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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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一直很羨慕人家手上正在玩、正在煩惱的東西,有人在玩弄愛情、有人在煩惱愛情,有人在遊山玩水、有人在山窮水盡處等著遊人來,有人再忙的焦頭爛額沒有時間、有人沒有工作閑的窮嗑牙.........。我是沒得玩、沒事做、翹腳、輪鬍子、閑嗑牙,我的邏輯是:沒錢就不要花錢、不要沒錢去賺錢然後還不夠花錢,有錢也不要花錢去玩、不要一時玩的很爽又抱怨長時間工作賺錢需要休閒﹝玩﹞。玩愛情的最笨,女的享受一時的榮華富貴然後抱怨榮華富貴不能永遠長久、男的傾一時的財富床頭金盡結果真心換絕情。真的高富帥的男生也抱怨女色不能長保、一女還比一女靚,真的名富靚的女人也抱怨男人愛的只是財富,女色只是順便.........。
有時候在人生的廣大自由的市場,大家各取所需、自由選擇、可以約定、可以耍賴.........,法官、警察也要吃飯也要工作也需要薪水,是吧?要是大家都善良、信實,那法院、警察局都關門、法官和警察都去喝西北風........我突然想到,茶室、酒店她們固定時間都會祭拜和供奉豬八戒,我在想:是不是法院、警察局也要供奉、祭拜李師科和陳進興..............哈哈開玩笑啦!
沒錢當然不要花錢,有錢也不要亂花錢,錢到底要怎麼花?首先:花別人的錢!既然是花別人的錢當然沒有花自己的錢那麼痛,可是抱著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的精神花別人的錢當然也要花在刀口上。其次是:有花錢,可是最後卻好像有沒花錢的效果一樣。這個境界就很高了,明明有花錢,可是卻有沒花錢的效果,而這中間確實有花錢的[果實]。第三是這個花別人錢後的果實可以長有、保有、最後自有。這個層次就更高了,我在這裡就不想解釋了,因為我真的跟我自己在民生東路很很很大的會計事務所工作的妹妹說了2個多小時的電話他還是不懂。總之我在這裡實話實說,懂的就是懂,不懂的就是不懂,大家不要彼此強求。
今年算是我的水災年,我手上的幾個房子都有水的問題,可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今天是8月17號,我想你門應該不會希望我在一篇文章裡把8個月的事情說的一清一楚吧。我就以[重點]為中心來敘事吧。
http://mypaper.pchome.com.tw/f122139284/post/132033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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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之前有法拍的56號2樓,樓下的蘇大姐在過年後就正式的對我通告說他的天花板長年的漏水,於是從2月就一直的糾纏到6月,他說我的馬桶和浴缸會漏水,我說他自己的水管在35年之後會裂管漏水,最後連隔壁2樓水塔有一個泥做的水塔裂縫漏水、有一顆白鐵水塔因為浮球太高導致滿水位時,水會從水管入口的小洞溢流水出來,所以這個58號溢流、漏流的水流在2樓天台也成了56號一樓天花板漏水的遠因。在這之前56號一樓還找了以前幫他施作水管的水電師父來和我[會勘],當時我還在基隆法院等法官開標,那天標的很不順利,我已經進我所能的加價了,可是得標者還是出了我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標金得標,那天我排第4高,而之前的標我排第2而鎩羽而歸。
