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4 08:44:17馬德里人
【歐盟與台灣】歐盟外交新架構對台歐關係之影響
中央社國際時事分析:歐盟外交架構之於台灣
中央社2002.12.23
(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台北特稿)主導改革歐洲聯盟內部架構,俾能順利因應該組織未來面對艱鉅挑戰的歐洲會議(European Convention) 日前在布魯塞爾集會,倡議建立歐盟外交政策新架構,正當台灣近年努力推動加強與歐盟關係之際,此一倡議可能帶來的影響殊值注意。
面對自身內部的不斷改變與二00四年五月即將來臨的再度擴大,以及國際情勢的大幅轉變,歐盟十五個國家的領袖於二00一年在布魯塞爾召開拉根(Laeken)高峰會時,就決定設立歐洲會議,希能透過歐盟會員國官方與民間廣泛的討論,提出改革建議,甚至制訂一部新歐盟憲法,以使歐盟整體架構在注入新的活力後,重新出發,創造更光明的未來。
根據媒體的報導,歐洲會議在二十日召開的會議中,它的一個專研改革歐盟對外關係工作小組已倡議將目前主導歐盟外交政策的兩個最重要職位與機能結合在一起,期能簡化結構,並發揮更大的功能與效力。
依照歐盟現行架構,它的外交政策分由歐盟對外關係執委彭定康 (Chris Patten)及歐盟共同外交政策最高代表索拉納 (Javier Solana)分別擔任執行對外政策行動及對外代表歐盟不同的工作。
問題是,彭定康與索拉納專責不同的歐盟外交工作,不但常因職權不易釐清時生齟齬,同時在外交政策的提議、決定乃至執行的過程中,亦常拖延時效,無法發揮立即的效果。
有趣的是,同時擔任歐盟決策機歐盟部長理事會秘書長,對外代表推動歐盟共同外交政策,前住它國折衝尊俎的索拉納,所能掌控的人力及資源相當有限。相對的,在歐盟外交政策上,僅能執行但並無政治份量的彭定康,卻擁有充沛的人力與預算供其使用。
在目前的架構上,兩個負責歐盟對外政策人物的背後,都有一個歐盟機構在支持--一個是歐洲執委會,一個是歐盟部長理事會。雖然部長理事會在歐盟共同外交整體架構權限上,擁有一般的決策權力並代表會員國的意見,但執委會因一向採取合議制做為其建議及政策的後盾,故其負責對外關係執委在面對來自部長理事會的壓力時,也不時存在著抗爭的現象。
由比利時前總理戴哈恩 (Jean-Luc Dehaene)_擔任探討歐盟未來外交政策新架構的歐洲會議工作小組就認為,面對上述歐盟外交政策架構上現存的問題,應將彭定康與索拉納二人擔任的工作合而為一,由一人擔任,並應賦予擔任該項職務者歐盟外交部長的頭銜,對外清楚的代表歐盟的對外政策。
在結構及權力的來源上,戴哈恩的想法是,未來的歐盟外交部長應仍由歐盟行政機構歐盟執委會的一名執委但任,但其權力必須來自歐盟部長理事會下達的命令,同時也應具有向歐盟國家提出擬議外交政策的權力。連帶的,今後歐盟執委會派駐在世界各地的辦事處及代表團也將升格為大使館,其代表也將改為大使。
儘管上述倡議,以及可能在未來更改的歐盟外交政策架構,至今並未獲得所有歐盟會員國的一致支持,同時對擴大歐盟權力,減少會員國自主權一向持懷疑態度的英國業已提出異議,指出未來如由執委會成員之一擔任歐盟的外交部長,一旦執委會與歐盟會員國之間的外交政策有所分歧,將無人居間協調。不過,基於未來能在變動更大的世界情勢中,以及歐盟擴大後在國際舞台扮演更重要角色的需要,倡議建立更有效擬訂與推動歐盟對外關係政策與行動的新架構,將極可能成為事實。
自然,倡議中的歐盟外交新架構對台灣未來推展與歐盟關係上會產生何種影響,目前雖言之過早,但也應予以適當及必要的注意。
長期以來,歐盟整體在處理與台灣關係上,因雙方並無官方接觸,其界定雙邊關係的基礎是建立在實質的經貿需要上,而在建立關係的層次上,也不期望超過技術性的位階。這從歐盟執委會決定前來台灣設立貿易代表處時,明指該處設立目的是為監督台灣是否遵守世界貿易組織規範,就可看出其避免雙邊關係涉及政治層次的用心。
其實,至今台灣在推動與歐盟關係的過程中,在歐盟架構中的三個主要機構中,最易接觸的是歐洲議會,其次是歐盟執委會。至於代表歐盟會員國的歐盟決策機構歐盟部長理事會,因它具有特殊及較高層次的政治性,台灣要想與它接觸並建立管道並不容易。這也就是至今為何台灣在與歐盟拓展關係時,最多祗能與仍具有處理實際事務性的執委會負責對外關係執委彭定康接觸,而不易更上一層樓,與負責歐盟共同外交政策的歐盟部長理事會秘書長索拉納接觸的原因。然而,觀諸歐洲會議負責研擬歐盟外交政策新架構工作小組已經表態,有意將彭定康與索拉納的職務合而為一,果真如此,未來負責歐盟對外關係的最高長官──歐盟外交部長本身所具有的政治性,將毫無疑問的向上提升。在此情況下,台灣在強化與歐盟關係時,其有意與歐盟交往層次的提升空間是否會因此而受到擠壓,殊值注意。畢竟,一個更具政治性的歐盟外交政策新架構,其政策擬訂者與執行者在未來台灣推動它與歐盟關係上所受到的限制,將因職務本身政治性的擴大,而可能受到影響。
