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軍人繳稅看軍人薪資的問題
從軍人繳稅看軍人薪資的問題
國安組 兼任研究員 徐瑾
日前軍教繳稅在行政院院會中通過,國防部應堅持不減損軍人所得,及「取消軍人免稅與調整加給結構同步」。游揆亦以徵多少補多少回應之,乍看之下,全民繳稅的公平性及軍人所得不減,兩者均獲合理解決,並視為執政黨重大成就。老實說,當軍人薪資結構性問題並未解決,軍教優惠稅之虛幻形象,而企圖藉社會公平、公義的手法,勢必衍生許多問題。軍人究竟該享有什麼等級待遇,是值得深入探討的。
政府自播遷來台,由於財政拮据,基於國家安需要,又必須維持龐大軍事力量,當時軍人的生活極微清苦,待遇較之公教人員亦顯偏低,工作辛勞所得亦不足以餬口,直到六0年代,國內經濟開始起飛成長,軍、公、教人員待遇才見微幅調整,但軍人仍處清苦環境,不過在社會上仍享有清高的榮譽;到了民國七0年代,國內經濟蓬勃發展,國民所得大幅增加,此時軍人待遇仍追步上民間;一直延續到八0年代,勉強追平受惠社會中下等收入。如果軍人事一個職業的人力市場,最能反映民眾對軍人職業的評價。八0年代初期,三軍官校透過聯考所召到學生為個位數。換言之,不靠幼校、預校幾乎無法支持。反觀當時警、教的招生則無此現象,連專科程度的保警都不乏有人投效,尚可擇優錄取;直到民國八十九年民進黨執政以來,景氣低迷,經濟跌入谷底,失業人口大幅增加,軍、公、教相較於其他行業,不論工作及待遇均較為穩定,於是軍校又再次吸引大批有志青年投效,錄取的標準亦較前大幅提昇,問題是國防人力是否要長年依靠經濟不景氣來維持。由上可知,待遇與未來發展才是青年選擇就業的主因之一。一般而言世界各國的軍人在其各國的行業中不但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榮譽感,同時也較受人民尊敬,當然所得也較高。至於我國得軍人待遇是否較之公、教人員為高,以及軍人所得是否已領取合理之待遇,而致應予繳稅,這些都應該有一個合理的評估,至於評估的標準可依下列五項因素來檢討:
一、 危險性愈高待遇愈高:民間凡是高危險性的工作吸引人們的參與的首要條件就是高薪,如北海油田探勘、電影特技替身或賽車駕駛員均是,這些危險性較高的行業相對的所得也較高,因為以這些人的高薪可以說是用生命換取來的。而軍人無論平戰時,其危險性均較一般行業為高,所以所得也應相對合理的予以提高。
二、 所得與工作付出之多寡成正比:所謂復出包括心力(勞心勞力)與職業的付出,最顯見的指標時間付出。一般人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的部分就算加班,而軍人廿四小時在營,所從事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其所投注的時間、精力、與心力均較一般行業為高,相對的所得也應該反映上述付出。
三、 專業程度:社會一般而言,需專業程度愈高的工作,相對的所得也愈高。由於現代戰爭的型態已進入高科技的戰爭,國軍早已脫離拉伕農民軍隊,所使用的武器裝備也非昔日可比,必須具備相當專業的能力方足以操作,當然根據軍中專業的程度之高低也應該反映在不同專業所得上。
四、 工作環境:通常工作的環境愈差、愈低劣則所得愈高,如長年在高山、水下或外離島工作者,其所得也應較其他工作者為高。以往郵電人員,在離外島工作者,其待遇也加倍,反觀我軍人以往輪調外島僅有區區數百元的外島加給,與其平日所處的環境、交通支出根本不成比例,這些也應反映在所得上。
五、 職業生命週期長短且第二就業可換性:一般公、教人員大多可以服務至六十五歲,所得之退休基數、退休給與高於軍中,而軍人除上將可服務至六十四歲以外,以下各階均有其服務年限,尤其為數眾多的低級中、下級軍官,四十餘歲就必須退伍,上校亦不過五十歲,相較於公、教人員,軍人的工作生命週期較短,退休所得低。而這個年齡退伍的官、士說大不大,說小亦不小,由於軍人職業不是殺人放火就是武器操作,其第二就業之可換性非常低,而這個階段也正是其最需要用錢的階段(父母需要奉養,兒子女大多在高中、大學階段,需要培育),往往造成許多退役官、士的困境。反觀外國職業運動員,雖然其運動生命週期亦短,第二就業之可換性亦不高,然在其短暫的運動生命中必須賺取高薪,以換取後半生生活的保障。兩相比較,以目前的制度,可知我們軍人退伍後不足以保障我們往後的生活品質。
