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1 20:12:26老邱
第十八章 消失的一秒鐘
這個案子 我以前大約聽老劉提過
沒想到,過程是那麼的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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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一秒鐘
回到台北後,本想專心準備國家考試,
無奈又因經濟壓力,只好抱著被眾人吐口水的心理準備,
為五斗米折腰,在台北一家小型事務所受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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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陰霾的午後,天空還飄著雨絲。
一位中年婦人來所(來到事務所),
為他的丈夫委任律師,
是一件侵害著作權的案件(盜版電腦程式光碟)。
本來不是很嚴重的犯罪,
但因為查獲的地點在美國,而且數量龐大,
引起美方高度關切,
法務部還指派檢察官赴美了解案情。
而被告(以下簡稱甲)因前案(也是盜版光碟案)尚在服刑中,
故檢察官起訴時,以被告不知悔改為由,具體求刑七年。
與婦人面談時,因為罪證明確,
在將案情分析完畢後,建議認罪。
婦人並沒有意見,唯一的要求是:
「因為甲有糖尿病,請求律師具函向監所申請戒護就醫,到台大醫院某醫師門診處就醫。」並提出診斷證明書一份。
因為律師性格使然,我當時心裏懷疑著:「有那麼嚴重嗎?」
所以隔天就到監所面見當事人。
當甲走進律見室時,我對甲的第一印象是:
身材削瘦,帶著眼鏡,一付老謀深算樣,有點像古裝劇裏貪心的員外。
討論案情只花了五分鐘,剩下的時間,甲不斷強調病情的嚴重性,甚至快看不到東西了。
在冗長的病情說明過程中,至少有一秒鐘的時間,我認為甲是在唬爛,
從他說話的神情和精神狀況看來,病情應該沒有那麼嚴重,
所以一面聽著,一面想著另外一件毒品案的辯論方向。
「劉律師,你不相信我嗎?」甲突然提高音量。
我被突如其來的質疑震驚,律見室裏其他的律師和受刑人都往我的方向看過來。
連忙起身向四面八方點頭致歉,旋即輕聲向甲說:
「監所內也有醫務室,我在律訓時也有參觀過,設備還不錯,你可以……..」
「他們根本不相信我!都認為我在裝病!」甲再次提高音量,而且更大聲,
不但再次引發眾人關注,連律見室管理員也朝我的方向走來。
心知不妙,為了結束這次的律見,我以嚴正的表情向甲說:
「我知道了,你放心,我會馬上具函請求讓你戒護就醫的。」
回到事務所後,隨即以甲的配偶的名義擬具就醫申請書:
「申請人○○○之配偶甲(身分證字號○○○○○○)前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現於 貴所服刑中。因夫君甲宿有糖尿病併眼神經病變、高血壓、高血脂、腎實質病變等惡疾(附件一),定期赴台大醫院診治多年。入監服刑後,未能回診,申請人日前探視,見夫君惡疾加劇,病體孱弱,視力幾已全失,心中痛苦不已。雖 貴所仍有醫療設備,然夫君宿疾已深,日久恐難救治,爰請 貴所體察,本仁愛之心,准予甲受戒護赴台大醫院就醫,稍緩其苦痛,實不勝感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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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後來開了一次庭,甲也認罪,
但因盜版數量有爭議,會影響科刑,法官要求檢方提出明確資料,
所以案子暫時「候核辦」(暫時不開庭,等相關資料補充)。
戒護就醫的事,也一直沒有下文。
幾個月後,收到了訃文,甲在監所中過世了。
「糖尿病引發多重器官衰竭……….」甲的配偶在電話中回答我。
對法官而言,被告死亡僅須調出電腦檔案中的例稿,下個不受理判決就能結案;
對檢察官而言,無須再作任何舉證,也結了案;
對律師而言,不用再寫答辯狀或言詞辯論,委任費用輕鬆入袋;
對監所而言,人滿為患的壓力獲得紓解;
所以法律人都應該能接受被告的死亡,
除非死的是自己的家人。
告別式那天,偷偷跑到第二殯儀館,
只站在門外,望著儀式的進行。
在一片菊花海中,甲的黑白相片,
似乎在質問著我:
「劉律師,你不相信我嗎?」
於是,場景又回到那天監所的律見室,
我想起了那懷疑的一秒鐘,
律師與當事人間信任基礎消失的那一秒鐘,
我想,那短暫的一秒鐘,我違背了律師捍衛當事人權益的職責,
甲用他的生命證明了我的錯誤,讓我百口莫辯。
