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6 07:22:34聊聊天
避費、節費
避費、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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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看到這兩個名目應該很很熟悉吧,其實這兩個名目是從避稅跟節稅假借而來。實在是景氣真的很糟糕,氣氛真的很詭異,今天的努力不能保證明天的幸福,所以開源節流已經不能完全的熄滅所面對的危機訊號,還得開不得不開之源、節不得不節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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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著電視真的很感慨,有情侶在同居處相殺死亡、有人在法庭大放厥詞、有人在看守所外揚言要鬧革命、有人在立法院打人丟手機、有表兄弟為500元的賭債讓白髮人送黑法人,而我則在所在地區公所為我自己的國保和我女兒的健保做節費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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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有為國事跟天下事講過話了,實在是應該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才來管別人應該怎麼做?這樣才比較恰當吧!從以前我就對健保一直的耿耿於懷,因為[保險]的觀念本身沒錯,但是在如何運作上就值得商榷了!可是健保的實行由法律來規定,沒的商量。國保的實施也如出一轍。這個東西真的很讓人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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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辦到今年頂多也才十幾年、國保才四個月,可是這兩個費用以一個兩個夫妻和兩個小孩子的小家庭來算一個月要4000元之譜,一年要48000的固定費用,試問,這個國家法律規定的固定開銷,我們老百姓得做多少個工作天和鐘點數才能開始賺自己的食衣住行育樂的開銷費用呢?別說小孩子自己沒能力自己生存,夫妻為了要照顧小孩,要不撥出一個人自己帶小孩,不然就是花錢請人帶小孩。所以花錢請人帶小孩是抵銷一個人的賺錢所得,自己帶更是沒有收入的坐等另外一個的供養和支應。而這樣的景氣和經濟環境,別說可以保證有17000元的最低勞工收入,連工作機會都沒有了哪來的[最低的勞工薪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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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家的法律規定每個人一出生都應該保證要繳銷659的健保費用,試問,有哪個人一生出來就保證每個月最少有659的收入呢?不過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小孩天生就可以有母奶可以吃,可是被拋棄、遺棄的棄嬰卻屢見不斷,那麼,這個健保費誰繳?國家繳!是啊!讓大家一生出來就通通都丟給政府來養就好了啊!更扯的事是沒繳健保費的人不能使用健保ic卡,而且按照時間持續紀錄欠費,還要計算利息,縱然日後繳銷了欠費、利息,也沒辦法追朔權利。我懷疑的是,如果我之前繳的健保費用大於我已使用的醫療資源,試問,為什麼我被完全的被剝奪醫療的權利。經濟環境的變化起落不定,人的禍福只在旦夕之間,如果健保的費用沒有儲值的性質,那國家的法律就應該保證人民一個月最少有659的工作可以做,若同時要扶養一名到兩名的幼兒,那政府就應該以法律規定該人民應該保證一個月最少有659-1318或1967的工作,不然國家法律怎麼可以規定該名人民每個月應該繳付659-1318或1967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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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說健康保險局的錢不夠用,應該先去看看那些繳不出錢的百姓和國家法律的矛盾該怎麼解決和怎麼救濟?醫療資源的使用應該以過去所繳的健保費為限,在限度內可依實際的需要完全自由的使用,在超出保費的限度外以10趴20趴30趴...的比例自行負擔,使用的越多,自行負擔的比例越高,在特殊病例、和特定的需求以審核的方式來審酌費用的蠲免,如此才能讓病患和健保局站在同一陣線來避免醫療資源的浪費。否則長此以往,台灣還沒變成警察國家先變成了醫療國家了。
====================9803050745
