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7 00:07:40Desperado

工作與生活

為了滿足生活所需,所以工作。

工作的意義是,賺錢養活自己和家人。

一天花10-12小時(含通勤)工作,7-8小時睡眠。

剩下來的寥寥可數的幾個小時,扣掉洗澡吃飯,

如果還能有幾分鐘是可以享受'自己'的時間,便稱的上幸福。

這是什麼邏輯?

我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 是不是該停下來好好想想這個需要被正視的問題?

有一個'喜歡'的工作。喜歡的工作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