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5 00:12:31老邱

第八十七章 傷心酒店 上

一張長桌 桌旁滿滿都是人

放眼望去 鶯鶯燕燕 男男女女 熱鬧非凡

左手邊幾位 男士西裝比挺、金邊眼鏡

女士全身套裝 腳踏高跟鞋 蓋辯護人是也

右手邊幾位 男人短褲涼鞋 煙不離手

女生波浪捲髮 手持涼煙 蓋被告是也

不過長桌中間幾位 可是大有來頭

你可以說他們是主犯 可以說他們是老闆

也可以說他們是民意代表

這是南部地區一家數一數二大的酒店

因為樹大招風 被條子釣魚抓了

中間的幾位大老闆為免牢獄之災 重金禮聘了一堆

南部地區赫赫有名的律師組成律師團

還請律師前來開會 作幾日後開庭的沙盤推演

右邊的幾位 就是酒店裡看場的小弟、經理

還有酒店的小姐……………

「邱律師 你的意見呢?邱律師 邱律師?」

我恍過神來 將眼光從酒店小姐身上收回

開始表達我的看法……………

幾天之前 一位身懷鉅款男子踏入事務所

直接跟大老闆討論起案情

當老闆得知對方身分後 開了一個我認為頗為離譜的收費金額

沒想到對方一口答應

畢竟是酒國之王啊 我想 這點區區小錢

想必不在他的眼裡

不過在一審已經重判有罪的情形下 顯然很難翻案

不過老闆還是依照慣例 滔滔不絕的訴說著一審判決那裡哪裡離譜

一邊指出哪裡哪裡可以爭執 哪裡哪裡有利

老闆一邊說 客人一邊點頭 我一邊嘆氣

(唉 到時候擦屁股還不是我)

終於 客人留下一疊厚厚的現金離去

我抱著一推厚厚的卷宗回辦公室去

案件很簡單 最大的酒店 小姐上空陪酒

條子喬裝客人 在小姐「斯被秀」的時候掏出證件 拿出無線電呼叫警網支援

接著聽說當時一間間包廂臨檢 一堆堆拉著褲頭的酒客被戴上警車

一群群來自俄、日、英、法、美、義、奧、徳 包括台灣本土小姐

的九國聯軍被帶回警局

接著查獲幕後老闆 除了一些生意人之外 赫然有本地民意代表是大股東

案經地檢署鐵面檢座提起公訴後 一審迅速判決有罪

目前上訴二審中

而委任本所的 就是酒店最大老闆之一

我看了幾次卷宗 很失望的卷內沒有當時臨檢照片

(不要誤會 我不是想看拉褲頭 上空等等照片

而是想看看包廂是否屬於密閉空間 有無公然猥褻之虞)

再來就是詢問當事人的上訴目的

一般來說 上訴目的有三

第一種人上訴在拖時間 因為不上訴 立刻要被關

第二種人是希望判輕一點 最好輕到可以罰金 可以緩刑

然後不用坐牢

第三種人就是一定要打到無罪 即是二審輕判

還是會上訴三審 直到 判決完全確定為止

當事人告訴我 他希望無罪

因為如果有罪 不僅有刑責問題 還涉及逃漏稅

(註:當事人是事實上老闆,但是依照慣例找其他人頭掛名負責人,

現在因為刑事一審有罪,國稅局要催繳實際負責人數千萬稅金)

所以當事人強調 不能認罪 不能承認是老闆 不能說有從事色情

一切 都是 小姐 個人跟客人交易行為

公司有嚴格規定 不能脱衣 不能「斯貝秀」

只是單純陪陪客人唱歌 聊天 喝酒 講心事 舒壓

我疑惑的問:「可是你的小姐是八國聯軍耶?她們的中文 可以跟台灣人聊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