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7 14:20:18老邱
第二百零四章 Guts&小孬孬 下
犯罪的時間點,因為是在95.7.1之後,屬於一罪一罰,
聽說大概是老父在一審時,要求法官輕判,甚至於淚灑當場,
所以法官引用了刑法第五十九條「其情可堪憫恕」,毎一次犯罪,都僅僅量刑
一年七個月,最後合併執行還是兩年多,仍舊是要坐牢。
說實話,判的不重了,但是希望更輕判,甚至不用坐牢,
就跟毎個立委都想連任一樣,是每個被告的心願,
所以仔細看了看,大概只有一個地方,有可能可以翻案,
讓被告兩次犯行,變成一次(簡單來說,就是連續兩次拿支票向同一位被害人
調頭寸,時間距離也不長,如果能解釋為基於同一次犯罪意圖下,只是分兩次
行為來作,或許還有改判機會)。
上訴的第一庭,我因事沒有趕到,不過似乎法官同意傳喚被害人出庭問清楚,
看來好像有點轉機。
第二庭是審理庭,也是傳喚的證人要出庭作證,一開庭:
法官問被告:「你上訴的原因是什麼?」
被告露出一個自認為很無辜的笑容「就 就 希望法官可以判個更輕一點,給
給我一個機會」說完還面帶微笑。
法官:「太重喔?原審已經給你用五十九條減刑了耶,你知道嗎,如果認為五
十九條用的不對,我們這一審可以撤銷喔,一次就判個三年以上,你懂這個意
思嗎?你還要上訴嗎?」
也不知道被告懂不懂,反正他就是點頭:「要 要上訴判輕一點」
(此時我已經感覺非常不妙,還從法官身上感應到濃厚的殺氣)
法官倒也阿莎力,二話不說,就開始請檢方問證人了。
一邊聽著檢方在問證人,我一邊偷偷傳紙條給被告,紙條上面草草寫著:「看
情形不妙,是否考慮撤回?」
被告看了看紙條後,寫了幾個字又傳了回來(那感覺很像唸書時上課偷偷傳紙
條,一切都被受命法官看在眼裡,他只是微笑)
我打開紙條,上面只多了兩個字「不懂」。
我再補充一次我的意見後,經過往返,被告這次看懂了,
回應我「拼了」兩個字。
么壽,拼了可能就是死了。
正想再用紙條勸勸被告時,輪到我反詰問證人了。
其實證人證述,應該對我們有利,但是對庭上一陣察言觀色後,我發現殺氣並
無銳減,甚至更加濃烈了,就好像是塞亞人地球越來越近一樣,待會就會將地
球會為一片烏有。
我連忙心分二用,邊站起來詰問人,邊再次書寫紙條給被告,這次我就不是客
客氣氣問被告意見了,而是直接寫上:「非常危險,撤」
當我問完證人坐下時,被告的紙條也剛好傳了回來:「律師你決定吧」
問完證人,法官開始一一提示證據,看來緊接著就要辯論終結了,其實我心理
還在猶豫著要不要撤,突然見到三位法官中某一位,右手似乎無意識的提了起
來作了一個手勢(右手橫立如手刀,在胸前由左至右畫過,說白一點,就是一
個很像割脖子的動作)
這一割,猶如在黑暗中,劃出了一道光明一樣,
剛好法官制式的問:「辯護人這邊,還有沒有證據要聲請調查?」
把握良機,我立刻站了起來:「審判長剛剛一開始提到,本案有可能不適用刑
法第五十九條減刑,若是這是審判長心證,可否讓辯護人和被告討論,考慮撤
回上訴?」
法官微微一笑:「這只是我個人意見,判決結果還要經過評議,況且剛剛證人
所言,對你們也沒什幫助」
另位法官說:「就算是你們上訴想減,第一審都已經用了五十九條了,我還真
不知道用什麼可以再減?」
我:「若是證人說的,可以證明是同一犯行,依法似乎…」
(說到這,殺氣 殺氣 又出現了)
最後在法官建議下,休庭十分鐘,讓我們商討。
被告其實也看的出來,如果走完程序結果可能更糟,但是身為告訴人的老父,
著實無法接受,花了將近十分鐘勸說…
再度開庭,我站起來二話不說:「被告同意撤回上訴」
庭上一片祥和之氣,殺氣頓時無影無蹤。
法官再度開口:「原本我個人就認為,第一審用五十九條用錯了;那是一次犯
罪輕堪憫恕下才用的,可是你是連續三次,我從來沒見過第一審這樣判的,況
且依照前科紀錄表,你還有一個累犯………………你律師救了你吧。」
撤回上訴,這次不當有guts的人了,改當個小孬孬。
被告倒也沒啥怨言,因為上訴下去,即便還有上訴三審機會,其實也只是拖時
間而已。
送走了那對父子檔,我一個人在法院外門口沉思良久,
沒錯,上訴,真的是一種藝術啊。
偶爾當個小孬孬,似乎也OK的
聽說大概是老父在一審時,要求法官輕判,甚至於淚灑當場,
所以法官引用了刑法第五十九條「其情可堪憫恕」,毎一次犯罪,都僅僅量刑
一年七個月,最後合併執行還是兩年多,仍舊是要坐牢。
說實話,判的不重了,但是希望更輕判,甚至不用坐牢,
就跟毎個立委都想連任一樣,是每個被告的心願,
所以仔細看了看,大概只有一個地方,有可能可以翻案,
讓被告兩次犯行,變成一次(簡單來說,就是連續兩次拿支票向同一位被害人
調頭寸,時間距離也不長,如果能解釋為基於同一次犯罪意圖下,只是分兩次
行為來作,或許還有改判機會)。
