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5 22:20:58Linda

Mrs. Paterson

親戚送的禮金有開支票
其中一張給 Mr. & Mrs. Paterson
二張給 John & Linda Paterson
總之就是自動將我冠夫姓
去銀行 John 才發現這三張支票要我簽名
我開玩笑說是親戚給我們二人的禮物
所以這三張支票禮金要分我一半

第一次我沒帶 ID 護照
第二次帶護照去但我護照不是姓 Paterson 所以不能證明我是 Mrs. Paterson
第三次去帶護照及在台灣的結婚證書

證書上也不是 Linda Paterson 而是 Chang Li-Huei
這下不知要簽 Linda Chang or Chang Li-Huei
最後簽 Linda Chang , copy 結婚證書存檔
還問我們要不要開一個 Mr. & Mrs. Paterson 共同帳戶
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