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3 01:29:16老邱
第一百四十四章 那一天 怒 下
有一些事情,如果不作,
自己都會看不起自己。
比如說,警察對於自己的家被偷,束手無策;
比如說,醫生自己生了病不治療,却去誤信偏方;
比如說,當個律師被侮辱了,卻不敢大聲主張自己的權益
…………
上次的庭期,被告律師傳了一個失敗的證人,
證人的證言,對被告資方一點幫助也沒有。
接著這次的庭期,又傳訊了兩位廠商,傳訊的同時,
當庭遞上一份答辯狀。
由於當庭詢問證人,所以對方送上的狀紙,也沒機會細看。
只知道這一次傳的兩位廠商證人,證詞依舊對原告勞方有利,我實在不懂被告
律師一次次傳訊這些證人,有何意義?
但是真正讓我火大的,不是當庭的證人,而是隱藏在書狀內的凶器….
細看對方書狀,對方附上一份電話錄音譯文,
譯文內容是前次所傳的被告公司員工與被告老闆開庭後的對話。
老闆詢問證人為何開庭時講的不痛不癢,完全不幫被告公司說話?
證人答稱法官問的聽不懂,還有,
證人表示當日作證開庭前,受到原告律師要求(就是我啦)
怎麼講怎麼講,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甚至原告與原告律師
還壓迫證人等等等…
這根本是血口噴人!
開庭前,我完全沒跟證人有過接觸,何況這還是對方公司的員工,是對方所傳
訊的證人,目前還在被告公司任職中,
我方何德何能,有機會、有能力壓迫對方?
(如果說是被告老闆以工作壓迫證人陳述對被告公司有利的證詞,那可能性還高一些)
證人所說,根本不是事實,被告律師竟然以此當作證物,
主張上次證人沒有說出實情,上次所言證詞無效等等。
你誤傳一個證人,證人對你自己不利,完全不干我的事。
可是你的證物、電話譯文血口噴人,却嚴重傷害我的名譽。
查覺此點的我,當然非常火大,在下一次庭期前,
詢問了對造的律師,這張譯文事怎麼回事?
對造律師答稱因為被告公司是在最後一刻才將證物送來,
所以沒有時間細看,她完全不知道譯文中有提到我,
有這些不實的指控,她保證完全不知情,
還建議說為了澄清我的清白,所以建議再傳那位
員工證人問個清楚。
我,我信你,我相信你真的不知道,
我相信大家是同行,又是認識,因為如果是我的證人這麼說,
我起碼一定向對造律師求證,因為我們彼此知道對方
訴訟的風格。既然你是先未向我求證,有可能你真的毫不知情,一切都是你的
當事人亂說,雖然你蓋了律師章,提出了答辯狀,其實你就該負責。
接受道歉,來開今天的庭吧。
沒料到,一開庭,對方律師又當庭提出一份訴狀,
要求再次傳訊那位員工證人,理由依舊是上次證人受到原告方脅迫,所述證詞
不實。
那我請問你,你剛剛的道歉是假的嗎?
你剛剛所說你不知情,是騙人嗎?
你剛剛建議再傳一次證人述要幫我釐清,
根本是講好聽的,你傳證人目的只是希望她再說一次對你們有利證詞,講哪麼
好聽,說幫我澄清!!!!
開完庭,我完全不想跟那位律師說話,
只是覺得有必要為了一個案件,這樣傷害同行,打成這樣嗎?
我第二天曾到那個半公家機關,建議是否換個律師委任來處理本案,因為我實
在是不願意為了這樣一件案件,
律師間反目成仇,甚至是形成案外案,演變成律師告律師。
只是對造律師找人傳來的話,我完全不能接受。
說是被告律師本身也很無奈,被告當事人方面實在是硬要提出這份證據等等等。
硬要提出喔?
那你不是知情嗎?
非常無奈嗎?
那你可以解除委任啊。
我受委任處理這個案件,不過收取一般案件的半價,
我都願意無償退回案件,
你呢?
套用一句國務機要費公訴檢察官當庭說過的話,
閉上眼睛,想想大學時代所受的法律教育,
你學到的法律,真的教你這樣作嗎?
