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消費券的工作感想
講在前面,這篇是很囉哩八嗦的文章,整天下來的感想就是:按照內政部制訂的標準作業流程做事,雖然很弄得自己很累,還會被民眾罵速度慢,但是犯錯機率也最低。
讓我說說當天情況吧!本所負責1900多人,配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六名工作人員,兩名里長推薦的服務員,警察與民防,一共12人,根據我的估算,只要每間發放所增加兩位專職點鈔的工作人員,那麼壅塞的情況一定大為減輕,民眾可以更快領到消費券,而我們也可以少挨些白眼。
當天七點二十分,全員到齊,桌椅前一天早就擺放訂位,主任、副主任和我們幾位一起拆消費券的塑膠包膜,開始分錢,ㄜ...是把錢點清,夾在福袋外面,但200元和500元的顏色實在太接近了,而且新鈔印製好,容易沾黏,有時數過是六張卻發現中間又夾了一張,如果一不小心,就損失五百元,所以必須小心、耐心慢慢數,最好連聊天都不要,因為稍一分心,就有犯錯的可能,點完後再將消費券與迴紋針夾好,標準流程是消費券夾在福袋外,讓民眾看得清清楚楚,再由發券員「一張一張」點給民眾看,每一份均如此,完完全全沒有爭議,只是很耗時間,所以北部發生婦女領了五份消費券,回家後發現裡面全都是空無一物,向記者報料要求重發,如果是在本發放所,我們才懶得理他,因為本所一律按照標準作業流程作。
囿於發券所的桌子有限,發券的桌面很小只有4張B4的大小,主任按照區公所規定的每發一疊(100張)便作記錄,只要數量短少,立刻清查,因為消費券太會沾黏,分發太快,有時全黏在一起,努力了20分鐘才分裝了66包,可見速度真的不快,這時有一股不祥的預感,今天會很難熬!
因為牽扯到錢,一開始只由主任、副主任操刀親自數,我們負責把消費券用迴紋針別在福袋外,所以八點一到,門口已排了二、三十位鄉親,而福袋數量還是沒突破100包。
我們分兩組發券,每組三人,第一人負責核對資料、證件、印章、領券通知單,第二人負責蓋章,第三人是發券員,負責在民眾面前點清消費券再交給民眾,所以消費券到民眾手上至少點過兩次,一次主任,一次是發券員,民眾點不點隨他,因為我們都點過了。
和選務不同的是,投票不可以代領,而消費券可以代領,而且政府鼓勵一人代領全家,所以一個人可能代領3-7份都有可能,沒多久,我們兩組的福袋已經發完,前兩道手續只要帶對證件、印章,填對表格,核對、蓋章都可以快速完成(一個人頭約15秒),但製造福袋的速度卻快不起來,因為只有主任、副主任區區二人發鈔、裝袋,而反覆的機械動作一再持續,人是肉做的,手麻、腰酸,加上兩眼昏花(紅色跟咖啡色在日光燈下真的看起來差不多),難免有發錯的時候,這時只得停下來,檢查是哪一份多了一張,每數完一捆100張就得停下來登記,包含除錯,每一波平均要十分鐘才能製造33-34份福袋,所以每小時製造200個福袋已經是極限,這數字隨著工作疲累逐漸下滑。
我們開始意識到這跟選務工作完全不一樣,發選票頂多一張市長、一張市議員,再加兩張公投票,頂多四張就完成了,而且選票長短有別、顏色分明,絕無發錯的可能。而消費券有九張,而且顏色相近,紙質又容易沾黏,還必須在最後一道一一清點給民眾看,速度絕對比選務慢很多,而此時,門口的人潮越排越長,我們心理的壓力也越來越大,怎麼辦?人越來越多,發券速度就是快不起來。
除了製造福袋的速度慢之外,發福袋必須一份一份由發券員當面數給民眾看,如果他要領7份,就要數7次,即使民眾說「不用數啦!」我們還是得依規定一份一份慢慢數,不要怪我們不知變通,為何不直接交給民眾就好,因為怕民眾變魔術,把消費券藏起來,假借再要一張,這樣我們有理也說不清!
