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8 23:55:59文羣

生活觀察〈四〉

        「寫」配著「字」,「說」配著「話」,所以,「寫」的動作,定是配著什麼「字」,怎麼可能會配「書法」二字呢?「書法」二字的「書」已是「寫」的意思啦!那麼,在「書法」二字之上又配個「寫」字,豈非多餘?

 

                 公元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十二時二十六分

 

上一篇:工人

下一篇:生活觀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