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準則第10號公報 -- 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

財務會計準則第10號公報 -- 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
主要目的 - 讓 "存貨"價值更能反映市價,也讓銷貨成本的計算反映當時真實的損益
1. 主要修改內容
a. 存貨採淨變現價值
b. 禁止成本與市價總額比較
c. 未分攤的固定製造份用列為銷貨成本
d. 存貨跌價損失列為銷貨成本
e. 禁止採後進先出法
2. 對企業獲利影響更大?
造成企業獲利下降的主要原因並非原本總額法改為逐項比較法的緣故
而是該存貨價值下跌
10號公報也讓企業之資產價值更能反映市價,避免虛盈實虧
3. Why 存貨跌下損失列入銷貨成本?
列入銷貨成本,可反映管理當局對於存貨管理的績效與成本的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