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31 20:12:28老邱

弟四十四章 等一個人咖啡 男孩篇

我喜歡喝咖啡

以前受雇很忙時

最好的忙裡偷閒方法

就是走到7-11 買一罐罐裝的伯朗藍山咖啡

用一杯咖啡的時間 感覺自己還活著

現在自己在執業了 空閒時間多了很多

我比較喜歡跑到那種半露天咖啡店

喝上一杯咖啡 翻翻報紙 順便看看卷

還有聽到那位長髮女生一句親切的 請慢用

那家咖啡店 大概是我最常去的地方之一

不過自己執業雖然悠閒 可是常常會有案件不足壓力

畢竟房租 事務所租金 律師公會會費 等

每個月都是固定開銷

還好我有加入過法院的義務辯護律師

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扶助律師

所以平均最少一個月也有一件 義務辯護的案子

不過義務辯護的案件 通常是重罪 也特別棘手

像我手頭剛剛接到的這一件 就不知道怎麼打比較好

一個二十出頭的被告 現在因為另一個案件

關在台南看守所中

翻開卷宗資料 被告於去年在屏東搭車時

搭訕了一個翹家未成年少女

少女跟著被告回家了 當晚在半推半就下

被告對少女性侵害得逞

依法最少量刑三年以上

第一審法官判了四年半

第二審 現在看我了

仔細研究案件後 被告已經全部認罪

只是覺得判的過重

我去看守所律見了 被告並不如我想像中一臉兇相

反而是一臉茫然 對話能力 理解能力 都有點遲緩

我告訴被告 想要輕判 可能要試著和被害人和解

所以請被告給我家人電話 我要請被告的父母或家人

幫忙連絡被害人那邊 希望達成和解

被告給我電話了 我答應 律見後 就打給他家人

我要走了 被告突然叫住我

它不好意思的說:「律 律師 ,可不可以麻煩你,出去時先幫我寄個一千塊錢,

我 我連買衛生紙的錢都沒有了」

我問他:「你的家人都沒有來看你嗎?給你寄錢或者寄東西嗎?」

它沉默以對

記得看過它的卷宗 前科紀錄累累

看來是一個連家人都放棄的被告

這樣家屬會願意出面幫他出錢談和解嗎?

我的心盪了下去……

幾次的聯繫後 他的家人愛理不理

嘴上雖然說好 可是依舊沒有人去看被告

只有被告的一個小妹打給我

說願意幫哥哥全力湊錢談和解 還希望我多去看看他哥哥

我問過他小妹的經濟狀況 發覺她是一個半工半讀的工讀生

一個月 薪水大概一萬吧

跟和解金動輒幾十萬元 實在是天差地遠

我答應她 還是全力幫她哥哥辯護

妹妹感激中 又帶點疑惑問我:「需不需要付律師費啊?」

不用 不用 我是 法院指派的義務律師 不用付錢

妹妹在電話中 一再謝謝我

說至少 以後有機會 請我喝一杯咖啡(妹妹在咖啡店工讀)

開庭了 我向法官報告和解沒有成立

法官一副早在意料之中的神情 靜靜聽我說

我告訴法官 依照我和被告的相處

被告實在不像是窮凶極惡的性侵害犯

被害人固然未成年 但是自願跟被告回家

被害人的筆錄也表示 當晚自願和被告睡在一起

睡一睡發現被告的手摸來摸去

被害人為了躲避被告亂摸 還摔到床底下

後來爬上床繼續睡覺……

所以被害人遭受被告猥褻後 並未強力抗拒

反而還自己回到床上睡,沒有奪門而出

這種情形下 被告或許有一種「對方或許願意」的誤認

再者依照鑑定報告 被告有輕微弱智

甚至家人不理不採 在看守所中連個買日用品錢都沒有

希望法官 體諒 被告 屬於社會邊緣人

未受過良好教育 未得到 家庭關愛

可以從輕量刑

開完庭 我打電話給她妹妹

告訴她 我盡力了 法官怎判 我真的不知道

經過難熬的的等待 高院判決了

體諒被告精神狀況不如一般正常人

改判三年兩個月

我高興極了 來到常去的那家露天咖啡

我要犒賞自己一杯 特調

點了咖啡 吐司厚片 我打了個電話給被告家屬

那個唯一關心他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