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9 04:54:48引人心愛慕~*

" 珍 惜 "

都已經3年級了

我想 當初吵架的應該都沒在吵了

如果還在吵的話

停了吧

有這個緣分能在一起度過國中的這3年

應該要開心的

不管是朋友.情人.你愛或是愛你的人

都應該珍惜

不要等到失去了

才在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