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7 10:28:40境隨心轉之琪

我不怪此瓦,此瓦不自由

孩子撞上東西,當然不能怪那看不到、無知覺的它,如同屋瓦掉在我們頭上一樣,我們也不能怪屋瓦,因為掉下來非它本意,它根本無選擇的自由,這些道理都極簡單,無須懷疑。但想想,人與相處時,多少的怨懟、不滿、仇恨不也可用同樣的觀點去原諒、去接納、去化解嗎? 有時,我們會覺得受人陷害、侮辱、蔑視‧‧‧,心裏會覺得不舒服,覺得受傷害,不能原諒對方,甚至想要報復。 這種時候,如果我們靜下來,為對方想想,可能他這麼做是因為他的心靈被蒙蔽了,他看不清事實,或者是他被某種人性弱點或某種力量轄制了,他不能做個完全自由的人,他或許心裏想要做的好事做不出來,偏偏做出不好的事,他缺乏了自由。 如果了解到對方是在看不清、不自由的狀況下才做出某件事, 那麼無論自己受的傷害是多麼大都無須埋怨、氣憤了, 誰真的和看不見的桌子、不自由的瓦動氣呢?划不來吧!當然,由另一個角度看就是盼望(不!是祈求)自己成為看得見的由人,不要處於「受限」的情況下還不自知,以為自己凡事看得明,而做出許多傷害別人的事,那可是件天大的「蠢」事呢? 王安石的一首打油詩︰「風吹屋簷瓦,瓦落破我頭,我不怪此瓦,此瓦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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