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2 00:56:25ezlok-ku

5大租屋糾紛 趨吉避凶法

5大租屋糾紛 趨吉避凶法 (本文轉載於蘋果日報)

 

  崔媽媽基金會就統計出租屋的前5大糾紛,包括提前終止合約、押金返還、修繕分擔、水電分擔與人際互動。其實簽約時只要白紙黑字加註條款,就能減少許多爭議。今天我們就一一針對這些糾紛,教大家如何避免以及解決之道。

 

提前終止合約

違約金有無

  想提前中止合約時,需注意簽約時是否有加註違約金及金額,有的話就須依約履行,不能任意終止。

 

須月前告知

  想提早中止合約最少要一個月前告知,建議以愈能留下證據的告知方式愈好,方便糾紛時舉證。

 

合約中止權

  合約上是否有載明誰有權終止合約,若房客無終止權則即使搬走仍需付租;而房東若無終止權,也不得要房客提早搬。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建議,最好的告知終止合約方式為存證信函,可證明告知時間與內容。馮主任也建議大家勿將存證信函視為充滿敵意的舉動。

 

押金返還

承租拍屋況

  押金是否順利返還常與退租時屋況有關,建議租屋時即可拍照存證。

 

預扣水電費

  退租時房東多會預扣水電費,一般住家約3~5千、雅房或小套房約1~3千為合理;另外,退租隔日房東也可至電力或水公司先結清費用。

 

記家具狀況

  租屋時屋內有哪些家具、家具是否破損等現況,都要記載在雙方的合約中,以免退租時因家具問題導致押金被扣。

 

註明返還狀況

  合約中若未註明返還時的屋況,則以承租時的屋況為準;而破損、維修所產生的費用、房客遺留物的清潔費等也要簽約時先註明,以減少退押金時的爭執。

 

要確認點交

  退租時要與房東一一確認交還的屋況、家具等,避免草率退租而事後紛爭,導致押金被扣。

 

修繕分擔

房東有責修繕

  租約中若未註明修繕責任,則正常使用的修繕,房東需全部負責,包括消耗品亦然;但多數房客會自付燈泡等小物,讓租賃關係較合諧。

 

自行修繕注意

  若要自行修繕須先取得房東同意,包括金額也要先取得共識,勿擅自修復,免得房東不認帳而發生糾紛。

 

收據可抵房租

  取得房東對修繕及金額的同意後,還要保留單據,如此才可抵免房租,避免口說無憑惹紛爭。

 

拒修可以解約

  房東拒絕修繕時,房客可寄存證信函請房東限期修復,逾期後可自行僱工並減抵房租;房客也可以逾期未修為由終止租約。

 

水電費用

了解電費算法

  電費因季節、級距不同,每度電的費用也不一樣,最高為5.63元,若房東1度電收超過5.63元就不合理。

 

獨立電錶關係

  分租的房間若裝獨立電錶,電費計價仍以總電錶的級距收費,金額比獨立電錶貴;應以總電錶的級距收費為準,乘以獨立電錶度數才合理。

 

分租人際互動

有無生活公約

  想租分租房間前,先確認室友間有無明定的生活公約,若無公約,則無法以髒亂等習慣不合為由提早解約。

 

戀人寵物規範

  租屋前對是否可養寵物、可留友人過夜等都要確認清楚,若合約未載明,就不可以此為由退租。

 

專家說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 馮麗芳

  簽約前可將屋況拍照附在約中,雙方蓋章,如此退租時可避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