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1 15:30:52菜鳥律師
菜鳥律師日記(十一)
今天一樣啃完饅頭後出門實習去
氣象明明說今天天氣會比較好
但是我還是覺得很冷
只是沒有那麼刺骨而已~~
希望快點回暖阿
不然騎車很痛苦阿~~
早上所長發怒了
因為前二天我沒有好好回答一通電話
前因是因為事務所小姐告訴我事務所不接離婚案件
而當天剛好我一個人
所以我就接了電話
對方自稱是所長老家的鄰居
要問兒子被抓姦的問題
我心想
哎呀~~這不就是要問離婚嗎
當下我就很婉轉的告訴對方
所長不在
不方便回答
對方就說你是不敢回答嗎
我心想這哪有什麼不敢回答的
只是怕回答了會影響到事務所而已
沒想到對方最後還是找到所長
大概有跟所長說我一直推吧
所以所長很不爽
指示說以後一定要回答問題
這其實根本是烏龍一件
不過也是跟大家分享
如果去實習了
要把自己當正式律師看
因為別人就是這樣看你的
所長會生氣大概也就是因為我是實習律師
可以直接回答
所以為了避免誤會
這一點可能都要跟事務所溝通清楚
不然就誤會大了
不過經過上午的事件
我實在心情也沒有好到哪裡去
也無心寫狀紙
就這樣有一搭沒一搭的看卷
突然有當事人打我手機
是阿閃親戚的朋友介紹的
要問訴願的案件
突然間
哇
我人生中第一個以律師身分承接的案子
就突然出現哩
事實大概是某公司被某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裁罰6萬元
工廠違反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的規定
我以前也沒有看過
不過訴願成功的機率很低
當事人還是願意打
我想大概只是奇檬子的問題吧
接到案子
就要先考慮要收多少費用
這牽涉到稅金多寡
所以本件在不用出具律師的名字之下
費用就會比較省了
但是還是要跟當事人簽委任契約
只是不用委任狀而已
都是要注意的事項阿~~
開一個事務所
真的不容易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