這樣按部就班做,速度牛步化,也不是全然沒有好處,一整天下來,最後一關攔下來的錢有200元、500元各3張,可見主任、副主任真的累了,多數了沒發現,確認張數時也因為數量太多而忽略,還好有最後一關,國庫少損失2100元,所以按照程序走,雖然慢,但錢方面可以確保不出差錯。只可惜,原本應負責處理突發狀況的主任、副主任,通通在角落數券數到直不起腰,真是辛苦他們了。
為何不叫門口的服務員數券,第一他們另有工作在身,這不是他們的工作,第二,這是錢!這是現金!我們幾位工作人員都是學校同事,也都互相認識,不會故意「挖洞給自己跳」,如果給不認識的人數錢,我們怕不是「減少工作量」而是「增加工作量」。
記得早上九點,福袋一直缺貨,完成前兩道手續的民眾一直枯等福袋,我們覺得即使缺福袋,前兩道做得再快也沒用,所以我們抽出兩人協助主任、副主任點券,原本的核對、蓋章就由一人全包,所以現在數券增加至四人。
一邊數券,一邊估時間,每小時可以製造400份,據警察杯杯回報,人龍已蔓延到兩個街口外,那應該有四百人吧!外面還是好天氣呢!即使我們四人開turbo趕工,注定有些民眾還是得排一個小時的隊才能領到。
果不其然,民眾不耐久候,開始鼓譟,有一位民眾在門口破口大罵,「效率怎麼那麼差?我們等很久了,尤其是第一組,第二組辦三個人,第一組才辦完一個人,政府還花錢讓你們去研習,怎麼搞的,真是欠罵!」
主任連忙停下數券工作解釋:「這位先生,不能這樣說,因為消費券可以代領,也許一個人負責領全家,所以比較慢,我們已經盡快了!」說真的,要不是從頭在旁邊看,進而瞭解發券流程的瓶頸,要我在大太陽底下等一個小時,我也會生氣呀!別氣,別氣,還是埋頭數券比較實際。
還有一位媽媽,一邊領一邊抱怨,「我剛從OO國小過來,那邊速度快多了,這裡有夠慢!」我也覺得真的慢,可是我不是區長,不然我一定調十個人過來這裡(都有預備管理員在區公所待命),主任說:「OO國小因為負責發的人數多,所以有三組人員,我們這個所只要再多100位里民,就可以多一組3位工作人員,每組負責的人數也將會從900多人降為600多人,這樣一定快很多,只可惜就差那100人。」抱怨無助於事,繼續數吧!
製造福袋的速度遠遠比不上排隊的速度,每完成幾十封福袋,回頭一看,又是黑壓壓的民眾往裡面瞧,眼神盡是無奈表情,有的面無表情玩手機,有的雙手抱胸,似乎下一秒想衝進來打人似的,民眾的苦悶,我們都懂,手也不曾停下來。我有算過八點開始,中午十二點前,我只喝過2口水,第一次上廁所,是下午兩點,真的沒有時間休息!
我們忙不過來時難免心生抱怨,這是人之常情,民眾久候,將怒氣發在我們頭上,我們其實也很氣,明明每個人都很忙,還要被罵,難免心生不平,我覺得門口服務員的角色真的很重要,他可以幫忙回答問題、檢查民眾該帶的證件、印章,把民眾該做的事再確認一次,再讓民眾進發券所,以免進來還是耽擱自己時間。
我希望服務員做到的事:
第一,當門口服務員最重要的特質是「機婆」,越機婆的人越適合,服務員應走向人群,一個一個問,一個一個檢查,告知民眾要備齊身份證、印章,如果服務員檢查發現民眾東西沒有帶齊,立刻請他回去,寧願讓他跑一趟,也不要在豔陽下排兩個小時,還白做工的好。
第二,提醒民眾,代領要先在通知單上蓋章,我們常遇到,受託人帶一堆大大小小的印章放在桌上,我們便要幫他一個一個蓋在代領單上,這些都會拖慢發券的速度,原本一個人頭15秒,現在拖到45秒,領一戶四口也許要三分鐘,你說,這該怪誰?民眾只會算自己花多少時間排隊,不會怪自己耽擱後面領券民眾的時間,這就是人性吧!