這前半年一直都標的不順利,且別過這個法拍不說,我一直被56號一樓叫來,它的漏水在關掉58號2樓的白鐵水塔的水之後有變的比較小,所以他就告訴我說52號2樓屋主有要出售的意思,而且我的預算很有可能符合屋主的售價﹝40萬﹞,以前這屋主有開價70萬,兩年前有人出50萬屋主不答應,之前有人出嫁35萬加價道38萬,可是屋主希望是40萬,結果買主拂袖而去。這次我要56號1樓幫我約屋主來談,蘇大姐要我不要說他的房子好、要稴他的房子、要砍他的價........。星期日6月22日和屋主約好看房子,屋主一開門我走上2樓就一直誇口說這個房子好,看看廚房、廁所我也一直連生說這個好.......﹝事實上這個房子長年沒有開門開窗通風,導致木制的裝潢都發霉掉屑,可是這個不影響房子的結構﹞,這個屋主夫婦看我只說好有些的不耐煩就問我:我們直接說這個房子你要花多少錢買?我說:我出40萬,然後你那個鐵制的屋頂已經生鏽了,過手的話勢必要換,增建廚房2樓的天花板會漏水要修理,所以我想再出個1.5萬就室38.5萬。那屋主說:你一口價說40萬我們乾脆就40萬,[你買方會想殺價,我賣方也會想加價,所以如果我一開始就開50萬讓你殺....]最後是以賣方實拿40萬成交。以上是濃縮的重點說話,[...]裡的賣方說話在後來代書事務所一直被賣方拿出來反覆的說讓我生氣。
後來賣方要求去代書事務所辦理過戶事宜,因為是星期天,所以地政士並不在事務所,只有阿媽跟小孩在事務所,可是用電話聯絡還是可以查詢相關事項:契稅[9000]土增稅[37000]代辦費[15000]。在等待查詢土增稅的時候我對土增稅提出質疑,我說這房子從來沒有移轉過,土增稅應該會很高,後來屋主反覆[....]的對話,我真的有點生氣,我跟屋主講:40萬的價我已經出了,你乾脆就說你40萬不賣,然後就當做你沒來賣、我沒來買我們大家各自回家。屋主:你這樣講話步是在賭氣嗎?[是啊,我是在賭氣啊!不然我們等土增稅出來我們一人一半....]屋主妥協了,也說如果一人一半的話應該也有道理。等土增稅37000出來的時候我和屋主都下了一跳﹝其實後來在稅捐處的電話裡下的更大一跳﹞還好彼此已經做好了協議。
再來是代辦費[15000]我是希望可以自行辦理,可是屋主堅持給地政士代辦,我說:明明就跑一趟稅捐處和跑一趟地政事務所就完事了,這15000根本不用花....。屋主說那我們一人出一半........我不要,那你出三分之一就好了.........我一塊都不出。那屋主突然站起來,我下了一跳,他說:好,我們自己辦。回頭跟事務所的人說抱歉。
走出了代辦事務所,我們轉進的文具店用20元買了2本房屋買賣契約書,然後再去他1-4樓透天的獨棟家裡去讀簽房屋買賣契約書言明:訂金一萬,辦理稅捐交付10萬,辦理地政繳交權狀交付20萬,最後交屋交付尾款﹝屋主在後來說要寫明尾款9萬,我說:辦理稅捐時我會代交土增稅,到時候要扣掉,所以才寫[尾款]。可是後來還是寫明9萬,我代繳的土增稅變私人借款到時候再扣﹞。
隔天6月23日就稅捐處辦理[公契],而這個[公契]要去地政事務所拿,打上了印花稅然後再請稅捐處轉到稅捐總局計算[契稅]和[土增稅]交付給屋主10萬元。
過了三天,稅捐總局打電話說:你們52號門牌有另外一個XX寶珠小姐,所以要請這個寶珠小姐出具[無租賃證明]並且簽名蓋章,否則就適用百分之四十的稅率120000元的土增稅.......。一時間豬羊變色,還好屋主有提到這個房子在民國87年的時候,屋頂有被颱風吹壞,在修理的時候有奉准增建,可是位在一樓的住戶可不願意樓上增建,結果連同他的一樓都被提升房屋價值而需要繳交比較高的房屋稅,後來經過戶政增邊門牌後這[兩戶]就分開計算房屋稅,結果現在還在交房屋稅呢。我打電話告訴稅捐總局的人這種情形,後來他說要問問其他縣市的稅捐單位是怎麼處理這種情形在回報我,最後有驚無險的不需再辦任何手續就可以適用[一生一次]百分之十的優惠利率。另外在辦理公契的時候,稅捐處是根據房屋現值和土地公告現值來課稅,結果土地現值是37.7萬,房屋現值是14.7萬合計是52.4萬,男屋主拿起了公契跟他身邊的女屋主抱怨了一下只賣40萬.............。
再來是等了快兩個星期繳清契稅和土增稅之後,和原屋主在地政事務所會面,他帶上、繳出了權狀,辦好了過戶手續之後交付20萬就等3天製作新權狀了。原本是7月16日那天我的生日要拿新全狀,不過地政提前一天發簡訊要我去拿新權狀,那到新權狀我就到原屋主的住家繳付尾款,這樣就真正完成買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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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高手!
佩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