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4 12:04:18BJ
懸疑小說的懸疑(續)_Ryan
至於《死亡傳喚》就不若《恐懼之邦》的主題內容這麼般撼動人心,畢竟天底下有幾個人沒事有突然得到三百萬美金的困擾?倒是作者John Grisham讓我好奇的地方在於,從九○年代開始他就保持每年出一本新書的「習慣」,到了本世紀依然持續進行之中(詳見下列作品年表),其中大部份的作品也頗受到市場的青睞,同時還有七部小說被搬上了大螢幕(我想這會不會是他每年寫一本的動力?或是出版商給他的壓力?),這樣的產能我想應該是不多見的,據說每年出版前都會引起讀者群彷彿是上癮一般地的焦噪與期待。
John Grisham 作品年表
‧A Time to Kill (1989)
‧The Firm (1991) 《電影:黑色豪門企業》
‧The Pelican Brief (1992)《電影:絕對機密》
‧The Client (1993)《電影:終極證人》
‧The Chamber (1994)
‧The Rainmaker (1995)《電影:造雨人》
‧The Runaway Jury (1996)《電影:失控陪審團》
‧The Partner (1997)
‧The Street Lawyer (1998)
‧The Testament (1999)
‧The Brethren (2000) 《電影:失控的總統醜聞》
‧A Painted House (2001)
‧Skipping Christmas (2001)《電影:逃離聖誕》
‧The Summons (2002)
‧The King of Torts (2003)
‧Bleachers (2003)
‧The Last Juror (2004)
‧The Broker (2005)
回到這本小說內容,如果你在書櫃裡不經意發現一堆錢(300萬美金,全是100元面額的鈔票),而主人剛剛過逝,只有你在身邊,會是什麼樣的心情呢?「疑神疑鬼」!對的,整個內容大部份的時間就見到故事主人翁不停地疑神疑鬼!心思幽轉、舉止啟疑,全都圍繞著一個主題:「這300萬美金到底從何而來?在找到答案之前該藏在哪裡?還有誰知道這件事?」。
編者稱這一類型為「法律驚悚」(legal thriller),我認為應該是透過法律體系下的事實場景,先層層推疊,然後再抽絲撥繭,當然還少不了書中人物各說各話與隱瞞保留,構成一系列急徐高低、迂迴婉轉的情節,塑造出驚心動魄、步步驚魂的閱讀經驗。然而,本書內容與法律相關的部份並不多,也沒有看到圍繞在法律制度與關係上的爭論或思辨,既沒有法庭上正反雙方的激戰,也沒有法律本身在面對現實所出現的兩難或無力,充其量只是故事的主角與場景恰巧都與「法律」這一行有關罷了,硬要說是「法律驚悚」,有點勉強!
比較有趣的是「賭場」!受到台灣版「濟州島洗錢」新聞的影響,這一段的描述倒是頗具趣味。主角在意外找到巨額現金時,想起賭場正是檢驗這批鈔票真偽與乾淨程度最佳試驗場,以一張大面額的紙鈔換籌碼當然會引起賭場經理的注意,主角經由這樣的動作逐步地相信自己手上的鈔票不只是真鈔,而且沒有被作上任何追蹤記號!同時讓我這種沒去過賭場的人稍微窺探了大型賭場的陰森之處。
故事的結局有點意外,不過除了這個結局似乎又沒有其他的選擇。我不禁要好奇的是,故事主人翁開的是一部Audi TT 的敞篷跑車,並且在這部車的行李箱裝進了300萬美金的現鈔,到底行李箱容量夠不夠放得下?我到要好好地查一下!
John Grisham 作品年表
‧A Time to Kill (1989)
‧The Firm (1991) 《電影:黑色豪門企業》
‧The Pelican Brief (1992)《電影:絕對機密》
‧The Client (1993)《電影:終極證人》
‧The Chamber (1994)
‧The Rainmaker (1995)《電影:造雨人》
‧The Runaway Jury (1996)《電影:失控陪審團》
‧The Partner (1997)
‧The Street Lawyer (1998)
‧The Testament (1999)
‧The Brethren (2000) 《電影:失控的總統醜聞》
‧A Painted House (2001)
‧Skipping Christmas (2001)《電影:逃離聖誕》
‧The Summons (2002)
‧The King of Torts (2003)
‧Bleachers (2003)
‧The Last Juror (2004)
‧The Broker (2005)
回到這本小說內容,如果你在書櫃裡不經意發現一堆錢(300萬美金,全是100元面額的鈔票),而主人剛剛過逝,只有你在身邊,會是什麼樣的心情呢?「疑神疑鬼」!對的,整個內容大部份的時間就見到故事主人翁不停地疑神疑鬼!心思幽轉、舉止啟疑,全都圍繞著一個主題:「這300萬美金到底從何而來?在找到答案之前該藏在哪裡?還有誰知道這件事?」。
編者稱這一類型為「法律驚悚」(legal thriller),我認為應該是透過法律體系下的事實場景,先層層推疊,然後再抽絲撥繭,當然還少不了書中人物各說各話與隱瞞保留,構成一系列急徐高低、迂迴婉轉的情節,塑造出驚心動魄、步步驚魂的閱讀經驗。然而,本書內容與法律相關的部份並不多,也沒有看到圍繞在法律制度與關係上的爭論或思辨,既沒有法庭上正反雙方的激戰,也沒有法律本身在面對現實所出現的兩難或無力,充其量只是故事的主角與場景恰巧都與「法律」這一行有關罷了,硬要說是「法律驚悚」,有點勉強!
比較有趣的是「賭場」!受到台灣版「濟州島洗錢」新聞的影響,這一段的描述倒是頗具趣味。主角在意外找到巨額現金時,想起賭場正是檢驗這批鈔票真偽與乾淨程度最佳試驗場,以一張大面額的紙鈔換籌碼當然會引起賭場經理的注意,主角經由這樣的動作逐步地相信自己手上的鈔票不只是真鈔,而且沒有被作上任何追蹤記號!同時讓我這種沒去過賭場的人稍微窺探了大型賭場的陰森之處。
故事的結局有點意外,不過除了這個結局似乎又沒有其他的選擇。我不禁要好奇的是,故事主人翁開的是一部Audi TT 的敞篷跑車,並且在這部車的行李箱裝進了300萬美金的現鈔,到底行李箱容量夠不夠放得下?我到要好好地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