中央社2002.12.23
(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台北特稿)主導改革歐洲聯盟內部架構,俾能順利因應該組織未來面對艱鉅挑戰的歐洲會議(European Convention) 日前在布魯塞爾集會,倡議建立歐盟外交政策新架構,正當台灣近年努力推動加強與歐盟關係之際,此一倡議可能帶來的影響殊值注意。
面對自身內部的不斷改變與二00四年五月即將來臨的再度擴大,以及國際情勢的大幅轉變,歐盟十五個國家的領袖於二00一年在布魯塞爾召開拉根(Laeken)高峰會時,就決定設立歐洲會議,希能透過歐盟會員國官方與民間廣泛的討論,提出改革建議,甚至制訂一部新歐盟憲法,以使歐盟整體架構在注入新的活力後,重新出發,創造更光明的未來。
根據媒體的報導,歐洲會議在二十日召開的會議中,它的一個專研改革歐盟對外關係工作小組已倡議將目前主導歐盟外交政策的兩個最重要職位與機能結合在一起,期能簡化結構,並發揮更大的功能與效力。
依照歐盟現行架構,它的外交政策分由歐盟對外關係執委彭定康 (Chris Patten)及歐盟共同外交政策最高代表索拉納 (Javier Solana)分別擔任執行對外政策行動及對外代表歐盟不同的工作。
問題是,彭定康與索拉納專責不同的歐盟外交工作,不但常因職權不易釐清時生齟齬,同時在外交政策的提議、決定乃至執行的過程中,亦常拖延時效,無法發揮立即的效果。
有趣的是,同時擔任歐盟決策機歐盟部長理事會秘書長,對外代表推動歐盟共同外交政策,前住它國折衝尊俎的索拉納,所能掌控的人力及資源相當有限。相對的,在歐盟外交政策上,僅能執行但並無政治份量的彭定康,卻擁有充沛的人力與預算供其使用。
在目前的架構上,兩個負責歐盟對外政策人物的背後,都有一個歐盟機構在支持--一個是歐洲執委會,一個是歐盟部長理事會。雖然部長理事會在歐盟共同外交整體架構權限上,擁有一般的決策權力並代表會員國的意見,但執委會因一向採取合議制做為其建議及政策的後盾,故其負責對外關係執委在面對來自部長理事會的壓力時,也不時存在著抗爭的現象。
由比利時前總理戴哈恩 (Jean-Luc Dehaene)_擔任探討歐盟未來外交政策新架構的歐洲會議工作小組就認為,面對上述歐盟外交政策架構上現存的問題,應將彭定康與索拉納二人擔任的工作合而為一,由一人擔任,並應賦予擔任該項職務者歐盟外交部長的頭銜,對外清楚的代表歐盟的對外政策。
在結構及權力的來源上,戴哈恩的想法是,未來的歐盟外交部長應仍由歐盟行政機構歐盟執委會的一名執委但任,但其權力必須來自歐盟部長理事會下達的命令,同時也應具有向歐盟國家提出擬議外交政策的權力。連帶的,今後歐盟執委會派駐在世界各地的辦事處及代表團也將升格為大使館,其代表也將改為大使。
儘管上述倡議,以及可能在未來更改的歐盟外交政策架構,至今並未獲得所有歐盟會員國的一致支持,同時對擴大歐盟權力,減少會員國自主權一向持懷疑態度的英國業已提出異議,指出未來如由執委會成員之一擔任歐盟的外交部長,一旦執委會與歐盟會員國之間的外交政策有所分歧,將無人居間協調。不過,基於未來能在變動更大的世界情勢中,以及歐盟擴大後在國際舞台扮演更重要角色的需要,倡議建立更有效擬訂與推動歐盟對外關係政策與行動的新架構,將極可能成為事實。
自然,倡議中的歐盟外交新架構對台灣未來推展與歐盟關係上會產生何種影響,目前雖言之過早,但也應予以適當及必要的注意。
長期以來,歐盟整體在處理與台灣關係上,因雙方並無官方接觸,其界定雙邊關係的基礎是建立在實質的經貿需要上,而在建立關係的層次上,也不期望超過技術性的位階。這從歐盟執委會決定前來台灣設立貿易代表處時,明指該處設立目的是為監督台灣是否遵守世界貿易組織規範,就可看出其避免雙邊關係涉及政治層次的用心。
其實,至今台灣在推動與歐盟關係的過程中,在歐盟架構中的三個主要機構中,最易接觸的是歐洲議會,其次是歐盟執委會。至於代表歐盟會員國的歐盟決策機構歐盟部長理事會,因它具有特殊及較高層次的政治性,台灣要想與它接觸並建立管道並不容易。這也就是至今為何台灣在與歐盟拓展關係時,最多祗能與仍具有處理實際事務性的執委會負責對外關係執委彭定康接觸,而不易更上一層樓,與負責歐盟共同外交政策的歐盟部長理事會秘書長索拉納接觸的原因。然而,觀諸歐洲會議負責研擬歐盟外交政策新架構工作小組已經表態,有意將彭定康與索拉納的職務合而為一,果真如此,未來負責歐盟對外關係的最高長官──歐盟外交部長本身所具有的政治性,將毫無疑問的向上提升。在此情況下,台灣在強化與歐盟關係時,其有意與歐盟交往層次的提升空間是否會因此而受到擠壓,殊值注意。畢竟,一個更具政治性的歐盟外交政策新架構,其政策擬訂者與執行者在未來台灣推動它與歐盟關係上所受到的限制,將因職務本身政治性的擴大,而可能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