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7 01:06:49老邱

第二百三十三章 制度&校長&折磨

刑事第X法庭X號,請開庭,

刑事第X法庭X號,請開庭,

法庭的廣播系統播送了兩聲,

大概是被告還沒有到庭吧,

所以法警走出了法庭,大聲呼叫「XXX,XXX,到了沒?」

聽到這個有點耳熟的名字,在旁邊等開庭等的昏昏欲睡的我,不覺耳朵豎了起

來,這名字,好熟喔,

這案件,不會吧,還在打嗎??

六年前我剛剛來到這個地方,剛剛踏入這個行業沒多久,

我就曾經打過這個案件,

沒想到事隔多年,還會在法庭遇到他前來開庭,

張開眼,張望了一下,果然一個有點熟悉,

卻又帶點陌生的背影,緩緩從我眼前走過去,走進了法庭…

印象中,他是一個公務人員,

更精準的一點來說,我記得他是xx國小的校長,

至少在案發之前是。

初次看到這個案件的卷宗時,覺得天意弄人,

早知道,當初不是這樣的判決結果,

他也不必受了這麼多年的折磨。

八十年代初期,當時還沒有所謂的政府採購法,

一些公家事項的財務、工程等等招標,

常常讓承辦的公務員惹了一身的麻煩。

記得他所屬的小學有一些校舍將要興建,

當初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形下,

他找了數家廠商來詢問,後來工程就發包了。

不知道最後他找的營造廠商是否跟他有關係,

甚至不知道他當初有沒有因為發包工程收到不法的利益,

反正就是被人家檢舉了,

八十年代初期的調查站,八十年代初期的刑事訴訟法,

沒有禁止夜間訊問的規定,印象中似乎也沒有規定訊問過程中,必須要全程錄

音,


所以當初翻開調查站筆錄時,他對於犯罪事實是坦承不諱的;但是比照其餘的

證據,卻又明顯的跟他自己的自白不相吻合,

因為相同案件被起訴的公務員有好幾位,

經過第一審辯護律師的努力,

其他被告紛紛被判決有罪(只是可以科以罰金),唯獨他,

或許他的律師太厲害了,第一審只有他獲得無罪判決,

高興了沒有多少天,

檢察官對於其他已經有罪的被告,就不再上訴了(那些被告紛紛繳納罰金了

事,一審案件就終結了),

然而對於被判無罪的他,檢察官提出了第二審上訴,

二審依舊無罪,檢方依舊上訴,

最高法院發回後,更審改判有罪,於是換他提起上訴,

當我六年前看到這個案件時,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發回更審了,

他也從ㄧ個還算青年才俊的校長,變成了ㄧ位白髮蒼蒼的中年人,喪失教職已

經多年,仍在爲了不確定的官司而奔走法院,

哪個案件打了快要一年,最後一次辯論之前,等待開庭前,

我跟他分析了案情,還很有把握的告訴他,這一審很有機會再判回無罪,他聽

完並沒有喜悅的表情,只是淡淡的聽他說了一句「是喔」

然後搖頭嘆氣的走進去開庭了……

(沒記錯的話,當時剛剛出道的我,真的幫他打了一個無罪,只是如果是現在

的我,應該會比較懂他當時的表情,也應該不會幫他打無罪……)

恍神中,他開完庭了

跟著他走出來的是一個大概跟我當年一樣年紀的律師吧,

見到年輕律師滔滔不絕的告訴他,法官對他心証很有利喔,

應該可以無罪……….

他笑了,笑的很苦

我也笑了,笑當時自己的傻。

老劉 2008-08-19 00:02:03

這樣的心情
應該只有當過刑案辯護人的律師
才能瞭解吧!
有時候有罪無罪之間
誰也不確定真相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
審判過程中的折磨
已經是被告最深刻的刑罰了--不管他有沒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