(本文內容,作者願負一切法律責任。若有任何不實,有任何偏頗己方陳述,願退出律師一行,終身不執業,以示負責)
自己都會看不起自己。
比如說,警察對於自己的家被偷,束手無策;
比如說,醫生自己生了病不治療,却去誤信偏方;
比如說,當個律師被侮辱了,卻不敢大聲主張自己的權益
…………
上次的庭期,被告律師傳了一個失敗的證人,
證人的證言,對被告資方一點幫助也沒有。
接著這次的庭期,又傳訊了兩位廠商,傳訊的同時,
當庭遞上一份答辯狀。
由於當庭詢問證人,所以對方送上的狀紙,也沒機會細看。
只知道這一次傳的兩位廠商證人,證詞依舊對原告勞方有利,我實在不懂被告
律師一次次傳訊這些證人,有何意義?
但是真正讓我火大的,不是當庭的證人,而是隱藏在書狀內的凶器….
細看對方書狀,對方附上一份電話錄音譯文,
譯文內容是前次所傳的被告公司員工與被告老闆開庭後的對話。
老闆詢問證人為何開庭時講的不痛不癢,完全不幫被告公司說話?
證人答稱法官問的聽不懂,還有,
證人表示當日作證開庭前,受到原告律師要求(就是我啦)
怎麼講怎麼講,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甚至原告與原告律師
還壓迫證人等等等…
這根本是血口噴人!
開庭前,我完全沒跟證人有過接觸,何況這還是對方公司的員工,是對方所傳
訊的證人,目前還在被告公司任職中,
我方何德何能,有機會、有能力壓迫對方?
(如果說是被告老闆以工作壓迫證人陳述對被告公司有利的證詞,那可能性還高一些)
證人所說,根本不是事實,被告律師竟然以此當作證物,
主張上次證人沒有說出實情,上次所言證詞無效等等。
你誤傳一個證人,證人對你自己不利,完全不干我的事。
可是你的證物、電話譯文血口噴人,却嚴重傷害我的名譽。
查覺此點的我,當然非常火大,在下一次庭期前,
詢問了對造的律師,這張譯文事怎麼回事?
對造律師答稱因為被告公司是在最後一刻才將證物送來,
所以沒有時間細看,她完全不知道譯文中有提到我,
有這些不實的指控,她保證完全不知情,
還建議說為了澄清我的清白,所以建議再傳那位
員工證人問個清楚。
我,我信你,我相信你真的不知道,
我相信大家是同行,又是認識,因為如果是我的證人這麼說,
我起碼一定向對造律師求證,因為我們彼此知道對方
訴訟的風格。既然你是先未向我求證,有可能你真的毫不知情,一切都是你的
當事人亂說,雖然你蓋了律師章,提出了答辯狀,其實你就該負責。
接受道歉,來開今天的庭吧。
沒料到,一開庭,對方律師又當庭提出一份訴狀,
要求再次傳訊那位員工證人,理由依舊是上次證人受到原告方脅迫,所述證詞
不實。
那我請問你,你剛剛的道歉是假的嗎?
你剛剛所說你不知情,是騙人嗎?
你剛剛建議再傳一次證人述要幫我釐清,
根本是講好聽的,你傳證人目的只是希望她再說一次對你們有利證詞,講哪麼
好聽,說幫我澄清!!!!
開完庭,我完全不想跟那位律師說話,
只是覺得有必要為了一個案件,這樣傷害同行,打成這樣嗎?
我第二天曾到那個半公家機關,建議是否換個律師委任來處理本案,因為我實
在是不願意為了這樣一件案件,
律師間反目成仇,甚至是形成案外案,演變成律師告律師。
只是對造律師找人傳來的話,我完全不能接受。
說是被告律師本身也很無奈,被告當事人方面實在是硬要提出這份證據等等等。
硬要提出喔?
那你不是知情嗎?
非常無奈嗎?
那你可以解除委任啊。
我受委任處理這個案件,不過收取一般案件的半價,
我都願意無償退回案件,
你呢?
套用一句國務機要費公訴檢察官當庭說過的話,
閉上眼睛,想想大學時代所受的法律教育,
你學到的法律,真的教你這樣作嗎?
(本文內容,作者願負一切法律責任。若有任何不實,有任何偏頗己方陳述,願退出律師一行,終身不執業,以示負責)
庫洛魔法使櫻
2006-12-23 15:12:47
人心果真難測!雖不可害人,但防人之心不可無,同行中一旦遇到利害糾葛,哪有什麼可信的呢?!千萬別再被披著羊皮的狼給騙了
老賢
2006-12-23 06:01:12
這...這...這實在是太難令人忍受!!對方會不會太扯了!!
好奇一件事,這位律師在當地律師圈中,風評應該是不會很好吧!?還是剛好相反......??
所以呀!不會睜眼說瞎話的律師會餓死人的啦!
老邱要加油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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