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03 19:38:36樂水

論痛苦

 容易入眠的人是幸福的,他們輕易地從今天到達了明天。然而,我卻凡是睡都是輾轉反側,腦中思緒萬千,心是難以平靜的。

  別人說我的掌紋奇亂,百人不出一人。通常這樣的人,都有很多煩惱,像掌上游魂般的小短紋,腦中遊蕩了思緒。烙印在手掌的古老咒語,每晚都發揮著他的力量,或許我會習慣的,畢竟這可能是一出生就註定的。--我生為男人也是註定的。無何否認,男人有男人的特質,女人有女人的特質。要是世上都這樣的話就太平了,但事實偏偏是,有些男人的感性程度趨向女性化,有些女人的體質程度比男人還強。前者做就了詩人,後者做就了女運動員。

  詩人是什麼?「一個不幸的人,他把極度深刻的痛苦隱藏在自己心裡,他雙唇的構成竟然使它們嘆息和哭泣聽上去像美妙的音樂。」齊克果(Kietkegaard)如此解釋。痛苦的人是幸福的,因為痛苦是生命的成熟和覺悟。徬徨多好,痛苦多好,煩多好?這刻我切身地體會到存在,面對自己。什麼時候丟棄了自我,什麼時候就沒有了痛。痛本不意味什麼,只是治療存在問題的藥,但世人總是怕痛而放棄打針,情願把病情繼續。

  痛苦並不可怕,迷失自己才是最可怕。迷失自己至於連迷失了自己都不得知!突然間,你問道:「我是否迷失了自己?我到底在作什麼?」,存在和自我剎那間無限膨脹在你面前。弱小的你因而痛苦,因而發愁,因而失去了動力,這反而是幸福的,原因是你已發現了存在和你自己,你感悟到你迷失了自己。這難道不算幸福?人的成熟就是尋找自己存在的過程,當人慢慢痛苦,慢慢發現存在之為存在的原因時,就會感到幸福。生命的深刻和精采無非如此,愛著生命,卻又為生命而痛。

  動物有生命,人類也有生命,但他們的生命不同。動物依著動物性而活著,而人卻可以用更高級的能力活著,比如,人能審美,人能賦與萬物予意義──但最重要的,人能夠感到自己的生命,並為生命而思考。海德格爾把這種特殊的生命稱作「此在」,而我就以尼采的闡釋,簡單地把人的生存稱作存在,而動物的生存,還是稱作生存。有人說,人只是動物,與動物無疑,只是生活的方式不同,我認為是又對又錯。錯的是,人算是動物,但動物不可能算是人,用句直接的話說就是:人不至是動物;對的是,正因為人與動物不同,所以生活方式一定不同。記住,人存在著,動物生存著。

  看看身邊的動物?他們餓了便找吃的,毫無意義地憑著自己的本性去抓老鼠、吠人。人完全不同,他做事有價值有意義,他能得知自己的本性,並把惡的去除,把善的留下。無疑,人也追求幸福,但幸福有多少種?有些人認為像豬一般無知地快樂是一種幸福,那他們不生成豬,真是苦了他們。既然身為「此在」的人以其特殊的身份而生存,為何不有意義地憑著本性尋找自己,尋找著存在的道理?尋找的途上,可能主動地思考著,或被動地被人置於在的虛曠中而痛苦,怎樣,這不是一種幸福?痛苦是成長,痛苦是生命中最真實的東西。

  人生是痛,但不是空。痛苦既然靠近,身邊的戀人既然已把眼晴閉上,為何你不親上去,嘗嘗這有苦味的禁果?當你和情人的嘴接上了,這意味著挂念開始了,你將為你們的掛念而痛苦,然而,此刻又多少甜蜜?即使用多少痛苦換取都是值得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悲劇總是美的,因為真實的最美,而痛苦最真實。以痛苦作手來觸摸美,是最幸福的,是最偉大的。為何現在的愛情總是無情地離開?因為他們沒有先以痛苦為手觸摸對方,他們沒有預料痛苦的覺悟,當嫉妒和思掛的痛苦突然來臨,他們措手不及,把痛苦誤認為虛無,於是無情地撕開這段感情。痛苦乃世上最真實的事,如何又是虛無的、毫無意義的?

  人生是痛,人生才美。因為美,人生又真,人生又有了價值和意義。所有活著只等待明天的人,你們發現你們與豬狗無異的地方了嗎?世上只有兩個命題:痛苦的蘇格拉底與快樂的豬。蘇格拉底是個人,人的本性就是能思考存在,於是存在就是追求真善美,反抗假惡醜。而豬還是任人宰殺的豬,被人養肥了便當作食物。反正痛苦也可以幸福,快樂也可幸福,選擇什麼,就由人們去吧。我尊重任何人的選擇,儘管他選擇不做人。但切記,不要做虎不成反類犬,做豬做了一隻痛苦的豬。

  我能夠明白痛苦的可怕,很多人也明白,但我看到痛苦這條路的終點竟是萬花叢生的草野,而人們卻被路上的陰暗(註一)嚇怕了。事實上,最陰暗的路往往通向最光明的地方,用個不太恰當的比喻:不是很多死而復生的人,說死之前一刻看到了刺眼的光明嗎?而這光明之前是什麼誰記得?對,就是無限的黑暗長道。不要被陰暗嚇怕了,或者學會愛上黑夜,愛上痛苦。沒有太陽的宇宙,最根本的空間,不也是陰暗的?痛苦的多少,是審視一個人的內涵的要素,痛苦最多的人,都是最睿智、最深刻的。

  承受著這些痛苦和孤獨的人最高貴,我最佩服尊重。世上有這樣兩種人:一個緊張的身體千百次地重復地把石推到山頂,而石頭到山頂前一刻必然會滾到山下的世界,他於是又堅定地往山下走去(註二);另一個困頓、眼光陰沉的過客永恆地走著通往墳墓的道路,他弧身一人,獨自承載著精神的創傷和肉體的痛苦,他無法停息,因為無窮無盡的前面有聲音在催促他,叫喚他,使他停息不下(註三)。這樣追求痛苦,發現生命的精神感動了我。而我也聽到這遙遠的聲音,於是加入成為了一個過客,不停地走。

  還在「推」和「走」的人,你們在哪裡?我不要求同路,我只想得知世上尚有這樣的人,因為在得知之後,我會更安隱地睡,更勇敢地走。畢竟,靈魂只宜獨行。



註一:陰暗乃沒有光,黑暗則有光也照不進來──因此路是陰暗,地獄是黑暗的。
註二:<西西弗斯的神話> 加謬著
註三:<過客> 魯迅著
註四:篇內所談的痛苦乃精神上的痛苦。
註五:你去到澳洲之後,希望你會努力,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