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22 22:17:01

她傳Message給我

她在網路上傳了訊息給我,在我們分開了三百一十八天後。

她說她有男朋友了,我的嘴角出現了一點點的笑,她終於還是鬆了口,自己告訴了我,這是我笑的原因之一,我告訴她我會祝福她與恭喜她。

這個笑,並不代表著我在掩飾傷口,也不是已經完全掙脫這個枷鎖,我的痛,我的感覺,她說她知道,相對的我也知道曾痛過的她的感覺,但....她仍選擇了跟我分開,她告訴了我當時選擇分開的原因,那時的分開,我並沒有得到理由,我想,也不需要理由,因為沒了就是沒了,變了就是變了,不愛了就是不愛了,任何理由都可以是理由,我不會怪她,不願意怪她也不捨得怪她。甚至有時我會覺得,感謝她....謝謝當時她的無情,若不是當時她這樣做,或許今天我們仍然在交往,也許此次爭吵會和好,縱使傷口癒合了,但疤痕仍在,不能擔保不會有下一次的傷害,與其再狠狠傷彼此一次,度如一次痛個徹底,有時人們只看到眼前的一切,卻忘了多方著想,也往往就因此忽略了其後果,所以我說,我知道了這個結果,也謝謝她當時的"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