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7 02:14:27something

生離.死別.

某日閒談間,朋友提起一個話題:如果必須選擇你跟另外一半分開的方式,你會選擇跟他分離?還是死別? 大家沉思了一會兒,然後開始陳述自己的看法。

羅倫跟我一樣選擇了『分離』,心想…如果心愛的人離開自己但還能過著幸福的生活,雖然自己會很痛苦,但是知道他/她還過的好,那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愛。最愛的人不一定會從你這裡的到幸福…這點我從分分合合的朋友身邊似乎得到了一些佐證。

然後我妹跟另一位朋友選擇了另一個答案『死別』。

這個回答讓我們兩個有點驚訝,不過倒是很想要聽聽他們的說法…怎麼有勇氣去選擇讓自己的心愛的人離開的方式是…死亡…然後朋友繼續說著:如果活著讓對方背叛,那還不如死去,然後就可以擁有的永恆的愛情。妹妹卻急著補充:其實我的相法是讓自己比對方活的久一點…因為體諒,所以不想讓對方承受失去摯愛得痛苦。伊能靜在「生死遺言」這本書也這麼寫著,當時在網路上傳頌許久。這個說法雖然能夠打動我,但是…離題了。

然後羅倫不斷重複著她有多害怕失去貝貝。(夠了…)
對我而言,雖然我害怕死別的心痛、生離的心碎,最難承受莫過於『遺忘』吧。

法國電影『記得我愛你(Try to Remember)』裡面的Claire 最後還是忘記了Philip。(她從母親遺傳到一種無藥可治的慢性失憶症)。2004年榮獲奧斯卡最佳外語片提名的『點燃生命之海(The Sea Inside) 』,勒蒙一心追求安樂死(因意外而四肢癱瘓無法行動),而在律師胡莉亞幫助勒蒙追求死亡的過程中,雙方因為相同的信念而產生特殊情素。最後,勒蒙如願死了、胡莉亞罹患柏金森式症什麼都記不得了,然後這段感情自然的沒有人記起了,於是遺忘了。
通俗肥皂劇的劇情常也出現的失憶得劇情;總是有那麼一對戀愛中的男女,其中一個因為意外而記憶喪失了,對於過去一切的情感關係,自然全部不記得了…忘了的人倒是好受,總之是去面對一個嶄新的開始;那記得的人呢?記得的人費盡心力要呼喚起他的記憶,一起去過的地方,看過的電影、喜歡的歌曲還有那只有彼此知道的小暱稱;怎麼可能忘記呢?我曾經是你的唯一妳的最愛啊…妳說過我們要一起很久很久並且很幸福的…然後,妳什麼都不記得了?於是記得的人,痛徹心扉,無法承受明明還愛卻被遺忘的事實。
遺忘是一個怎樣的過程?被遺忘又是一個怎麼樣的心境?人們是在怎樣的情況下,去學習遺忘或刻意遺忘? 我久久想不出該怎麼去形容那樣的感覺,或說,我早遺忘了很多我該記得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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