通事故過程很熟悉?」
先生告訴我,交通事故發生時,他就坐在太太的身旁,對於交通事故發生過程
親眼目睹。
或許是因為職業的關係,當時我心裡就懷著疑惑,疑惑的事項是啥,我想很多
人ㄧ目瞭然。
案件必須先趕著上訴,所以我們結束了第一次的會談,先是遞了上訴狀,接著
就是閱卷回來研究,
第一審時,她並沒有聘請律師,而是讓自己的先生當輔佐人,法官多次詢問車
禍經過有關詳情,她不是回頭望著先生,就是由先生代答,從筆錄問答過程
中,顯然法官也疑惑了。
當晚在卷內中,我看著當事人兩次的筆錄,警察詢問時,她第一次的筆錄表示
自己沒有駕照,檢察官詢問時,她表示自己有駕照,其實我很想第二次跟這對
夫妻討論案情時,當面提出我的質疑,甚至請太太出示駕照,說實話,我甚至
想把自己的車子開來事務所,當面看看這位太太是不是會開車,我終究還是沒
有這樣做,基於一個辯護人的立場,
基於她們夫妻的保證,現在就是看看,有沒有方法讓高院的法官,除了自首之
外,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理由,可以再度減刑,也可以讓因為家貧無法理賠賠償
金的她,有不用服刑的機會。
他的先生再度提出了很專業的意見,說明了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屬,甚至提出已
經向道路主管機關函詢的經過,
不知為什,她的先生越專業,在討論的過程中,我的心理就是越不快…….
終於到了開庭的日期,面對一個很難讓她笑的法官(收到傳票之際,其實我已
經搖頭嘆氣),
當我們提出要求再函詢有關被害人行駛路權是否已經開放,要釐清被害人本身
的過失是否嚴重時,法官看了看卷,幾乎是用冷笑來回應,並且當場公開了心
證,表示照片上的路那麼寬,還有函詢之必要嗎?
我心中暗暗著急,畢竟這是一個只能上訴到二審就結案的案件,法官判了就是
定案了,沒有辦法再上訴第三審。
接著法官又當庭詢問被害人的家屬,詢問雙方有無和解的可能性?被害人家屬
表示,被告只願意賠償三十萬元,跟家屬所要求的二百萬元差距過大。
法官看了看我,也看了看被告,淡淡的說了ㄧ句:「這樣我知道被告犯罪後的
態度了,候核辦」
(你真的看過卷了嗎?你知道被告家裡是低收入戶嗎?你知道她三個小孩的營
養午餐錢都是公所代繳,還有公所證明嗎?你知道這件案件是法律扶助嗎?被
告根本請不起律師,你知道被告有可能根本不是開車的人嗎?雖然我ㄧ點證據
也沒有,你就認為被告寧可花錢請律師,也不願賠償對方錢,所以犯後態度惡
劣…….)
退了庭,被告的先生立刻擁向我,又提出了要調查什麼什麼資料,證明道路當
時還沒有開通等等…….
我冷冷的瞪了他ㄧ眼,又看了當事人一眼,
默默脫下法袍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