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 倫常 與 天干 24節氣
五行各具有本身的特徵,分別如下:
- 金:清靜、收殺;
- 木:生發、條達;
- 水:寒冷、向下;
- 火:炎熱、向上;
- 土:長養、化育。
- 水生木:水可用以灌溉樹木。
- 木生火:火需要藉木材燃燒,得以延續火力。
- 火生土:木藉火燃燒之後,便成灰燼,歸於塵土。
- 土生金:金屬乃是蘊藏於大地之礦。
- 金生水:金屬為固體,經融化之後由固體轉變為液體。
五行相生好比母生子,有相親相愛之情,意味著暢順、吉祥。
如:
木生火:火要依靠柴薪來維持燃燒
火生土:土要依靠太陽來普照
土生金:金要依靠山岩來儲存
金生水:水要依靠鐵器來開導疏通
水生木:木要依靠雨露來灌溉
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
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謂之五行。
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間相勝也。
故為治,逆之則亂,順之則治。
順時針從震到坎卦,在五行上恰好是木、火、土、金、水的相生順序。
對應到占星符號,恰好是木星、火星(及日)、地球(土)、金星、水星(及月)。
也許五行的土,指的就是地球,土生萬物,也就是指地球生長萬物。
而不計在其中的艮卦有「止」的意思,
所對應的土星(具有土星環隱含著限制)意涵,
也有些許的相似。真是無巧不成書。
五行相剋
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
- 水剋火:水可滅火。
- 火剋金:火可用以熔化金屬。
- 金剋木:金屬製成之器具可用以削砍樹木。
- 木剋土:樹木之根可做水土保持或疏導泥土。
- 土剋水:水來則以土掩蓋。
五行相剋尤如戰爭,彼此敵對,有著不相親、
不暢順及不吉祥的意義,舉例如下。
據《白虎通義》載:五行所以相害相剋者,天地之性。
衆勝寡,故水勝火也;精勝堅,故火勝金;剛勝柔,故金勝木;
專勝散,故木勝土;實勝虛,故土勝水也。
木克土:樹木可以入土
火克金:烈火可以溶金
土克水:土可以覆水
金克木:金可以伐木
水克火:水可以滅火
中國是一個沒有絕對標準的社會,
基本上是呈現一種以五倫為主的制約文 化。
對中國人來說:「人」只有在社會關係中才有意義,
如果將這些社會關係都抽離,人就被蒸發掉了。
所謂「仁者,人也」,「仁」是「人」字 旁一個「二」,
亦即只有在二人對應關係中,才能對任何一方下定義,
而 這「二人對應關係」即包含傳統中的五倫,
(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 友)。其實倫理規範原是好的,
它決定了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並維繫整個社會的秩序。
但若我們太過重視倫理輩份的關係,
以至於它成為我們行事 為人的唯一準則時,
我們就不得不去正視其所可能帶來「自我」的迷失。
反過來說,若我們不重視倫理輩份的關係,
以至於君不君, 臣不臣, 父不父, 子不子時,
我們行事為人的無一準則時,
那麼小至個人家庭大至國家宗廟社稷,
也將淪亡!!!!!
過與不及都不可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情理法與法理情但看用在何人何時與何地,
唯有適度合宜的依循與變通乃為上道~~
十天干的五行屬性:
甲— 陽木:對應身體部位(頭.膽)
乙— 陰木:對應身體部位(肩.肝)
丙— 陽火:對應身體部位(額.小腸)
丁— 陰火:對應身體部位(齒.舌.心)
戊— 陽土:對應身體部位(鼻.胃)
己— 陰土:對應身體部位(臉.脾)
庚— 陽金:對應身體部位(筋.大腸)
辛— 陰金:對應身體部位(胸.肺)
壬— 陽水:對應身體部位(脛.膀胱)
癸— 陰水:對應身體部位(足.腎)
二十四節氣
正月寅月:立春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雨水到驚蟄止。
二月卯月:驚蟄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春分到清明止。
三月辰月:清明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穀雨到立夏止。
四月巳月:立夏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小滿到芒種止。
五月午月:芒種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夏至到小暑止。
六月未月:小暑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大暑到立秋止。
七月申月:立秋入潔之時刻,經過中氣處暑到白露止。
八月酉月:白露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秋分到寒露止。
九月戌月:寒露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霜降到立冬止。
十月亥月:立冬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小雪到大雪止。
十一月子月:大雪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冬至到小寒止。
十二月丑月:小寒入節之時刻,經過中氣大寒到立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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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五行倫常及天干24節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