其實可能有人以為我為了659x2、x3或x4在斤斤計較,早在健保開辦的好幾年前我在私人的保險公司就買了不少的保險。其實是我太太不知不覺的在保險業務員的鼓吹之下陸陸續續的買了保險,為了這個事情還鬧過幾次家庭革命,說來我也倒楣,是我太太吹破了保險財務的牛皮,結果都是我來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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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過景氣是高高低低、生意是好好壞壞,有些費用是固定的,有些費用是可以不必的,又或者也許是必須的,可是卻又可以縮減,有些可以不必,可是又因為契約關係卻必須支出。我記得當初的房租是3萬、保險費1.7萬、丈母娘的育嬰保母費1.6萬、安親班或幼稚園0.4萬....,這些名目每個月都要支出,可是還沒吃到東西喝到水、還沒開到電燈吹到電風.....。所以很多東西在景氣好的時候把開銷開到最高,可是生意不好的時候費用卻降不回來。曾經,連續3個月都各虧損1萬元,累計虧損3萬元。太太就嚷著生意不做了,而且還鬧道丈母娘和他大哥那裡。我就奇怪,丈母娘的1.6萬連續3個月都沒少到錢,可是我卻累賠3萬,照這樣來看,如果我這個女婿的店倒閉的話,那就是被丈母娘領錢給領倒的..。我這個說法我太太可受不了了。可是我跟他大哥說沒錢的情形下先欠著,以後有錢的時候再補上就是了,他大哥就可以接受我的說法。﹝難道先把錢欠著,那小孩就不看了、不顧了,等錢補上了就算我在欠費期間自己棄權嗎?←健保局就是這樣的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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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的房租是1.55萬、保險費1.9萬、丈母娘的育嬰保母費0.6萬、沒有安親班或補習費....,這幾年下來財務改善很多,收入也許一時不好,可是也可以輕騎過關。我有約束我太太,要花錢可以,可是白紙黑字長期付費的契約不能簽。有本事,從口袋裡把錢拿出來花、拿出來買,不要去輕易的預支未來,你怎麼知道你的未來是一凡風順呢?還有就是他自己要有所自覺,他自己本身不是作帳的料,沒有作帳的心臟和做帳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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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還要去所在地的區公所辦理中低收入戶18歲以下健保費補助和我的國保費用的補助。我當然可以賭強、逞能來承擔所有的費用,可是這次的景氣能見度實在是太晦暗,我最好是能把戰線給拉長,免的差一發子彈、一把刺刀,結果長城給崩塌了、駱駝給稻草壓死了。
=======================98030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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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看到這兩個名目應該很很熟悉吧,其實這兩個名目是從避稅跟節稅假借而來。實在是景氣真的很糟糕,氣氛真的很詭異,今天的努力不能保證明天的幸福,所以開源節流已經不能完全的熄滅所面對的危機訊號,還得開不得不開之源、節不得不節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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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著電視真的很感慨,有情侶在同居處相殺死亡、有人在法庭大放厥詞、有人在看守所外揚言要鬧革命、有人在立法院打人丟手機、有表兄弟為500元的賭債讓白髮人送黑法人,而我則在所在地區公所為我自己的國保和我女兒的健保做節費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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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有為國事跟天下事講過話了,實在是應該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才來管別人應該怎麼做?這樣才比較恰當吧!從以前我就對健保一直的耿耿於懷,因為[保險]的觀念本身沒錯,但是在如何運作上就值得商榷了!可是健保的實行由法律來規定,沒的商量。國保的實施也如出一轍。這個東西真的很讓人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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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辦到今年頂多也才十幾年、國保才四個月,可是這兩個費用以一個兩個夫妻和兩個小孩子的小家庭來算一個月要4000元之譜,一年要48000的固定費用,試問,這個國家法律規定的固定開銷,我們老百姓得做多少個工作天和鐘點數才能開始賺自己的食衣住行育樂的開銷費用呢?