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2 01:48:55老邱
第一百十五章 那一個 極刑犯
原本是一件單純的義務辯護案件,
沒有想到今天的律師接見,讓我心情無比沉重…
一開始,是法院來了一張傳票
罪名是很重的擄人勒贖,
我先是去閱了卷,發現兩個很特殊的地方
首先是,這件案件的被告前科累累,
他原本已經有其他案件在高雄監獄服刑中,
這件擄人勒贖案件,原先沒有人知道,
是他主動寫信向檢察官自首。
其次是,這件案件已經訂了庭期,可是剛好那一天,
我必須上台北開庭,所以我很快先聯絡了書記官,
要求更改庭期。
到了看守所,辦理了會客。
原先我是第一個到的律師,可是就是輪不到我會客,
正覺得奇怪時,管理員接了一通電話,
然後神色寧重對我說:邱律師,你這個當事人是極刑耶,
你剛剛怎沒告訴我?
說真的,我嚇了一大跳,
他是一個死刑犯?我也不知啊。
懷著特殊的心情,我跟他碰面了,從卷裏
的年籍資料我知道他不過大我一歲多。
他似乎有點訝異有律師來看他,
因為律師不是他請的,而是法院指定的。
我先是娓婉的告訴他我是誰,為何而來,
然後再告訴他,法官定的庭期,我剛好衝庭,
所以可能得改一個日期。
沒想到他開口就是:律師啊,其實你不到也沒關係,
我想不用改期了吧,我只想越快判越好。
聽到這一句,我心中只是一沉,
我不知道管理員剛剛所謂的「極刑」,
是指已經判決確定,等待槍決?還是仍有轉機。
只不過,我總不好一開口就問:你已經判決確定了嗎?
原先我也曾經想過,這件案子,如果不是他自首,
根本沒有人知道(據卷宗資料,被害人交了三千萬贖金後,
大概是怕事,所以根本沒有報警,所以一開始他的自首,
警方還以為他是胡扯;我剛知道他死刑後,第一個念頭就是
他自首是不是想拖延死刑的案件,再弄一個案件出來,可以拖的更久?然而從他
希望本案速審速決,顯然我是誤解了)
一邊跟他討論案情,一邊試探他的其他案件,
我終於知道,他現在在高雄監獄,是執行一條
有期徒刑二十六年,
另外他有兩條殺人罪,一條判處無期徒刑,
一條判處死刑,死刑的案件,
目前仍在最高法院上訴中。
我試著替他打氣,詢問一些案情,
並且告訴他我會先幫他寫一張準備書狀,
沒想到他的反應很讓我氣餒,
他說:律師啊,我是很感謝你啦,不過如果你忙,你就不用寫了,反正這一條判
多久,對我應該是沒有差別啦。
聽到這一句話,我只有愣在當場,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彷彿遇到一個癌症末期的病患,拒絕治療。
旁邊戒護的管理員聽不下去了,勸他說律師是好意,
態度不可以如此。
老實講,在法律程序上,如果他已經判決一個無期徒刑,
這一件擄人勒贖判多久,真的沒有多大意義,
更何況,如果這一件擄人勒贖打到一半,
他的死刑案件如果上訴被駁回,
不知道何時會被執行,
到時候這件擄人勒贖,只要因為被告死亡,
下一個不受理判決即可。
對面的是一個有可能隨時看不到的當事人,
手上是一件隨時可能結案的案件,
我還能跟他說些什麼呢?
最後我還是完整的跟他討論了案情,
希望可以讓檢察官求刑十五年,再降低一點。
面對我的誠意,他似乎有一些動容,
在我離去的時候,起立向我鞠了一個恭,
說了一聲:律師,謝謝你。
然後視死如歸瀟灑的跟管理員走進牢房,
只留下沉重無比的我,
開著車,慢慢,慢慢,
沉重的回去。
我還是希望這個案件可以幫他打到最輕,
我也希望他的死刑案件,還有發回的轉機,
起碼他的良知未抿,主動說出一件原本根本
沒有人知悉的重大刑案。
只是希望他可以多一點求生的慾望,
因為如果他無所謂,
我又能如何呢?