上訴的第一庭,我因事沒有趕到,不過似乎法官同意傳喚被害人出庭問清楚,
看來好像有點轉機。
第二庭是審理庭,也是傳喚的證人要出庭作證,一開庭:
法官問被告:「你上訴的原因是什麼?」
被告露出一個自認為很無辜的笑容「就 就 希望法官可以判個更輕一點,給
給我一個機會」說完還面帶微笑。
法官:「太重喔?原審已經給你用五十九條減刑了耶,你知道嗎,如果認為五
十九條用的不對,我們這一審可以撤銷喔,一次就判個三年以上,你懂這個意
思嗎?你還要上訴嗎?」
也不知道被告懂不懂,反正他就是點頭:「要 要上訴判輕一點」
(此時我已經感覺非常不妙,還從法官身上感應到濃厚的殺氣)
法官倒也阿莎力,二話不說,就開始請檢方問證人了。
一邊聽著檢方在問證人,我一邊偷偷傳紙條給被告,紙條上面草草寫著:「看
情形不妙,是否考慮撤回?」
被告看了看紙條後,寫了幾個字又傳了回來(那感覺很像唸書時上課偷偷傳紙
條,一切都被受命法官看在眼裡,他只是微笑)
我打開紙條,上面只多了兩個字「不懂」。
我再補充一次我的意見後,經過往返,被告這次看懂了,
回應我「拼了」兩個字。
么壽,拼了可能就是死了。
正想再用紙條勸勸被告時,輪到我反詰問證人了。
其實證人證述,應該對我們有利,但是對庭上一陣察言觀色後,我發現殺氣並
無銳減,甚至更加濃烈了,就好像是塞亞人地球越來越近一樣,待會就會將地
球會為一片烏有。
我連忙心分二用,邊站起來詰問人,邊再次書寫紙條給被告,這次我就不是客
客氣氣問被告意見了,而是直接寫上:「非常危險,撤」
當我問完證人坐下時,被告的紙條也剛好傳了回來:「律師你決定吧」
問完證人,法官開始一一提示證據,看來緊接著就要辯論終結了,其實我心理
還在猶豫著要不要撤,突然見到三位法官中某一位,右手似乎無意識的提了起
來作了一個手勢(右手橫立如手刀,在胸前由左至右畫過,說白一點,就是一
個很像割脖子的動作)
這一割,猶如在黑暗中,劃出了一道光明一樣,
剛好法官制式的問:「辯護人這邊,還有沒有證據要聲請調查?」
把握良機,我立刻站了起來:「審判長剛剛一開始提到,本案有可能不適用刑
法第五十九條減刑,若是這是審判長心證,可否讓辯護人和被告討論,考慮撤
回上訴?」
法官微微一笑:「這只是我個人意見,判決結果還要經過評議,況且剛剛證人
所言,對你們也沒什幫助」
另位法官說:「就算是你們上訴想減,第一審都已經用了五十九條了,我還真
不知道用什麼可以再減?」
我:「若是證人說的,可以證明是同一犯行,依法似乎…」
(說到這,殺氣 殺氣 又出現了)
最後在法官建議下,休庭十分鐘,讓我們商討。
被告其實也看的出來,如果走完程序結果可能更糟,但是身為告訴人的老父,
著實無法接受,花了將近十分鐘勸說…
再度開庭,我站起來二話不說:「被告同意撤回上訴」
庭上一片祥和之氣,殺氣頓時無影無蹤。
法官再度開口:「原本我個人就認為,第一審用五十九條用錯了;那是一次犯
罪輕堪憫恕下才用的,可是你是連續三次,我從來沒見過第一審這樣判的,況
且依照前科紀錄表,你還有一個累犯………………你律師救了你吧。」
撤回上訴,這次不當有guts的人了,改當個小孬孬。
被告倒也沒啥怨言,因為上訴下去,即便還有上訴三審機會,其實也只是拖時
間而已。
送走了那對父子檔,我一個人在法院外門口沉思良久,
沒錯,上訴,真的是一種藝術啊。
偶爾當個小孬孬,似乎也OK的
如
2007-12-19 00:07:34
有時真得不能太有"guts",反而弄巧成拙.還是識實務者為俊傑才是..老邱你真是厲害!
人在江湖
2007-12-18 13:14:40
聽到這句"你律師救了你吧"
應該覺得自己的工作 還是有價值的吧(一笑)
你文章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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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太輕喔?原審已經給你用五十九條減刑了
耶,你知道嗎,如果認為五十九條用的不對,我
們這一審可以撤銷喔,一次就判個三年以上,你
懂這個意思嗎?你還要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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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個字可能是要打”太重喔”
一個很認真的看您的文章的人留!
P.S
耶誕夜沒人陪就一起過吧
只是俺這裡禁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