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背上帝的律 沒有後果?
......我們的愚拙卻叫我們相信「不可姦淫」只是相對的道德律,「沒有必要去遵守。」既然在各種其他生物的交配上,我們承認有一個強制的律在運行,我們怎麼卻看不到在人類的性關係上,也有一個永不改變、不可撤銷、嚴肅的律在運行呢?
這是一個有規律的宇宙。學過物理的人,都知道每一個動作都會帶來等量的相對反應;學過化學的人,都知道每一個公式都必須平衡;即使是性關係最混亂的人,也知道生命是從精子和卵子的結合開始。我們看到自然律在人體的各個層面運作,不屈不撓、永不停息、毫無疑問的運作。一個人如果停止呼吸超過身體所能承受的程度,他就活不下去;我們必須吃飯;我們必須睡覺;這些都是絕對律,不可能改變,我們每個人都清楚知道這一點。
然而,許許多多人卻以為他們偶爾撒謊、欺騙、偷竊或隨便和人上床,不會有任何後果!孫鳳過去常喜歡說:「如果你一腳跨出懸崖,你不會破壞地心引力的律,只會證明它的存在。」神的律永不會被破除!不管我們是否知道神的律法,是否故意忽視它,是否選擇不去遵守它,對它的感覺是好是壞,喜愛它或恨惡它,相信它、也相信神,或不相信它、也不相信神,神的律法都一定有因果的報應。「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昰什麼,收的也是什麼(聖經加拉太書六章7節)」。這是一個絕對的、永不改變的事實。
你可以質疑我們老祖宗的智慧;你可以懷疑神是否真的頒布了十誡;你也可以完全忘記整個人類的宗教史,否定聖經、可蘭經和吠陀經。但人可以看見人類和自然界存在的各個層面都有一個強制的自然律在運作,卻完全看不見同樣永不改變的律也在屬靈和道德的事物中運行,豈不叫人驚訝嗎?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聖經羅馬書一章18-20節」
世界上每一個主要宗教無獨有偶的,都包含了我們在十誡中所看見的基本道德律。神在每一個世代,每一個地方,都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
倘若雨水能隨著地心引力的律而落下,太陽、月亮、星球和星星能準確地在宇宙中運行,那麼我們假設神也會付出同等的精力,建立生命之靈的律和與其相關的道德倫理關係,難道不合理嗎?我們堅定地遵守化學律,加滿我們的油箱,吃該吃的藥,卻以為我們可以撒謊、偷竊或姦淫,不會受到任何懲罰,這豈不弔詭嗎?這一點都不合乎科學或哲學邏輯,或着也不用講得這麼深奧,簡而言之,有時我們的行為根本也不符合普通常識!
任何腦袋稍為清楚的人都應能做出這個簡單的對比:如果飛機必須完全遵照自然律才能飛行,那麼婚姻應該也必須完全遵照道德倫理之律來「飛行」。有沒有人能告訴我,現代人為何變得如此矛盾和愚拙,連這些道理都不知道呢?一個既簡單又恐怖的事實是:我們確實已變成這樣的人。我們不僅對福音昰眼瞎的,而且許許多多人對神的律法更是視而不見!
我們會遵守自然律的法則,確保生活舒適無虞,但對那些叫我們要負責任,約束我們悖逆本性的道德律,卻稱之為無關緊要、相對的、人為的或落伍的規條,想要為我們的情慾找藉口,任其盡情的放蕩!因此我們收割了悖逆的後果,卻又想不通為何身處於於科技昌明時代的我們,生活是如此的不順遂!
-- 摘自<內在更新的大能>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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