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6 22:33:37老邱

第一百二十八章 那一條界線

每個案件,對於承辦律師來說,

都有一條界線。

有時候,你明明知道,當事人所說的是真的,

可是沒有證據證明。

如果是你,你願意跨過應守的界線,

只為求得個案的正義嗎?

她的離婚協議書是我寫的,

我當然印象深刻。

當她跟老公終於達成協議離婚時,

週遭的朋友都替她鬆了一口氣。

那種家暴、酗酒、爛賭的男人,

早離婚早好。

我當仁不讓的在這群朋友中,

最有資格替她擬離婚協議書了。

別誤會,說最有資格並非我是第三者,

而是寫離婚協議書對我來說,

就像喝杯茶吃個包子那麼簡單。

只是擬妥協議書後請雙方來簽字時,

發生了一點小小的狀況。

原本答應要當見證人之一的友人,

臨時說有事不能來,要求改期。

可是她那善變喜怒無常的老公,

好不容易同意簽字了,

換個日期,男方還肯依約前來簽字嗎?

告訴了她,詢問是否要改期?

她也沒把握老公下次一樣心情好,願意來簽字。

迫不得已,簽字如期舉行,

只是,證人之一,是在夫妻簽字後,

事後才補簽的。

兩人第二天去辦理了離婚手續,

她終於擺脫了三年婚姻的惡夢,

但是,兩年後,我的惡夢才開始。

老公提起離婚無效的訴訟了,

原因就是簽字離婚時,有證人不在場見證。

這個理由十分充分,也正是我兩年前所擔憂的事。

她跑來問我,當然,我告訴她,

這的確可以成立離婚無效(這是兩年前就告訴她的)。

那當時晚簽的證人,也跟她一起來到,

焦急的問我「有沒有補救的方法」?

看著離婚後,生活平淡工作穩定的她,

我的心中,衝突不已。

最好的方法,就是告訴證人,

如果到時候傳妳,你就說是當場見證,

只是,這涉及教唆偽證。

明明知道,那個男人,只是離婚後分到的財產花光了,

而且這次起訴前,也明確告知女方,

再拿個幾十萬來,確認離婚無效就不提。

我,該怎麼跟證人說呢?

任何一個案件,都有一條界線,

有時為了個案的正義,也許會在不知不覺中踩線。

只是一次次踩線,久而久之,

線也會自然而然不見。

線,踩是不採呢?

證人還在等我的回答呢。





小黃 2006-11-08 09:16:24

學長(老伯)答對了,小黃聽起來比較年青,符合我

老邱 2006-11-07 23:13:54

呵呵
老劉
小黃應該就是你的學弟
我以前的對造

央央 2006-11-07 22:53:38

確實是二難,唉~~人生總是擺脫不了
這麼多是是而非的事,
老邱!加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