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1 17:45:27espressopen

美食記者的屁文與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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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090721)中時用了近半版的版面報導了部落客罵餐廳差點挨告的新聞。這真是一則兩敗俱傷的新聞。
一是,報紙導言說,KIKI屋提出了誹謗告訴;但店主林佩綺又說,「不干涉網友評論,主因是部落格主未經她同意,便逕自拍照上網散布。事後她接到恐嚇電話,懷疑當初發文的人動機不單純,才提出告訴,保護自身權益。」
這是什麼官司啊!誹謗、版權還是恐嚇?恐怕店主自己都搞不清楚,那要告什麼呢?還是什麼都告?告死你!
KIKI屋以為找回了正義,揚眉吐氣了,但以後誰敢去吃?寫一寫拍拍照就可能挨告,那在當場說難吃,不是要翻桌子了嗎?
我看KIKI屋倒真是應該在「心裡」告一告中時,報紙這一登才真的是把客人都嚇跑了。
二是,這個部落客也真是心虛到了極點,KIKI屋還沒告,修文在先,道歉在後,就算沒錯都錯了。真是把部落客的臉都丟光了。
敢吃敢寫敢拍敢罵,怎麼不敢挨告呢?
部落客就是在這種時候讓人看不起,躲躲藏藏不敢見人之外,緊要關頭不見真章就先低頭了。
其實,有guts的部落客又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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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一則新聞還有另一敗,最敗的是中時記者王瑞瑤寫的「我手寫我見 專不專業很關鍵」,這篇特稿真是荒謬無恥到了極點,屁話連篇。
文中第一段就說「寫手以臥底秘探自居」,第二段「自稱為公民記者的部落客」,請問那一個部落格客以臥底秘探自居?不就是個消費者嗎?難道沒付錢嗎?難道有「拍著胸脯說我是王瑞瑤嗎?」
又那一個部落客「 自稱為公民記者」了?說部落客是公民記者,都是媒體戴帽子,老實講,這年頭記者這個頭銜也沒多光榮啦!
文中又說「自我判斷的食物解析法」,請問什麼叫「自我判斷」?好吃難吃憑感覺,不是自我判斷,難道要由你判斷?
什麼又是「食物解析法」?難道要進廚房秤秤食材幾斤幾兩,看看用鹽大匙小匙?我又不是王瑞瑤!
部落客很可能「沒有記者的訓練與專業」,但是我也看不出報紙上所謂的美食記者如王瑞瑤,有什麼專業,不過就是吹棒大餐廳罷了!
但是,部落客還曉得「迴轉檯上的壽司全擺在美耐皿的塑膠盤上,連瓷盤都用不起」很低俗,王瑞瑤卻認為是「少見多怪」,我看她是「見怪不怪」,站在消費者的對面,當餐廳的保鏢了。
王瑞瑤說「美食評論當然是見仁見智,因為每個人的仁與智有高低差異」,這篇特稿真的看出了王瑞瑤的仁智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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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有必要拿這樣的特稿填版面嗎?
來告我吧!
     
yanghuiyin 2009-12-07 20:24:00

部落格上抱怨的文字,可以不用涉及不雅言論,照片拍的部份可以加人的公共場所,店家就沒資格提告,店家如有妨害消費者權利,消費者可以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