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6 20:35:58犬儒汪汪

從來不認為部落格是抒發心情的地方

新竹教育大學有位研究生從停車場開車出來撞傷教授,雖然已經和解,但是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罵教授「貪婪」等字眼,被檢察官以妨礙名譽、毀謗等罪移送法辦。

最近有一位單親媽媽,與牙醫離婚後,為了爭取一歲小孩的監護權上法院訴訟,他只有接受過兩次記者訪問,她在網路上的部落格也寫下當時訴訟過程的心情,以及發現丈夫性愛光碟導致離婚的過程,水果記者訪問她前已經看過她部落格的文章,所以單親以為只是簡短的訪問,沒想到隔幾天刊出來的是頭版頭條。

隨後這位單親媽媽似乎被嚇到了,在部落格上寫「我只是一個平常的人... 我無意搞大任何事情!對不起....」裡面述說採訪過程,不知道後來會變成報紙、電視台一起「盛大連線」報導,(看來她是位不看電視的好媽媽),依照國內媒體推波助瀾的渲染功力,她和她的孩子已經曝光,想要有不被旁人指指點點的隱私權也沒了。

我從來不認為部落格是抒發心情的地方,貼在網路上,沒有密碼,任一個過客都可以看完整年份的文章,瞭解作者在想什麼,心情起伏的變化,對事情的感受,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吧!即使鎖上密碼,也不代表所有人都看不到,網路上沒有秘密,只要有功力的人就能破解密碼,更何況是系統管理者也可以看,或是遇到電腦系統錯亂,通通不設防,隱私資料、照片一下被看光也不是沒有先例。

不要以為寫在網路上的只是情緒發洩,沒有人認真看,要看的自然會看得到,只要上搜尋網站打關鍵字,多少資料都跑得出來。那我不用本名,用匿稱好了,當事人ABC通通用代號,這下總可以避免被「捉包」了吧!不一定,因為現在部落格習慣和朋友交換連結,光看朋友連結網,有心人一看就知道格主是誰,藏都藏不住。

好吧!那我打不死交換連結,整個網站都是我的情緒發洩文,而且都用代稱,總萬無一失吧!但,一開始可能可以堅持,久了,不會覺得這樣很無聊嗎?上網主要是跟朋友聯繫嘛!一個人玩多無聊,日子久了,早就忘記當初的謹慎小心,開始貼照片、交換友站連結,這道防線如果沒有堅持住,到最後情緒發洩文一定會找到,就看有心人要不要利用罷了!

說來說去,網路好像是一個危險的陷阱,動不動就會陷入真的有必要把部落格想得那麼可怕嗎?每天還不是有那麼多人正在用,出事的才不過幾件,何必大驚小怪?

重點不在部落格寫了什麼,而是寫部落格的心態,今天部落格前要想一想,待會兒寫出來的文,全世界都看得到,它不是隱私的,它是公開的,作者沒有邀請陌生人,但數以百計的陌生客卻有可能踏著連結、搜尋引擎而來,後續的發展不是自己能控制,甚至文章會被轉貼,被複製、剽竊,文章是從我而出,但最後流向並不屬於我,如果有了這些準備心態,寫部落格時也會有所警惕而保留。

9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