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8 12:17:11eveno

I

今天上班遲到了。唉!真是痛苦。一起床就看到天不像以往的濛濛亮,已經是「大亮」了,我一骨碌從床上彈起來,頭腦裡忙轉著到底「今時是何時」。可惡的是,被我當鬧鈴的手機就是遍尋不著,唉,看來我一定是隨手把它給按掉了。

匆匆跑出了門,攔了輛計程車,可是第一個小路口就等了好一陣子的紅燈。平常出門的清晨,車子還很少,可是這時候已經有些車陣了。偏偏計程車司機又不大知道怎麼閃塞車路線,結果到了公司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

在車上,我想著到底要不要直接請罪,還是就趁著沒人來的時候「裝傻」,這真是讓我陷入天人交戰。事實上,我本來已經開始想要假裝我沒遲到了的說...嗯,那就不要刷卡,假裝我忘記刷卡好了;快點補上我的工作量,就說是網路掛點好了;那樓下的警衛杯杯...為了「脫罪」,我還真是想了不少點子呀!

可是,退一步再想一想,我還是決定誠實以對;自己的確是遲到了,沒道理不接受處分。一這麼想之後,就覺得很緊張,因為要跟大主管說明,而且前不久有個同事才因為遲到引發很大的風波。不過,自己犯的錯應該還是得自己解決才對。

我到了不久後,大主管也到了;垂死掙扎了幾分鐘後,我還是跟他說了。當然,他的臉色不會太好看,他也告誡我下次不要再犯,而我則是對於自己捅了這麼一個大婁子,覺得很自責跟過意不去。過了不久,大主管把小主管叫去,說要好好整頓一下大家的風氣,以後遲到不可以超過15分鐘,否則行政處分。唉,看來還害了大家...

雖然小主管安慰我說,遲到一次是人之常情,可是我還是覺得,遲到誤了事是一件不可原諒的錯誤。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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