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1 07:28:04error

離婚

 

pic:福山植物園

最近同事的先生吵著要離婚

離婚條件是

1.房子歸他

2.監護權共同持有~不然不負撫養義務

3.離婚後繼續住在一起

這是什麼條件阿~所有好處都給你

還問我同事幹嘛扒著離婚證書不放

這樣是要同意你正大光明帶女生回家嗎?

所有的婚姻開始不是都從愛出發嗎?

為什麼最終會是如此結束

連個馬桶蓋翻不翻都是吵架理由

上班需要輪班也是離婚理由

交往十多年又不是現在才需要輪班

所以不愛了

所有的原因都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