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9 03:53:24erica

論斷

T:我想過一兩天大概就沒事了吧。
E:隨便啦,反正看開了 ...
T:真的看開了?
E:我根本沒能力控制別人的思想行為,我可以不看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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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剌』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 ~~ 馬太福音七章1-5節


人與人之間的阻礙,
除了牽涉到利益外,
另一最大原因就是論斷人。
我們總是不小心,
以自以為對的準則來論斷他人,
用言語批評、用行動懲罰,
一副審判者自居。

或許你的論斷是出於愛、
又或許只是好管閒事,
但你有想過嗎?
你的論斷或許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而且誰是五十誰是百沒人曉得,
既然自封審判者論斷人,
造成兩敗俱傷,
哪為何不諒解、包容達致共存?
更何況事情未必是你所想像的、
有些則根本不到你管。

我們的社會之所以生病,
人與人之間之所以冷漠,
不是沒有原因的!

P/S:神呀,救我!照片攝於澳門主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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