沒有想到今天的律師接見,讓我心情無比沉重…
一開始,是法院來了一張傳票
罪名是很重的擄人勒贖,
我先是去閱了卷,發現兩個很特殊的地方
首先是,這件案件的被告前科累累,
他原本已經有其他案件在高雄監獄服刑中,
這件擄人勒贖案件,原先沒有人知道,
是他主動寫信向檢察官自首。
其次是,這件案件已經訂了庭期,可是剛好那一天,
我必須上台北開庭,所以我很快先聯絡了書記官,
要求更改庭期。
到了看守所,辦理了會客。
原先我是第一個到的律師,可是就是輪不到我會客,
正覺得奇怪時,管理員接了一通電話,
然後神色寧重對我說:邱律師,你這個當事人是極刑耶,
你剛剛怎沒告訴我?
說真的,我嚇了一大跳,
他是一個死刑犯?我也不知啊。
懷著特殊的心情,我跟他碰面了,從卷裏
的年籍資料我知道他不過大我一歲多。
他似乎有點訝異有律師來看他,
因為律師不是他請的,而是法院指定的。
我先是娓婉的告訴他我是誰,為何而來,
然後再告訴他,法官定的庭期,我剛好衝庭,
所以可能得改一個日期。
沒想到他開口就是:律師啊,其實你不到也沒關係,
我想不用改期了吧,我只想越快判越好。
聽到這一句,我心中只是一沉,
我不知道管理員剛剛所謂的「極刑」,
是指已經判決確定,等待槍決?還是仍有轉機。
只不過,我總不好一開口就問:你已經判決確定了嗎?
原先我也曾經想過,這件案子,如果不是他自首,
根本沒有人知道(據卷宗資料,被害人交了三千萬贖金後,
大概是怕事,所以根本沒有報警,所以一開始他的自首,
警方還以為他是胡扯;我剛知道他死刑後,第一個念頭就是
他自首是不是想拖延死刑的案件,再弄一個案件出來,可以拖的更久?然而從他
希望本案速審速決,顯然我是誤解了)
一邊跟他討論案情,一邊試探他的其他案件,
我終於知道,他現在在高雄監獄,是執行一條
有期徒刑二十六年,
另外他有兩條殺人罪,一條判處無期徒刑,
一條判處死刑,死刑的案件,
目前仍在最高法院上訴中。
我試著替他打氣,詢問一些案情,
並且告訴他我會先幫他寫一張準備書狀,
沒想到他的反應很讓我氣餒,
他說:律師啊,我是很感謝你啦,不過如果你忙,你就不用寫了,反正這一條判
多久,對我應該是沒有差別啦。
聽到這一句話,我只有愣在當場,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彷彿遇到一個癌症末期的病患,拒絕治療。
旁邊戒護的管理員聽不下去了,勸他說律師是好意,
態度不可以如此。
老實講,在法律程序上,如果他已經判決一個無期徒刑,
這一件擄人勒贖判多久,真的沒有多大意義,
更何況,如果這一件擄人勒贖打到一半,
他的死刑案件如果上訴被駁回,
不知道何時會被執行,
到時候這件擄人勒贖,只要因為被告死亡,
下一個不受理判決即可。
對面的是一個有可能隨時看不到的當事人,
手上是一件隨時可能結案的案件,
我還能跟他說些什麼呢?
最後我還是完整的跟他討論了案情,
希望可以讓檢察官求刑十五年,再降低一點。
面對我的誠意,他似乎有一些動容,
在我離去的時候,起立向我鞠了一個恭,
說了一聲:律師,謝謝你。
然後視死如歸瀟灑的跟管理員走進牢房,
只留下沉重無比的我,
開著車,慢慢,慢慢,
沉重的回去。
我還是希望這個案件可以幫他打到最輕,
我也希望他的死刑案件,還有發回的轉機,
起碼他的良知未抿,主動說出一件原本根本
沒有人知悉的重大刑案。
只是希望他可以多一點求生的慾望,
因為如果他無所謂,
我又能如何呢?
也許
他覺得在人世間承認了錯
另一個空間
比較能接納他
是一種懺悔
而不是為了拖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