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了,我的新聞台生日快樂
由
我認為我唯一沒有變的是,我寫作的出發點始終是”思想”偏向,文彩及意像等修辭手法是最其次的。由我六七年前因為奧修的書及某本介紹尼采的書深受影響之後,我的閱讀方向始終沒有偏移於思想一步,而思想的最終原因當然是想過一種”審視過的生活”,亦想各人”審視自己的生活”。但其實人們是否真的能審視自己的生活呢?一個活在今天的婦女為清代婦女纏足悅男而感到不齒,認為她們活在男權主義社會下不能自拔,認為她們從來沒有想過”女人也有選擇的權利”;但這個活在今天的女人依然會認為性關係中是女人吃虧,男人獲益,女人應該貞潔,但她們又有沒有想過”女人也有選擇的權利”呢?
對於福柯主義者來說,這個問題可能會被化解一個語言鬥爭,因為對中國的女性來說,發生性關係是”失身”,這個失身一詞已經將所有人使用中國語言的女人置於這樣一種狀態之中,即女性發生性關係是”失去某些東西”,而不是獲得某些東西。對此我們更不需要談”娶”一詞有”取”的意思,有獲得的意思了。談到這裡,一個曾經思考過語言如何影響倫理道德的人便會明白我想說什麼,那就是”作為某個社區使用的語言內化了某些道德規範,而這些道德規範又透過語言繼續其力量,規範下一代使用這些語言的人”。如果要獲得新的道德,要打破傳統不合理的地方或者強加於人的地方,其中一個著力點就是改變語言,取代某些字眼,或改變某些字的意義(或語境)。例如我們不再使用”失身”或”保持貞潔”這些詞,而使用”終於體驗性快樂”及”擺脫封鎖”這些字眼,就可以減少將女性性生活的限制,某程度上解放女性選擇性生活的權利。這樣,改變了語言,該語言內化的道德規範也會相應地崩潰,例如以往我們談仁義廉恥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但今天我們不再使用這些字眼時,我們的道德也開始改變。
當然,男人是不適合談女性性解放的,不然我會被人當作是渴望女人但又得不到女人,只好從社會道德上改變女人,以便女人自投羅網。而我談論這個例子是想說,打破傳統,改造語言及道德詞令是十分必要的;而另一方面,改變社會條件和生產關係消費關係也是很重要。而最為關鍵的是,一個人必須進入社會,才能獲得這些改變的好處。不改變社會語境或社會觀念,一個人只能在私人領域中才能擁有不被社會認可的觀念,而這根本不能使得這些超越性的思想變”真”,可以真正地解放所有被無理的傳統道德或其他觀念所束縛的人。
換言之,解放不是增加私人領域,而是要將改變社會,要改變自我以外的他人,這就需要民主,需要自由言論。我在這裡難得再提到這些,因為沒有這些,任何改變都是沒有可能的,任何解放都只是縮在私人空間裡的意淫。但民主又會有可能帶來無知者的暴政,自由又會導致意見不合者互相劇烈的衝突(試想想他們有殺人的自由)......
六年了,我已經離這些改變語言改變思考越來越遠了。尤其我現在開始的工作,我沒有時間去深入思考這一切。唯一可以引領我回來到思考的只有在深夜裡無法擺脫的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