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1 01:36:02老邱
第一百九十三章 光 雖 的十月 一
印象中,去年的十月份,剛換了事務所地點,剛剛請了一位助理,但是整個月
過的淒慘無比,所以為文撰寫「那一公升的眼淚」一文憑弔。
今年的十月,結果是……………………..一樣的悲。
首先是一對夫妻,徹徹底底玩弄了我的感情兩次。
那一天,從事法律服務工作,一對六十歲左右的夫妻前來詢問案情,老公看起
來就是一臉老實。
老公拿出了一份簡易判決處刑的第一審判決書給我看,還外加一臉的惶恐,老
婆在旁則是一臉孟姜女哭倒萬里長城的哀容,無比的悲憤。
咦?到底是啥麼大冤案啊?
細看之下,原來老公某年某月和一位機車女騎士發生車禍,
後來調解不成立,法院判了過失傷害一共要罰金二萬五千元,另外機車女騎士
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要求理賠十五萬元。
說實話,這個刑事判決並不重,看看案情就是那個老公騎機車要左轉,後面的
女騎士要直行,因為速度太快(女騎士自己承認時速60-80公里),突然見到前
方的機車要左轉,女生緊急煞車下,摔倒在地。
問題來了,老公告訴我,車禍過程根本不是這樣的,他明明已經騎到路口要待
轉了,並非直行下直接左轉,是女騎士自己超速而摔倒,判決書所寫的雙方擦
撞等都不是事實。
老公自稱非常老實,當時警方做筆錄時,原先不承認有撞到對方(看現場機車
照片,老公的機車的確一點擦痕都沒有),只是警察一直說「多少應該有撞到
一點啦」,老公非常害怕警察,就糊裡糊塗承認了。
案件移送到地檢署後,檢察官也沒詳問車禍過程,只是淡淡的問老先生:「承
不承認有過失啊?」在檢方的威嚴下,老先生點了點頭,檢察官送去調解,因
為對方獅子大開口要賠償十五萬,所以調解不成立,檢方也沒再開庭了,就送
上法院直接書面判決了(此法律術語即稱:聲請簡易處刑,法官通常不會再開
庭,直接下書面判決)。
老先生悲哀的說:從來沒人問過我車禍怎發生的啊?我冤啊………..現在對方
又要獅子大開口,民事要我賠十五萬,天啊,可不可以上訴啊?
細看資料上現場照片,車子行進方向,發現這個案件雖小,但是的確有可疑之
處,所以告訴老先生兩個方案:
第一:刑事部份就認了,繳個罰金二萬五吧,民事部份再針對女騎士求償答
辯。
第二:真的沒撞到人,當時是因為開庭不懂亂認,那就提出刑事上訴,如果刑
事無罪了,民事自然就不用賠了。
老公都還沒說話呢,老婆就搭腔:我們是冤枉的,我們要上訴。
約好了第二天在事務所見面,老夫妻依約來到後,再次確認他們要追求真相的
決心,簽妥了委任狀、談好了委任費用(說是第二天要匯來我帳戶),
第二天,雖然錢還沒收到,但是基於誠信原則,
我就替老先生提出上訴聲明、然後閱卷,
但是……………老太太來電了,
說考慮很久,要自認倒楣,不告了不告了。
林老師勒,我委任狀都遞了,那是要被刻稅的耶!
好不容易談妥了已經替她們辦的事項,要付款數千,
(可恨,房租、薪水 飛了)
對方也答應了,原先以為這個案件就要這樣終結了,
沒想到第二天一大早,電話又響起了
同樣是那位「欠腳」的太太,又告訴我,這個案件他老公真的好冤枉喔,她們
又決定要委任我上訴了。
再三確認後,約了下午來事務所再簽一次委任狀。
當天下午夫妻依約來了,太太似乎為了表示歉意,還親手包了十個粽子過來,
再次簽妥委任狀,付清了所有款項,又商談了很久案情,大約下午四點多離開
了事務所,
我把一部分的律師費當作薪水發出,其餘部分請助理存入帳戶,
沒想到半個鐘頭後到家時,電話又來了。
太太:唉唷,律師啊,剛剛跟你談過,我們夫妻覺得證據真的太不利了,還是
不要上訴啦。
拜託,這又不是買菜,妳們兩個也不是小孩子了。
我生氣的說:你耍我啊,告訴你,律師費我可以都不退的喔。
太太:什麼,都不退喔,那還是上訴好了…..#%*○◎□㊣
天啊,從來沒遇過這麼番的當事人。
最後最後,案件我也不敢接了(因為當事人真的很難搞)
,扣除了必要費用,退了三萬多,這種當事人,
以後再也不要找我了。(待續)
過的淒慘無比,所以為文撰寫「那一公升的眼淚」一文憑弔。
今年的十月,結果是……………………..一樣的悲。
首先是一對夫妻,徹徹底底玩弄了我的感情兩次。
那一天,從事法律服務工作,一對六十歲左右的夫妻前來詢問案情,老公看起
來就是一臉老實。
老公拿出了一份簡易判決處刑的第一審判決書給我看,還外加一臉的惶恐,老
婆在旁則是一臉孟姜女哭倒萬里長城的哀容,無比的悲憤。
咦?到底是啥麼大冤案啊?
