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28 06:47:23stone
Life goes on Now and Then
連著九天假期,用來慢慢思索沉吟的時間一多,那件快節奏的慵懶外衣脫下了,人也就比較放膽易感了起來。
做了媽的人,常常希望天天跟孩子黏在一起,但是她們仍有放不下或不能放的工作,切割著她們的白天黑夜。她們會錯覺自己一輩子都可以和孩子有像現在一樣的親密,但不時又會提醒自己: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見以後,恐怕還不讓你抱呢!做了媽的人,所有的注意力似乎自行分裂為二,一半投注於以往的生活圈,一半聚焦在新到的小人家。這秤是不平等的,小人家一個、似乎抵得上「全部的以往生活圈」。
我們多少會因為做了媽,一時間以為人生重心真的完全改變了。
但是回過神來,我仍然清楚明白,「自己」才是一生要為自己負責的那個人,不管我的生命形狀因為孕生了一個新生命而有了多大的不同,我的生命還是完全要由我自己來捏塑打造。
我喜歡趁兒子剛醒還迷迷糊糊的時候緊緊抱著他,這種時候小人家最不會亂動亂扭拳打腳踢,發揮他的主見。這種好似想再把他放回肚子裏去的「用力的親近」,是因為聽過有些孩子已兩三歲的媽咪們說,小人家大了以後,自行探索世界的動機可強得很,才不想給你一天到晚抱著呢!所以才警覺,我也得趁小寶還小時趕快享受這種親暱。
可是,我同時又知道,我和小人家是兩個獨立個體,雖然他現在要依賴我們這些大人才能生活,但是他一生下來就是他自己了,while I remain myself。所不同的是,我的生命中又多了一個永遠牽纏、以親情互相連繫的「另外一個人」。
只要想想我們自己成長的過程。當你開始有自己的思辨能力,當你自己行走、閱讀、上學、交朋友,你會很清楚自己就是自己。沒有人會自動地視自己為「父親的延伸」或是「母親的附屬品」。每個人對自我的主體性都一定有所體認。
身為父母親,我們的特權或許只限於小人兒還沒有自主能力的頭一年;我們只於此時,可以為他做大多數的決定,帶他去大多數他無從置喙的地方,其他人看見他的時候百分之百必須透過他父母親的形像來看。
然後呢?他慢慢就長成他自己,別人看他就是他,別人愛上他是因為他,而不是因為他長得像他父親或母親,或他在襁褓中受到父母多大的愛護照顧與教養。他得為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責,而不只是父母的責任。
因此,在孩子這麼小的時候,我就開始想他大了以後,比如他10歲、他國中、他獨立生活以後的樣子。我必須用客觀的眼睛來預想及審視,避免把我的主觀強押在他身上。
SOMEHOW,他並不是我生命的延伸,他有他自己的生命藍圖,他是他自己的種子,將會長成他自己那棵大樹。
我一面帶孩子,一面想像著他成長的路途中我自己的生活情況,工作情況,我如何同步引導及實踐自己的人生。這是一件我以往所不做的事。我從來是個不在乎所謂生涯規劃、所謂計劃性人生的人;我憑藉自己的直覺過日子,以睥睨之姿接受任何迎面襲來的事件或轉折。或許反應出一種龐然的自信與自大、和對自己的崇拜吧。
小時候總覺得,「人生」這東西,隨便想想到30歲就已經很不得了、久長得不像話了。可是年近30、年過30以後,才真正心甘情願的發現並相信,人生是很長的,運氣好的話搞不好還有三個30年呢。而且,人生不僅是自己而已,真的是跟許多週圍的人要發生關係及牽纏的;有再多的自戀潔癖,都不能自外於「人與人之間」這個敏感、吊詭、擁擠的場域。
所以,開始為未來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稍做勾勒吧!一個孩子改變我最大的是我的視角及視野,就像安坐在汽車安全椅上抬頭望著窗外風景的兒子,我得壓低身子才能試圖從他的角度看事物;我換了一個角度,重點是我心甘情願、自然樂意地試著換這個角度----
聽見自己開始用八股文對自己很誠懇地說:
「真是要每一步都好好掌握自己,才能過個不無聊的人生啊!」
「真是要耐心與自己的人生恆常相與往還、好好相處,才能覺得自己的存在夠有意義啊~~~」
...........
