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2 00:35:28老邱

第一百十七章 那一段距離

有人說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是面對面 卻不知道我愛你

也有人說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是兩小時後,發現樂透開獎

開出頭彩的投注站 是你剛剛猶豫很久

却依舊沒有下注,而把錢拿去買旁邊7-11的啤酒

對我來說,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什麼呢?

法官穿著法袍肅穆的走入審判長席,

全體人員起立致意,法警高呼「請坐下」。

我面前的是有史以來最厚的一疊卷宗,

厚的原因無它,因為案件已經到了不知更幾審,

我得把卷分成兩截聳立,避免卷宗太高倒下,

也避免遮住我望向法官表情的視線

(在法庭上,對法官的察言觀色是很重要的,

就像賭神三裡面,高進的師父唯一教他的就是『捉心理』

)。

在我身後的是一個貪污治罪條例的被告,十年前,

他擔任某鄉鎮的機要秘書,任期僅僅半年,

却因為這半年的公務員任期,讓他整整跑了十年法院,

至今判決仍未確定。

原審無罪,高院六次判決,四次無罪,一次判處輕罪,

一次判處重罪貪污。

按照慣例的,每當判決無罪,檢察官上訴,

判決有罪,被告跟律師上訴。

而不管有罪無罪,最高法院顯然都對高等法院的判決

不滿意,一再的發回更審。

這一次,最高法院又發回了,他第一次的找了我們家

事務所,老闆只是簡單的把案件丟給我,

什麼指示也不說,感覺好像是扥瑞派王建民上場一樣

的放心,

只是,带著一個神秘的微笑………

閱卷、約談、找資料、研究以前所有的有罪無罪判決,

一開始我是很訝異,因為乍看之下證據確鑿,

只是為何從第一審開始,法官的判決結果,

總是無罪居多?

這顯然是我的功力不夠。

到了開庭,我提出一樣又一樣的證據聲請調查,

但是想當然爾,案件拖的太久,有些證據早已滅失,

甚至有些證人已經亡故,

或者早在很久以前,證據已經查過、證人已經傳過,

法官認為沒有再傳的必要,

總之,一切費盡心思想要證明的利器,

幾乎都被法庭以不需要駁回,看來,案件凶多吉少…

開完庭,反而是當事人安慰我:不要緊,法官不傳就算了,

我相信你已經盡力了。

我:可是,如果新的證據一樣都沒調查,很可能對你不利,

判決結果會跟上一次一樣。

他笑笑,很灑脫的,一副老子就是沒作,管他娘的壯志豪情。

又開了幾次庭,案件拖延好久,

每次開庭感覺法官只是簡單問問,

當事人也總是從容不迫,漫不在乎,

只有我,老是緊張兮兮,深怕出現逆轉性不利證據。

終於言詞辯論了,我罕有的慷慨激昂,

陳述了半個鐘頭之久,

我看見法官微微頷首了,我見到對造的公訴檢察官

也不禁動容了,

只有我的當事人,依舊沉著冷靜,

靜靜的站在庭下,聽我替他辯解,

彷彿事不關己,紋風不動。

到了宣示判決的那一天,我查到了判決主文的結果,

「無罪」兩個字幾乎讓我喜極而泣,

我半年多的努力總算沒有白費。

同時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我的當事人,

告訴他這一個好消息。

當事人顯然沒有我衝動,只是淡淡的說一聲,

知道了,謝謝你。

只留下有點被潑了冷水的我,掛上了電話。

直到很久很久以後,

我才發現一些小事,

例如案件經檢察官上訴後,又發回了,

當事人又找了別家事務所。

我細細回想卷宗,發現每一次發回,

當事人確定新的案號後,就委任新的事務所…

開庭時沉著冷靜的當事人…

還有一些不便寫出的蛛絲馬跡…..

(如果寫到這裡你還是看不懂,那我也沒辦法了)

我只能說,或許,案件不是因為我的努力而打贏,

或者,我再法庭慷慨激昂辯護時,

除了我,人人早已知道兩周後判決的結果….

我只有學到,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是理想與現實間的差距。






老邱 2006-09-12 21:28:31

ㄟㄟ 樓上的
你說的太明了
被告的話要委任我喔

基本上只對一方著手會有難度
我只能告訴你
檢察有所謂檢察一體原則
很多案件上不上訴
是由檢察長決定

Cassidy 2006-09-12 17:39:42

真是要看好多次才不知道懂不懂
為何不對檢察官下手就好了ㄌㄟ
這樣不麻煩嘛?

老邱 2006-09-12 16:32:25

微微安小姐
其中奧秘,不適合直接寫出,
如果你有從事實務工作,
可能比較可以揣摩

凱道喔,

九月二十一我要上北部開庭,
如果到時候靜坐依舊存在,
我也一定要去走走的

顧立雄嘻哈裝扮?
殊難想像
你該拍下來,
賣給一週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