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1 02:33:31老邱

第二十二章 消失的善心爺爺

起訴書上寫的被告是民國三十三年生,
所以第一眼看他,我懷疑是不是起訴書寫錯,
他應該是三十三歲,
細看它烏黑的頭髮下、平整的臉上肌膚,
我不禁問:「xxx,你真的是三十三年次啊?」
「對啊」他略帶驕傲的對我說:「檢察官也是這樣問我耶,
大概跟我從事養生食品業有關吧」
我看了看案情,心中暗想,錯,我想是跟你的嗜好有關吧
(被告在汽車旅館被查獲和十三歲少女同處一室,少女還
兩個,這分明是個相信『甲幼齒固眼睛』的變態歐吉桑)
記得老闆那天把案子交給我時,千叮嚀萬囑咐的說:「
小邱啊,這個案子你千萬要盡力啊,這個當事人可是我
從年輕時代玩到現在的朋友,你就朝著它離婚多年,為了
養大三個孩子,精神壓力太大,偶爾需要『鬆』一下去辯吧」
看看案情,我真是懷疑老闆年輕時代都跟這個被告去玩什麼…

開庭負責審理的,是一個少年法庭的女法官(因為被害人屬少年)
當法官在詢問案情時,被告一一低頭承認(反正是在汽車旅館人贓並獲)
直到法官問到:「xxx,你是不是同時跟兩名少女共處一室?」
被告急忙否認:「沒有、沒有,我都是分開的,一個我叫他在浴室等
,一個是在房間裡…」
靠 我大概知道被告的意思,被告大概以為3P罪會比較重吧,
所以特別強調都是分開『辦事』,其實重點是那兩個未成年少女賣淫
,重點在年齡,而不是一次幾個,真後悔沒跟被告講清楚,
可是,這應該算是常識吧。
果然法官說:「我管你在哪裡啊,就算你是在路邊摸來摸去我也不管你」
法官又問:「你在警察局是不是有承認,已經向這個少女買春好幾次了?」
被告哭喪的臉:「是,不過因為她說她媽媽住院沒錢看醫生很可憐,所以我
才想好意幫助她」
法官:「那另外一個被害人的同學呢?她媽媽也生病喔?還有被害人有說只
有第一次是她主動問你,其它幾次都是你自己約她,你又怎麼解釋?」
被告:「我,我 我想說,可能她同學家裡環境也不好,所以一起給 給她
一點零用錢。那、那、那後來幾次是我找她啦,我是想說她媽媽出院了,
可能需要錢買補品補身體……」
聽到這裡,我已經快要昏倒,即使我有「性侵害案件達人」之稱,我也無法
向法官解釋被告怎會在現場準備威爾剛、跳蛋、還有好幾片自備光碟…

開完庭後,我狠狠的痛罵被告一頓,並且告訴他
真的解釋的一無是處,
現在唯一還有救的機會,就是依照刑事訴訟程序,
在辯論終結前,法官還會最後一次詢問被告有何最後陳述,
希望被告好好把握機會,表現懺悔之意,博得法官諒解…

然而,我真的是誤解了被告的智商,或者說,被告誤解了我的意思

最後一次開庭,我竭盡所能的向法官表示,
被告素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罪行,沒有飾詞狡辯以致浪費司法資源,
又被告年過六旬,身體狀況不佳,不適合長期服刑,犯罪動機,嗯、嗯、這個也
在於樂於助人(天啊,好可悲的辯解),又被告長期鏍居,一時衝動,也屬
人之常情,至於現場查扣藥劑、道具等物,可能是汽車旅館業者所提供,
被告一時好奇拿來服用及..(該說助性嗎?)可能是被告充滿研究精神
(天啊 我是在說啥)……總之,希望法官給予輕判,

法官臉上尚無不悅表情,現在就看被告最後的悔改之意表現如何了

法官:「被告有無最後陳述?」

我以為他會落淚,但是他沒有
我以為他會當庭下跪,但是他沒有
我以為他會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但是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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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輕輕的從上衣口袋中拿出一張紙,
接著戴上了老花眼鏡,
低頭輕輕朗讀到:「跟法官報告,我從小日行一善,長大事業有成後,
固定捐款給慈善機關,還有收據,每次到育幼院去,小朋友都很歡
迎我,都叫我善心爺爺……………希望法官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從新
做人,讓我可以對國家、社會作出貢獻…………」

我當場傻眼,法官則是當庭差點噴出口水,
蒞庭的檢察官打翻了他的茶杯,
被告說完後,我很擔心法官會問:「說完啦?要不要感謝你的父母?」
又不是金馬獎頒獎典禮,叫你謙卑、悔改、認錯,你給我來個生平歌功
頌德…………

唉,老闆,我真的盡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