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5 18:53:27Evans

別讓愛情等太久

十幾年前就聽說過,有人已經論及婚嫁了,但是因為某些關係而取消婚約。過沒幾個月,男方結婚了,然而,新娘不是原來的女友。

或許這就叫做 ”有緣沒份” 吧!

所以,『與其等待,不如現在攜手向前。』因為兩個人攜手一同看到的美景,因為互相分享、相互提醒,會有加乘的作用,就像在配眼鏡時,雙眼的視力要配到1.0時,單眼只需配到0.8就可以的道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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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愛情等太久(轉)

他很清楚的知道她不合適自己,可是更確定的是他不會主動說分手。

他只是耗著等著,直到有一天女生自己受不了忽冷忽熱、若即若離的態度,或是等到年華老去不得不下決定時,自己選擇離開。

妳的主動離開,我沒有負心,反而是尊重與成全妳的決定。

半年後發現,他居然可以跟一個只認識三個月的女生步入禮堂,令她晴天霹靂,才明白他不是不想結婚,不是真的不婚主義者,說穿了只是他不想跟妳結婚,八年的愛情長跑,比不上三個月的感情。

這位故事中的男生是我的朋友,現在也已經結婚半年,當他聽到劉若英的「後來」,居然會無法克制的流眼淚,想起的是他交往八年的前任女友。

為什麼會難過,因為妻子身上有著前任女友的影子,他才明白,其實他喜歡的就是這種類型的女孩。

可是人往往很矛盾,喜歡她的倔強與有性格,卻受不了她的嬌縱,喜歡她的落落大方,卻受不了她的朋友一堆,你愛她的小家碧玉,就不要怪她不夠大方,你愛她的活潑大方,就不要批評她像花蝴蝶一樣。

戀愛談的愈長,結婚的可能性就愈低,所以有時候戀愛的長度與結婚的可能性成反比。

喜新厭舊是人性,日子久了,會結婚不是為了愛情,而是責任感的驅使。

婚後的他才慢慢的發現,當時的那一段感情其實不是不愛,只是時間太久了太長了,把愛情給磨掉了,再遇到另一個女孩點燃了愛情的火苗,星星之火足以遼源,把枯竭已久的愛情給予生命,所以倉促的決定結婚。

等到真的結婚後,愛情降了溫,才慢慢的發現其實妻子的身上有著許多前任女友的影子,他比較愛的人其實還是前任女友,可是他娶的卻不是她。

這樣的情節不知道是不是也在別處同樣上演著呢?

學生時代的愛情很單純,出社會以後總想等工作穩定以後再結婚,工作穩定以後又想等有一點積蓄買車子、買房子以後再結婚,等著等著,等到愛情被時光給消磨,等到第三者介入點燃了對方心中激情的火苗,乾柴烈火不可收拾以後,曾經在年少一起織夢的理想全都抵擋不了新鮮感的激情,所以琵琶別抱,到最後步入禮堂的都不是在一起同甘共苦、共同經歷過寒、暑假,等當兵的人。

所以奉勸各位女孩子,如果對方真的是你想結婚的對象,不要想著有房子有車子,有了一切再結婚。

現實是,等到有了一切,他的身價暴漲是有價值的單身貴族,他必需要面臨的是更多的誘惑,長久以來的等待,與年輕時許下的山盟海誓,都難以抵擋誘惑排山倒海的來。

就像我現在若不嫁他,非得等到他有車子、有房子、還有存款時再結婚,那時新娘有極高的可能不是我。

因為要等到什麼都有還要幾年呢?

有能力的男人就像酒愈久愈香醇,女人則像麵包一樣有賞味期限,青春是女人的天敵。

如果我是他,等到我三十五歲,什麼都有是個有上千萬身價的黃金單身漢,我並不需要一個很有能力而年過三十的女人來幫襯我,我寧可選個如花似玉,年輕貌美的女生,也許沒有什麼工作能力,至少發揮了賞心悅目的功能,一個真正有能力的男人,不會在乎一個女人是否能在他的財富上加乘。

遇上對的人,莫等待莫蹉跎,也許沒有房子沒有車子,只要他認真上進,他就是張有潛力的積優股,早點進場獲利更高。

也提醒各位男士,如果對方真的是你想好好疼愛的女人,別讓他等太久,有她一起陪你奮鬥應該是很美好的一件事。

除非你心中有其他的想法,否則別讓愛情等太久,把真愛都磨掉了。
昆山恐龍 2007-04-26 01:05:29

&quot妳的主動離開,我沒有負心,反而是尊重與成全妳的決定....&quot 看到這些文字, 心是痛的, 曾如此被對待.......

決定一段感情, 雖不代表有任何有形或無形的約束, 卻是心中對自己的承諾, 一種期許, 一種無形且願意承擔的責任, 若只是冷處理而令對方離去, 而自認是尊重對方決定, 那也不過是欺騙自己...

放手且心中無愧, 是另一種責任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