細看之下,原來老公某年某月和一位機車女騎士發生車禍,
後來調解不成立,法院判了過失傷害一共要罰金二萬五千元,另外機車女騎士
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要求理賠十五萬元。
說實話,這個刑事判決並不重,看看案情就是那個老公騎機車要左轉,後面的
女騎士要直行,因為速度太快(女騎士自己承認時速60-80公里),突然見到前
方的機車要左轉,女生緊急煞車下,摔倒在地。
問題來了,老公告訴我,車禍過程根本不是這樣的,他明明已經騎到路口要待
轉了,並非直行下直接左轉,是女騎士自己超速而摔倒,判決書所寫的雙方擦
撞等都不是事實。
老公自稱非常老實,當時警方做筆錄時,原先不承認有撞到對方(看現場機車
照片,老公的機車的確一點擦痕都沒有),只是警察一直說「多少應該有撞到
一點啦」,老公非常害怕警察,就糊裡糊塗承認了。
案件移送到地檢署後,檢察官也沒詳問車禍過程,只是淡淡的問老先生:「承
不承認有過失啊?」在檢方的威嚴下,老先生點了點頭,檢察官送去調解,因
為對方獅子大開口要賠償十五萬,所以調解不成立,檢方也沒再開庭了,就送
上法院直接書面判決了(此法律術語即稱:聲請簡易處刑,法官通常不會再開
庭,直接下書面判決)。
老先生悲哀的說:從來沒人問過我車禍怎發生的啊?我冤啊………..現在對方
又要獅子大開口,民事要我賠十五萬,天啊,可不可以上訴啊?
細看資料上現場照片,車子行進方向,發現這個案件雖小,但是的確有可疑之
處,所以告訴老先生兩個方案:
第一:刑事部份就認了,繳個罰金二萬五吧,民事部份再針對女騎士求償答
辯。
第二:真的沒撞到人,當時是因為開庭不懂亂認,那就提出刑事上訴,如果刑
事無罪了,民事自然就不用賠了。
老公都還沒說話呢,老婆就搭腔:我們是冤枉的,我們要上訴。
約好了第二天在事務所見面,老夫妻依約來到後,再次確認他們要追求真相的
決心,簽妥了委任狀、談好了委任費用(說是第二天要匯來我帳戶),
第二天,雖然錢還沒收到,但是基於誠信原則,
我就替老先生提出上訴聲明、然後閱卷,
但是……………老太太來電了,
說考慮很久,要自認倒楣,不告了不告了。
林老師勒,我委任狀都遞了,那是要被刻稅的耶!
好不容易談妥了已經替她們辦的事項,要付款數千,
(可恨,房租、薪水 飛了)
對方也答應了,原先以為這個案件就要這樣終結了,
沒想到第二天一大早,電話又響起了
同樣是那位「欠腳」的太太,又告訴我,這個案件他老公真的好冤枉喔,她們
又決定要委任我上訴了。
再三確認後,約了下午來事務所再簽一次委任狀。
當天下午夫妻依約來了,太太似乎為了表示歉意,還親手包了十個粽子過來,
再次簽妥委任狀,付清了所有款項,又商談了很久案情,大約下午四點多離開
了事務所,
我把一部分的律師費當作薪水發出,其餘部分請助理存入帳戶,
沒想到半個鐘頭後到家時,電話又來了。
太太:唉唷,律師啊,剛剛跟你談過,我們夫妻覺得證據真的太不利了,還是
不要上訴啦。
拜託,這又不是買菜,妳們兩個也不是小孩子了。
我生氣的說:你耍我啊,告訴你,律師費我可以都不退的喔。
太太:什麼,都不退喔,那還是上訴好了…..#%*○◎□㊣
天啊,從來沒遇過這麼番的當事人。
最後最後,案件我也不敢接了(因為當事人真的很難搞)
,扣除了必要費用,退了三萬多,這種當事人,
以後再也不要找我了。(待續)
庫洛魔法使櫻
2007-11-02 22:19:42
統一獅封王
是十月份唯一的好事
有空來討論一下員工旅遊吧
沖喜一下 2007-11-04 10:36:15
那我的十月也好不哪去
第一錯失與包租婆認識的機會(都怪你啦)
第二沒有享受到那統一獅的勝利酒
最慘的是第三在回台南最後時刻竟被搞成重感冒回台北
我可能被你連累了
嗚~~~你要賠償我(還有別忘了你的賭注1賠5喔)
版主回應
唉統一獅封王
是十月份唯一的好事
有空來討論一下員工旅遊吧
沖喜一下 2007-11-04 10:36:15
人在江湖
2007-11-02 17:24:13
我都認識一些怪怪的朋友啊
哈哈 2007-11-02 21:13:07
為什麼你是個"正常"的律師
卻老是遇到這種奇怪的當事人呢
版主回應
因為 我都認識一些怪怪的朋友啊
哈哈 2007-11-02 21:13:07
啊!你要辦員工旅遊喔?
我要去我要去!
算我一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