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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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陳姓男子的父親30年前離婚,拋下時年14歲的他及16歲的哥哥,由母親獨力撫養,他為減輕家中經濟負擔報考軍校,後來妻子不幸罹患紅斑性狼瘡等病,重殘臥病在床,他只好退伍後兼差駕駛勉力養家,不料長年酗酒、賭博、負債的老父,去年突出面提告索討扶養費,台北地院判陳男須每月給付5000元,陳男不服提抗告,今遭駁回定讞。駁回抗告裁定指出,陳父(67歲)目前無固定收入、居所,平常生活仰賴慈善機構救濟,他去年向萬華區公所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卻遭區公所以尚有兩子可提供扶養而駁回申請,陳父還以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台北市平均每人每月支出2萬7004元,請求兩子每月各付多達1萬3500元。法官審酌陳男需撫養重殘妻,陳兄則因吸毒在新店戒治所勒戒,判陳男與哥哥須每月各付5000元及1000元。陳男不服提出抗告,向法官說明指出,他小時候家中經營米行生意,父親卻因為嗜酒、好賭而耗盡家財、負債累累,陳父後來經友人介紹在最高法院擔任法警,但依舊不改惡習,離婚後還因曠職遭解職。陳男指出,在他與哥哥的成長過程中,父親極少關心,只有在酒醉或缺錢時,才會打電話找他們,1996年間,陳父說要開小吃店,他還幫忙向友人借款,但後來小吃店生意又草草結束,而借款仍然由他逐月償還。陳男強調,自己早年收入雖達月薪百萬元,2016年職業軍人退休後,每月還可領退休俸約5 萬元,但配偶2年前罹患紅斑性狼瘡、雷諾氏症、全身性硬皮症,致重殘臥病在床須請外勞照顧,2名子女就讀高中也尚需扶養,他因此只好再從事駕駛工作,有2萬至3萬元月薪,但仍入不敷出,無餘力撫養父親。但法官認為,陳男在2013年到2015年間年收入都達100多萬元,更有5萬元月退俸的固定收入,不會因為扶養父親就無法維持生活,而且陳父離婚前也有盡義務撫養兩子,陳男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可以減輕,但不可免除,審酌他需撫養重殘妻,哥哥勒戒中又單親撫養兩子,因此判兄弟倆撫養費各負擔1000元、5000元。(李奕緯/台北報導)======網友意見======
網友認為,這種判決「是鼓勵不負責的人拋家棄子嗎?」、「那種賭博酗酒一輩子,拋妻棄子的父親,就算死在路邊,都是他的報應!」、「可以先向父親要回14~18歲的扶養費嗎?」【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出版時間 00:00
更新時間 10:12
本文引用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608/1135193/【悲情】年少遭棄妻重殘睡眠問題享受睡眠買屋記憶枕結婚健康床墊床墊批發億進寢具養生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