Sun 2001/1/28, 06:20
做了媽的人,常常希望天天跟孩子黏在一起,但是她們仍有放不下或不能放的工作,切割著她們的白天黑夜。她們會錯覺自己一輩子都可以和孩子有像現在一樣的親密,但不時又會提醒自己: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見以後,恐怕還不讓你抱呢!做了媽的人,所有的注意力似乎自行分裂為二,一半投注於以往的生活圈,一半聚焦在新到的小人家。這秤是不平等的,小人家一個、似乎抵得上「全部的以往生活圈」。
我們多少會因為做了媽,一時間以為人生重心真的完全改變了。
但是回過神來,我仍然清楚明白,「自己」才是一生要為自己負責的那個人,不管我的生命形狀因為孕生了一個新生命而有了多大的不同,我的生命還是完全要由我自己來捏塑打造。
我喜歡趁兒子剛醒還迷迷糊糊的時候緊緊抱著他,這種時候小人家最不會亂動亂扭拳打腳踢,發揮他的主見。這種好似想再把他放回肚子裏去的「用力的親近」,是因為聽過有些孩子已兩三歲的媽咪們說,小人家大了以後,自行探索世界的動機可強得很,才不想給你一天到晚抱著呢!所以才警覺,我也得趁小寶還小時趕快享受這種親暱。
可是,我同時又知道,我和小人家是兩個獨立個體,雖然他現在要依賴我們這些大人才能生活,但是他一生下來就是他自己了,while I remain myself。所不同的是,我的生命中又多了一個永遠牽纏、以親情互相連繫的「另外一個人」。
只要想想我們自己成長的過程。當你開始有自己的思辨能力,當你自己行走、閱讀、上學、交朋友,你會很清楚自己就是自己。沒有人會自動地視自己為「父親的延伸」或是「母親的附屬品」。每個人對自我的主體性都一定有所體認。
身為父母親,我們的特權或許只限於小人兒還沒有自主能力的頭一年;我們只於此時,可以為他做大多數的決定,帶他去大多數他無從置喙的地方,其他人看見他的時候百分之百必須透過他父母親的形像來看。
然後呢?他慢慢就長成他自己,別人看他就是他,別人愛上他是因為他,而不是因為他長得像他父親或母親,或他在襁褓中受到父母多大的愛護照顧與教養。他得為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責,而不只是父母的責任。
因此,在孩子這麼小的時候,我就開始想他大了以後,比如他10歲、他國中、他獨立生活以後的樣子。我必須用客觀的眼睛來預想及審視,避免把我的主觀強押在他身上。
SOMEHOW,他並不是我生命的延伸,他有他自己的生命藍圖,他是他自己的種子,將會長成他自己那棵大樹。
我一面帶孩子,一面想像著他成長的路途中我自己的生活情況,工作情況,我如何同步引導及實踐自己的人生。這是一件我以往所不做的事。我從來是個不在乎所謂生涯規劃、所謂計劃性人生的人;我憑藉自己的直覺過日子,以睥睨之姿接受任何迎面襲來的事件或轉折。或許反應出一種龐然的自信與自大、和對自己的崇拜吧。
小時候總覺得,「人生」這東西,隨便想想到30歲就已經很不得了、久長得不像話了。可是年近30、年過30以後,才真正心甘情願的發現並相信,人生是很長的,運氣好的話搞不好還有三個30年呢。而且,人生不僅是自己而已,真的是跟許多週圍的人要發生關係及牽纏的;有再多的自戀潔癖,都不能自外於「人與人之間」這個敏感、吊詭、擁擠的場域。
所以,開始為未來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稍做勾勒吧!一個孩子改變我最大的是我的視角及視野,就像安坐在汽車安全椅上抬頭望著窗外風景的兒子,我得壓低身子才能試圖從他的角度看事物;我換了一個角度,重點是我心甘情願、自然樂意地試著換這個角度----
聽見自己開始用八股文對自己很誠懇地說:
「真是要每一步都好好掌握自己,才能過個不無聊的人生啊!」
「真是要耐心與自己的人生恆常相與往還、好好相處,才能覺得自己的存在夠有意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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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001/1/28,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