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4 08:53:34ezlok-ku

懷疑房東水電費計算有誤拆信判罰金

懷疑房東水電費計算有誤拆信判罰金

資料來源:聯合報

  劉姓女子懷疑王姓房東計算應分擔的水電費有誤,自行打開房東信箱,取走自來水公司寄給王的水費通知及收據,閱覽後過了數天才拿給王。王不甘信函被劉女偷看,提告妨害秘密罪,新北地院判處劉女罰金1000元,緩刑2年。

  劉姓女子自去年6月向王姓房東承租新北市鶯歌區的2樓房屋,因懷疑水電費計算有誤,去年底偷看自來水公司寄給房東的信函。;法院審理時,她供稱誤以為房東要她自行繳納水費,才會取走查看。

  法院認為,信函收件人既然並非劉女,她便無權取走閱覽,且房東已表明從未要求劉女繳納水費。即使是郵差誤寄的信件,也應退回郵局,而非拆開閱覽,因此認為劉女所辯,並不足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