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24 07:11:34聊聊天

農業金融會議

農業金融會議 [聊聊天新聞台 911124]

昨天12萬人大規模的農民上街遊行能夠和平的落幕,這是可喜可賀的!而農民[支持改革,反對消滅農會]的訴求應該要獲得絕對的尊重。

首先,政府之前所接管的36家農會的經營權應該要交還給農民,不能將農會中的[信用部門]接管而置其他部門於不顧。

因為農會信用部的性質應該雷同魚[合作社]的做法,要成為會員就應該購買、投資合作社的股份,而其義務與權利是以人單位,不論你入股股今的多寡,奇會員全力是以人為單位,而股利的分派才是以入股金多寡的比例分享。

而農會信用部的性質迥異商業金融的性質,因為農民能做抵押的僅止於農地而已,而農地的區位往往位於偏遠的鄉間地區,所以當農民提出農業計劃時,其所需的融通的資金有別於商業的抵押貸款,反而有些像農民之間的合作信用貸款﹝像朋友之間的信用借貸﹞,而農會信用部的成立,是聘請專職的人員從事審核、放貸的工作。

而農業受天災、疾病與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非常的大,而本於地區農民間的人情舊誼之故,倘若農業計劃失敗,造成農會信用部的呆帳....,相信會員間的友誼會超越農會信貸的損失。

而農會的改革應該是加強非法信貸'與非正常用途的超貸,農會幹事通常掌握著信貸融通與否的權力,所以容易在利益的誘惑下做出損害農會的非法金融的融通,因此,在農會的運作上,我個人支持由地方會員自己主導農會的運作方向,盈虧自負,但是對於農會信用部的金融檢查應該立法規定,加強金檢,對於違反作業程序的瑕疵貸放應該提出糾舉或做出背信的告訴,這樣讓人為的舞弊對農會的影響降到最低。

農會的問題還是由監察和金檢的手段,來對農會的運作影響降到最低,並且嚇阻將發、未發的弊端發生,而已經發生弊端的農會應該由告發的手段來解除其不適任幹事職務的人,至於農會的存廢應該由會員間投票來決定,而政府應該從旁提供農業的研究計劃和加強金檢、消除弊端為事。

凡為農會的會員,應該都有入股其信用部,因此,農會擠兌的情形和一般銀行擠兌不同,所以不該相提並論。

我還是認為以加強金檢的方式,解除、告發不適任的農會人員,即可解決相當的問題,用一般商業銀行的做法來處裡農會信用部的問題....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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