從以上五個角度來看,軍人至少應維持在社會中高所得才能與其所從事的工作相稱,而先進國家軍人的待遇莫不如此。例如美國士官的待遇,至少維持在美國一般中等家庭的水準,一個上校的年所得與參議員相去不遠,一個將軍的年收入更直逼副總統;再如近鄰日本,其一般自衛隊士兵的待遇,月薪十四萬日圓,士官的待遇二十五萬日圓,配有宿舍以及十二個月的年終獎金;而新加坡的軍人待遇也是高所得,他們大多數軍官高於我特級軍官,由上可知我國軍人的待遇著實偏低。
回顧五十年來,國家早期財政困難,政府為規避退休俸之沈重負擔。而將軍人薪資結構成一不合理的現象,按照一般常理,一個合理的薪資結構,應是本俸佔比較高的比例如70-80﹪,而專業加給只佔20-30﹪,但是我國目前軍人的薪資結構,本俸只佔薪資所得55-59﹪,若包括主官(管)加給,則本俸所佔的比例將更低。而退伍官、士退除給與計算的標準是以本俸作為基數計算,以致退伍官、士所得偏低,生活無以為繼,造成社會困擾。戰士授田證至多不過廿萬補償,但造成六十萬人擠破頭。筆者曾看過許多傷亡撫卹案件,常礙於國家法令規章,對眾多孤寡衷情憫壯亦愛莫能助,唯一解決之道,只有調整軍人薪資結構,讓其合理化,使本俸回歸到比較高的比例,讓退伍官、士能維持一個有尊嚴退休生活,現役軍人傷殘死亡撫卹能達到獎生勵死之效。
另行政院院會於通過「所得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軍教人員免稅所得相關規定後,游揆強調軍教課稅後必定有所補貼,假如這種補貼又是補貼在加給上,則對實際問題仍無幫助,解決問題仍必須回到原點。
國防部近來積極推動落實陳總統所提「三安政策」。所謂「三安政策」,就是部隊安全、軍人安家、軍眷安心。此次軍人課稅就牽涉到三安政策中的軍人安家與軍眷安心的兩安。如何避免因課稅而造成軍人實質的減薪,將軍人事為弱勢族群,間接影響到軍人安家與軍眷安心,這是政府與國防部無可旁帶之責。我們支持政府基於公平正義原則,「有所得就應課稅」,但課稅之前也應評估軍人所得與其所付出是否相稱,雖然我們並不趕奢望軍人的待遇比照美國、日本、新加坡以及其他先進國家,但在考量軍人的工作特性,對薪資結構也應做一合理之調整,研擬出一套完整的課稅制度,使軍人不致繳稅而實質減薪,也不再擔憂退後的生活品質,而落實「三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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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感同身受 說到軍中裡面說輕鬆不輕鬆 一忙起來可是很累人的 只能說錢難賺
現在都瞄準軍人 軍人人數已經不多要救經濟要公平
拿軍人開刀實在不太妥!!
我想那些覺的軍人該繳稅的同胞機會快來摟!!
以後應該都沒義務當兵ㄋ 想進來的就加油罷!
但是體能現在是必需的 工作加體能操練
工作之累不輸給外面 請大家加油~! 哈
想當初也是再社會景氣好的時後踏入軍旅生涯,因資質不佳、家庭環進因素也不優渥,要再升學只會造成家中經濟負擔,在幾經思考之後也做了當軍人的選擇,完全是認命只靠自己努力湖口飯吃求個安穩,因為是工人出生的家庭什麼沒有,就是有骨氣不求人子想靠自己,當時的社會環境是沒有人要當兵的,只有沒錢人家、軍人的子弟才會去當兵。而今景氣不在了,卻開始聽到軍人是國家的米蟲,一個月都領那麼多錢、又休假了喔心理其實很不是滋味。我只感覺到人們只會說這些酸溜溜的話,只是告訴自己盡量別在意,盡量看見自己有的一切,才會珍惜當下,也才能避免成為抱怨、酸溜溜的人。
現在又是58制又是要課稅,唯一20十年的退休俸福利也要延長,我只能說難道軍人真的就像入伍訓的入伍生一樣只有該死二字嗎。
感謝先人用生命換來現今安定的社會,也換來軍人現在的福利,對於先人為國捐驅的遺眷們我也要感謝你們,因為我把快了都建築在你們的痛苦上了。
而今我們也將可能再度被社會國家所犧牲,只因為我們是軍人因為軍人該死。
誰要我們領的是人民的那歲錢,可是有誰願意算一算軍人工時呢,軍人真比勞工還不如阿,自比為廉價勞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