別說小孩子自己沒能力自己生存,夫妻為了要照顧小孩,要不撥出一個人自己帶小孩,不然就是花錢請人帶小孩。所以花錢請人帶小孩是抵銷一個人的賺錢所得,自己帶更是沒有收入的坐等另外一個的供養和支應。而這樣的景氣和經濟環境,別說可以保證有17000元的最低勞工收入,連工作機會都沒有了哪來的[最低的勞工薪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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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家的法律規定每個人一出生都應該保證要繳銷659的健保費用,試問,有哪個人一生出來就保證每個月最少有659的收入呢?不過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小孩天生就可以有母奶可以吃,可是被拋棄、遺棄的棄嬰卻屢見不斷,那麼,這個健保費誰繳?國家繳!是啊!讓大家一生出來就通通都丟給政府來養就好了啊!更扯的事是沒繳健保費的人不能使用健保ic卡,而且按照時間持續紀錄欠費,還要計算利息,縱然日後繳銷了欠費、利息,也沒辦法追朔權利。我懷疑的是,如果我之前繳的健保費用大於我已使用的醫療資源,試問,為什麼我被完全的被剝奪醫療的權利。經濟環境的變化起落不定,人的禍福只在旦夕之間,如果健保的費用沒有儲值的性質,那國家的法律就應該保證人民一個月最少有659的工作可以做,若同時要扶養一名到兩名的幼兒,那政府就應該以法律規定該人民應該保證一個月最少有659-1318或1967的工作,不然國家法律怎麼可以規定該名人民每個月應該繳付659-1318或1967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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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說健康保險局的錢不夠用,應該先去看看那些繳不出錢的百姓和國家法律的矛盾該怎麼解決和怎麼救濟?醫療資源的使用應該以過去所繳的健保費為限,在限度內可依實際的需要完全自由的使用,在超出保費的限度外以10趴20趴30趴...的比例自行負擔,使用的越多,自行負擔的比例越高,在特殊病例、和特定的需求以審核的方式來審酌費用的蠲免,如此才能讓病患和健保局站在同一陣線來避免醫療資源的浪費。否則長此以往,台灣還沒變成警察國家先變成了醫療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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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過景氣是高高低低、生意是好好壞壞,有些費用是固定的,有些費用是可以不必的,又或者也許是必須的,可是卻又可以縮減,有些可以不必,可是又因為契約關係卻必須支出。我記得當初的房租是3萬、保險費1.7萬、丈母娘的育嬰保母費1.6萬、安親班或幼稚園0.4萬....,這些名目每個月都要支出,可是還沒吃到東西喝到水、還沒開到電燈吹到電風.....。所以很多東西在景氣好的時候把開銷開到最高,可是生意不好的時候費用卻降不回來。曾經,連續3個月都各虧損1萬元,累計虧損3萬元。太太就嚷著生意不做了,而且還鬧道丈母娘和他大哥那裡。我就奇怪,丈母娘的1.6萬連續3個月都沒少到錢,可是我卻累賠3萬,照這樣來看,如果我這個女婿的店倒閉的話,那就是被丈母娘領錢給領倒的..。我這個說法我太太可受不了了。可是我跟他大哥說沒錢的情形下先欠著,以後有錢的時候再補上就是了,他大哥就可以接受我的說法。﹝難道先把錢欠著,那小孩就不看了、不顧了,等錢補上了就算我在欠費期間自己棄權嗎?←健保局就是這樣的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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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的房租是1.55萬、保險費1.9萬、丈母娘的育嬰保母費0.6萬、沒有安親班或補習費....,這幾年下來財務改善很多,收入也許一時不好,可是也可以輕騎過關。我有約束我太太,要花錢可以,可是白紙黑字長期付費的契約不能簽。有本事,從口袋裡把錢拿出來花、拿出來買,不要去輕易的預支未來,你怎麼知道你的未來是一凡風順呢?還有就是他自己要有所自覺,他自己本身不是作帳的料,沒有作帳的心臟和做帳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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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還要去所在地的區公所辦理中低收入戶18歲以下健保費補助和我的國保費用的補助。我當然可以賭強、逞能來承擔所有的費用,可是這次的景氣能見度實在是太晦暗,我最好是能把戰線給拉長,免的差一發子彈、一把刺刀,結果長城給崩塌了、駱駝給稻草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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