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31 15:02:30♥淘氣精靈 ♥

黃汝莒的分享

資金贈與子女千萬不能再拿回來周轉,只要錢離開小孩戶頭,否則 即使日後再將錢「歸還」,還是必須重新計算額度,所以,幫小孩規 劃存錢理財及保險有三大原則。

  此三大原則分別為:一、錢給了就不要想再拿回來「周轉」。二、 要幫小孩買保險,置產前,每年可先透過免稅額度,將錢先匯到小孩 戶頭再買。三、幫小孩買保險,要保人和受益人都要用小孩名字,否 則理賠金超過三千萬元,會被課遺產稅。



  一年贈與額度有一百一十一萬元,不少中小家庭的父母,都會利用 每年贈與稅免稅額度,將錢每年存在小孩戶頭,分年逐漸地幫資產移 轉給小孩並且幫小孩存教育、創業及成家基金。

  但是不少父母錢給了小孩之後,遇到臨時需要資金周轉時常常又會 想到「小孩的錢」,心想「周轉一下」,過幾天就會還。不過,就贈 與稅免稅額的角度看,安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昭呈表示,只 要錢一離開小孩戶頭時即使以相同金額再歸還就得以新額度計算,如 此會讓過去贈與行動都變為「無效」,這對日後幫小孩置產或者買保 險有相當大的影響。

  目前少子化的家庭,一個家庭一子是相當稀鬆平常之事,因此,市 面上出現相當多小白金貴族,這些小白金貴族通常一年接受父母二百 二十萬元以上的財產贈,外加爺爺奶奶的資金,小小年紀在銀行戶頭 都有上千萬資金。不過,會計師建議,一旦錢給了子女,不管作何運 用,就一定要用子女名義,不要再跟父母的錢混在一起,因此,小孩 銀行戶頭的資金可以再買基金,用孩子名義買投資型保單,甚至用用 孩子名義買千萬元豪宅時都不會有贈與稅問題。

  目前父母除了用定期定額幫小孩買基金外,也流行買投資型保單, 兆豐保代總經理蔡燦煌指出,用投資型保單幫小孩存教育基金,可能 牽扯到稅務上問題包括「贈與稅」、「最低稅負制」及「遺產稅」。

  在最低稅負制上,只要「要保人」(投保的人)及「受益人」(拿到 保險理賠金之人)不同一人,就會牽涉到最低稅負制,因此,只要要 保人及受益人同一人即可而且是要小孩當「要保人」及「受益人」, 可以用父母當「被保險人」即可,如何證明小孩有錢交保費?蔡燦煌 說,只要用在小孩戶頭資金繳保費就不會有贈與上的問題。

  至於投資型保單資金理賠時是否有遺產稅的問題,一般保險人一定 認為保險理賠金必免遺產稅,不過,日前金管會才通過一新變革似乎 為「免稅說」埋下變數。因為金管會規定,從今年十月一日開始,投 資型保單保險保額的部分必須高於基金淨值的一.○一至一.三倍。

 
日前金管會這一新規定,要 求投資型保單的保障比重一定得維持一定比重,未來或許會(也或許 不會)將保單中保險理賠金額、投資金額分開來計算核課遺產稅的, 不管如何,只要在今年十月一日以前買的投資型保單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