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1 21:12:3110.艾爾莎

愛情釋憲第5條~邏輯

地球上的每個人
有自己的習慣用語...有改也改不了的小動作
有喜歡的調調...有討厭的對象
有每天必做的事...有熱愛的音樂
也有自己獨特的品味
...這些我都同意
因為我也是這樣 因為我的家人是這樣
因為我的baby也會是這樣
可是有的人~~沒禮貌...應該留名字就留
沒氣質....是你的名字還是想跟我說的話
文字要寫對地方
跟考試一樣...這樣是零分的....
還有一件事要跟你說...
雖然你用不一樣的電腦上網
在不一樣的時間留言給我
甚至有我的msn帳號(but i am very sure you’re not my pal)
但是10想跟你說
現在駭客真的很厲害...
d’accord ??