在回事務所的路上,
萬里晴空,竟飄下了雨絲………………..。
沒想到,過程是那麼的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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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一秒鐘
回到台北後,本想專心準備國家考試,
無奈又因經濟壓力,只好抱著被眾人吐口水的心理準備,
為五斗米折腰,在台北一家小型事務所受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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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陰霾的午後,天空還飄著雨絲。
一位中年婦人來所(來到事務所),
為他的丈夫委任律師,
是一件侵害著作權的案件(盜版電腦程式光碟)。
本來不是很嚴重的犯罪,
但因為查獲的地點在美國,而且數量龐大,
引起美方高度關切,
法務部還指派檢察官赴美了解案情。
而被告(以下簡稱甲)因前案(也是盜版光碟案)尚在服刑中,
故檢察官起訴時,以被告不知悔改為由,具體求刑七年。
與婦人面談時,因為罪證明確,
在將案情分析完畢後,建議認罪。
婦人並沒有意見,唯一的要求是:
「因為甲有糖尿病,請求律師具函向監所申請戒護就醫,到台大醫院某醫師門診處就醫。」並提出診斷證明書一份。
因為律師性格使然,我當時心裏懷疑著:「有那麼嚴重嗎?」
所以隔天就到監所面見當事人。
當甲走進律見室時,我對甲的第一印象是:
身材削瘦,帶著眼鏡,一付老謀深算樣,有點像古裝劇裏貪心的員外。
討論案情只花了五分鐘,剩下的時間,甲不斷強調病情的嚴重性,甚至快看不到東西了。
在冗長的病情說明過程中,至少有一秒鐘的時間,我認為甲是在唬爛,
從他說話的神情和精神狀況看來,病情應該沒有那麼嚴重,
所以一面聽著,一面想著另外一件毒品案的辯論方向。
「劉律師,你不相信我嗎?」甲突然提高音量。
我被突如其來的質疑震驚,律見室裏其他的律師和受刑人都往我的方向看過來。
連忙起身向四面八方點頭致歉,旋即輕聲向甲說:
「監所內也有醫務室,我在律訓時也有參觀過,設備還不錯,你可以……..」
「他們根本不相信我!都認為我在裝病!」甲再次提高音量,而且更大聲,
不但再次引發眾人關注,連律見室管理員也朝我的方向走來。
心知不妙,為了結束這次的律見,我以嚴正的表情向甲說:
「我知道了,你放心,我會馬上具函請求讓你戒護就醫的。」
回到事務所後,隨即以甲的配偶的名義擬具就醫申請書:
「申請人○○○之配偶甲(身分證字號○○○○○○)前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現於 貴所服刑中。因夫君甲宿有糖尿病併眼神經病變、高血壓、高血脂、腎實質病變等惡疾(附件一),定期赴台大醫院診治多年。入監服刑後,未能回診,申請人日前探視,見夫君惡疾加劇,病體孱弱,視力幾已全失,心中痛苦不已。雖 貴所仍有醫療設備,然夫君宿疾已深,日久恐難救治,爰請 貴所體察,本仁愛之心,准予甲受戒護赴台大醫院就醫,稍緩其苦痛,實不勝感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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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後來開了一次庭,甲也認罪,
但因盜版數量有爭議,會影響科刑,法官要求檢方提出明確資料,
所以案子暫時「候核辦」(暫時不開庭,等相關資料補充)。
戒護就醫的事,也一直沒有下文。
幾個月後,收到了訃文,甲在監所中過世了。
「糖尿病引發多重器官衰竭……….」甲的配偶在電話中回答我。
對法官而言,被告死亡僅須調出電腦檔案中的例稿,下個不受理判決就能結案;
對檢察官而言,無須再作任何舉證,也結了案;
對律師而言,不用再寫答辯狀或言詞辯論,委任費用輕鬆入袋;
對監所而言,人滿為患的壓力獲得紓解;
所以法律人都應該能接受被告的死亡,
除非死的是自己的家人。
告別式那天,偷偷跑到第二殯儀館,
只站在門外,望著儀式的進行。
在一片菊花海中,甲的黑白相片,
似乎在質問著我:
「劉律師,你不相信我嗎?」
於是,場景又回到那天監所的律見室,
我想起了那懷疑的一秒鐘,
律師與當事人間信任基礎消失的那一秒鐘,
我想,那短暫的一秒鐘,我違背了律師捍衛當事人權益的職責,
甲用他的生命證明了我的錯誤,讓我百口莫辯。
在回事務所的路上,
萬里晴空,竟飄下了雨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