還有一種情況,代領蓋了章,但全蓋錯地方,受託、委託人顛倒,我們得請他把印章交出,一一蓋章才能領,其餘如帶錯印章,哥哥帶成弟弟的,抱歉不行!名冊上冠夫性的婦女,帶了原本的印章,明知是本人,抱歉也不行。我也想放水,便宜行事,但規定還是規定,即使民眾願意寫切結書,萬一被糾舉、懲處,還是得自己扛下行政責任。誰叫你沒有按照規定走,只想當好人。請不要說我們不近人情,我們去研習,知道帶齊證件才准發錢,否則便是不合規定,若要追查起來,倒楣的一定是自己。
總之,如果服務員發揮作用,把事前作業先行處理,我推估處理速度可以恢復為每人頭15秒,一小時處理480人大概是極限(兩組發券)。很可惜我只看到服務員只負責門口管制,累到內場,外場罵翻天。
其實內政部也有疏忽的地方,印泥數量只有兩個,只夠發券所使用,當服務員在外面發現民眾沒有蓋章,卻沒有印泥,誰出門帶印泥啊?難不成要民眾咬手嗎?不行!還好服務員立刻請親人送過來,解決一個問題,這項危機處理很成功,我很感謝服務員。
中午一到,外面的暑氣夾雜民怨逐漸逼入所內,我們手腳已經累到沒有感覺,但想想我們還在室內,外面可以是冒著豔陽等候的民眾,沒有人敢先吃便當,直到下午一點半才在主任的半催半就下啃起便當。
一整天下來,早上人潮洶湧,全民拚領券,到了下午,我們隔著玻璃門才看到隊伍的盡頭,這時已經是下午三點,我們已經連續工作七小時。不像選務,人多的時段只有四個,早上八點、十點,下午兩點、四點前,中午還是可以休息一下,所以選務比發券輕鬆,這是對的。
有人會說,選務四點以後還要唱票,不是比較累嗎?是沒錯啦!但發券真的更累,因為要發到下午五點,還要清點剩餘的錢和一堆細碎的統計數據。例如,領券通知單是要按照名冊上順序排好,天阿!我們現在才知道,先前收完通知單就丟進箱子,現在才挖出來排序,會不會太晚了?收起抱怨,做吧!
於是我花了一個小時,排完800多份通知單,一整天用眼過度,視線都糊成一片,而其他的人也沒閒著,負責清點名冊上已領、未領的總數,很好!將近91%的領取率,這時同事打趣的說:「投票都不來,領錢反而這麼踴躍!」
故事一定不會這麼順利,清點完,主任發現少了3600元,大家有點洩氣,查!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大家辛苦了一整天,我們不想留下汙點。
於是開始統計兩大本的名冊已領人數,但還是找不出,於是又把已經整理好的領券通知單攤開,一一核對名冊上的印章,費了一個小時,終於找到錯誤——有一人領券但工作人員疏忽,未在名冊上蓋章,忙中有錯,於是經過層層轉達找到該位民眾,員警呼叫警網請警車載著服務員去接人,夠隆重了吧!
終於,人來了,是位和藹的老太太,邊走邊問:「花生什麼事,原來是沒蓋章喔!拍謝歐!」不,老太太,該說抱歉的是我們,謝謝你囉!蓋完章,如釋重負回家了,這時已經是晚上七點半。
隔兩天,各地紛紛傳出消費券溢發的情況,台北縣就多發了220萬,但我們心安理得,因為本所確實做到了零缺點,不必擔心事後的賠償或懲處。
最後,如果還有什麼建議給內政部的話,我想說:如果這次發券可以記嘉獎的話,請優先給予零缺點的發票所,因為要做到零缺點,真的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
98.3.15
補充一:ptt上有人分享別所的分錢法:拿六疊500元和兩疊200元,一次做一百包,如果發到最後一包有短少,那就是前面99包有多發,這也是一個好方法,可惜本所桌子嚴重缺乏,沒有足夠的桌面一次做100包,只能一次做33包,如果下次再發,一定用這招,快多了!
補充二:朋友事前知道我參與發券,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連忙阻止我,他說:「幹嘛自找麻煩,那些人領不到錢,一定把氣出在你頭上。」沒錯,被他說中了,有幾位民眾脾氣較大,可是一整天下來,很多很多民眾拿到錢的時候,都主動跟我們說謝謝,我們也會笑著說不客氣,有來有往,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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