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氣象學案例分析-2
曾○○(命宮37)金
台北縣永和市竹林路○○○巷31號4樓(宅緣為1宅氣為4)
一、喜用:金→木 喜用宅
命宮:金 房子:木
◎我剋者為財富,剋之為用、用則可取,因此凡是命宮剋住宅者,皆可取得住宅
之旺氣而用之,此稱之為「用」;又剋者有改造資源之功能,而住宅又為「資
源之庫」,故可得「財」。因此凡是營業場所(尤以從商者)最宜找此種房子來
營運。
◎此種房子適用於流年上波運、不宜下坡運及懶惰者所居。
◎人比宅強、此宅操作易帶財,【初創業、第一次開店、不可用喜用宅、到達顛
峰、就無往上空間、無天空,財易曇花一現】已經擴充營業、可用喜用宅。
◎單身女人可以;企圖心強、已婚女人不可用。
◎夫妻如在拼事業、女人住喜用宅、(妻主質、財)妻愈來愈強、夫(夫主氣、
官)夫愈來愈弱、甚至消失。
二、宅氣:
4(名)→99年(敗)宅氣 敗壞
◎此宅氣是相當不好的一種,它代表著黑暗、沉寂、災變的一種氣,宅氣碰到敗,
氣運打不開。
◎凡是在宅氣碰到敗壞而遷入居住者,其輕者有是非、波折,重者經營(財利)
不順、不太能平安;即使人的流年運勢好,也不容易有好的發展。
◎此氣最會使人進入空幻期(如痴如夢),走出該宅才會清醒。
◎若營業場所碰到「敗」氣,其營運很容易退化。
◎此種「宅氣」住宅附近最容易有災、盜、衝突,宜小心防範。
◎凡逢「敗」氣住宅買賣交易難成,接手者也會被影響。
4(名)→100年(福德)宅氣 衰財(福德)
◎此宅氣是相當好的一種,福氣很旺、又有財氣(除財之外,還有福氣,仍需配
合喜用),也是九股氣流中唯一與「名望」之氣可以相比擬者,並適用於住、
商、店三者。唯「衰」氣凝聚強,故不容易碰到居住者在「宅氣」碰到「衰」
時要脫手,除非「緣份」斷或居住者運勢甚為慘淡。
◎此宅氣若屬新建落成,則可稱之為福地。
◎居住平安有福報、經營逢貴人有暗財、店鋪興旺。
◎若是「宅氣」碰到「衰財」,卻呈現空相(空屋無人問津),或居住者呈現敗象
,代表此宅甚凶(俗稱店底很壞)。→看前身→看店底多久未賣出。
◎新居逢此「宅氣」宜祈拜福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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